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反贼套路深[综武侠] > 第774章 第三百一十四章
    丁典听到这话,不由得苦涩一笑,虽知凌霜华会认为王怜花是一个好人,全是因为自己隐瞒了和王怜花的交易,而凌霜华认为王怜花是个好人,总比看穿了王怜花的真面目,不肯接受王怜花的帮助好上许多,但听到凌霜华这句充满感激的话,心中仍不禁觉得讽刺异常。

    丁典心下暗暗叹息,听到自己的声音响了起来“是啊,咱们得好好谢谢他。”

    凌霜华点了点头,脸颊碰到了丁典的胸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激动之下,竟然搂住了丁典的脖颈。

    这两天他二人虽然同吃同住,而且已经约好一辈子在一起,但始终以礼相待,从没做过半分不规矩的行为,如今她竟然主动和丁典如此亲热,这如何使得她不由得羞红了一张脸,连忙放开丁典,转过身去,不敢看他。

    丁典心知自己这一去,就未必能回来了,见凌霜华转过身去,心中苦涩,说道“霜妹,你转过身来,让我看看你吧。”

    凌霜华脸上更红,好在有纱帽挡着,她能隐约看见丁典,丁典却看不见她的脸,倒也不是不敢去看丁典,缓缓转过身来,说道“我现在这副丑模样,有什么好看的啊。”

    丁典握住她的手,说道“不,你不丑,你很美。”

    凌霜华羞涩一笑,低下了头,虽知自己现在这副模样,和美丽一点关系也没有,但听到心上人如此深情地称赞自己,心里自然十分甜蜜。

    丁典瞧了她一会儿,说道“霜妹,我在中原有些家产,田地,庄子,商铺,我都有的,如今咱们不在中原,我没法去官府把这些家产转到你的名下,但是写一封书信,说我要把这些家产转给你,应该也是管用的。

    到时你回到中原,拿着我这封书信,去我家找一个姓秦的老仆。他对我父亲、对我都忠心耿耿,看到我这封书信以后,定会像待我一样待你的。我现在把我都有哪些家产,一一说给你听,你自己记在心里,可不要随便告诉别人。”

    凌霜华只觉丁典这一番话,就像是交代遗言,心中慌乱,紧紧握住丁典的手,问道“典哥,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啊你这些家产,自己记在心里就好了,何必忙着说给我听还要我自己拿信,去找你家仆人,你那时不在我身边吗你若是离我而去了,你以为我还能活着吗”说到最后,怔怔流下泪来。

    丁典看不见凌霜华的脸庞,但见她的泪水一点一点地滴在她的手背上和裙摆上,只觉自己一颗心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撕成了碎片,随着她伤心的泪水,一块一块地落在她的手背上和裙摆上,脱口而出“不,不会的,我不会离你而去的。”

    凌霜华眼含泪水,问道“你若不是要离我而去,干吗忙着跟我说这些事干吗要我自己拿着信,去找你家仆人”

    丁典道“我我是怕我到时候顾不上。”

    凌霜华听到这话,更难过了,心想原来她在丁典心里,其实没有那么重要啊,迟疑片刻,掉了几滴泪水,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你为什么会顾不上啊”

    丁典道“我王怜花跟我说,要治好你脸上的伤,需要很多珍贵的药材,有些药材有价无市,有钱也不一定买到,但我无论如何,都要把你脸上的伤治好了。既然这些药材很难买到,那我就自己去找,总之一定要找齐了这些药材,治好你脸上的伤。”

    凌霜华心想“原来是我误会了典哥。”想了一想,又道“典哥,那些药材很难买到,一定也很难找到吧。我脸上的伤不然不然就这样吧。我不能为了我脸上的伤,害死你啊。我要你好好活着。”

    丁典心想“霜华,我何尝不想好好活着,好好和你在一起留你自己孤苦伶仃地活在世上,我怎会忍心可是你因为脸上的伤,痛苦得辗转反侧,不能自已的模样,你以为我会看不见吗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也要治好你脸上的伤。

    何况,我已经发誓要在这一年之内,听从他们驱使了,不,现在是两年之内了,他们要我去大光明境,给他们送名帖,我又岂能拒绝霜华,霜华,若是我真的死在了这里,求你看在我这一片苦心的份上,日后知道了真相,也要好好地活下去。”

    当下放缓声音,柔声道“霜妹,你放心,若是有什么药材,找它会有危险,我会想别的办法的。我怎会忘了,你还在等我回来呢我不会不会以身犯险的。”

    王怜花微笑着目送丁典远去,见旁边站着一个人,向他勾了勾手指,说道“去把叶翔、小何、石群和孟星魂这四个人叫过来。”

    那人应了一声,去找这四个人了。

    王怜花缩回帐篷,来到贾珂面前,搂住贾珂的脖颈,笑眯眯地道“怎么样,我刚刚算是堂堂正正地以武林至尊身份,让丁典心甘情愿地给我去大光明境送名贴吧。”

    贾珂将手中的书和胖丁都放到旁边,将王怜花抱到腿上,笑道“你刚刚哪是以武林至尊的身份,是以神医的身份才对吧。”跟着在王怜花的脸颊上轻轻一吻,又道“我看凌姑娘脸上的伤好严重,你真有把握,治好她脸上的伤吗”

    王怜花瞥了贾珂一眼,笑眯眯地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大话了”

    贾珂噗嗤一笑,捏了王怜花的鼻子一把,笑道“我怎么觉得你经常跟我说大话比如你从前跟我说的,我抱你的时候,你随时都能把我一脚踹开。”

    王怜花干笑道“这算什么大话我那天没有踹开你,只是只是意外罢了。你若是不信,改天咱们再试一试。只要你不怕扫兴就好了。”

    他到底十分心虚,不等贾珂回答,便即哈哈大笑,笑声干巴巴的,没有半点愉悦之意,然后向贾珂一笑,说道“要治好她脸上的伤,只凭我的医术,还是有些难度的,还需要你帮我一把。”

    贾珂咬了他一口,笑道“我就怕我把真气送到她的脸上,没控制好真气,影响了她的大脑,害得她精神错乱了。我从前就听人说过,有人胡乱练武功,练得真气在体内乱走,影响了大脑,变得神智迷糊,疯疯癫癫了。”

    王怜花不以为然地道“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到时你把真气送到她的脸上,我自然会封住她脸上的经脉,阻挡真气涌入脑后,不然我给她治好了脸,却害得她变成了傻子,我这妙手回春的招牌,还要不要了”然后将贾珂扑倒在地,哼了一声,笑道“你这小鬼,这么小看你家相公,该当何罪”

    贾珂嘻嘻一笑,尚未答话,忽听得帐篷外面有人说道“王公子,贾公子,你们二位有事找我们”

    王怜花嘟囔道“早不来,玩不来,偏偏这时候过来,这四个小子,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不知情也不识趣。”然后亲了贾珂一口,笑眯眯地道“便宜你这小鬼了,本大王一会儿再来治你的罪。”

    贾珂一笑,抱着王怜花坐了起来。

    王怜花从他怀中离开,坐到小几旁边,说道“进来吧。”

    帐篷掀开,叶翔四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王怜花伸手一指小几对面,微笑道“坐这里吧。”

    贾珂和王怜花的帐篷,当然是这些帐篷之中,最豪华的一个,虽然只有他们两个人住,但是非常宽敞,叶翔四人并排坐在帐篷的入口附近,倒也不觉拥挤。

    王怜花又给自己斟了杯茶,悠悠闲闲地喝了一口,见四人已经坐好,放下茶杯,看向叶翔和小何,微微一笑,问道“你们夫夫新婚过得还愉快吧”

    叶翔和小何听到这话,脸上一阵红,一阵青,均想“愉快不错,我们这辈子都没这样愉快过了”

    叶翔四人都是杀手,过的是有今天,没明天的生活,都认为及时行乐,才对得起自己,手里的美酒,从来没有缺过,床上的女人,也从来没有少过。

    他们都是年轻男人,相貌不错,武功也不错,很容易讨女孩子的欢心,旅途无聊,无事可做,这一行人中,不知有多少男女天雷勾地火,看对了眼,做起了露水夫妻。

    孟星魂和石群都找到了女伴,叶翔模样英俊,小何容貌妩媚,本来比孟星魂和石群更容易找到女伴,但是因为他们那桩该死的婚事,没有一个女侠愿意跟他们去帐篷里聊聊人生哲学。

    倒是有几个男人,问他们两个,晚上过得快不快活,还说其实三个人更快活,晚上他可以去他二人的帐篷里,给他二人露一手,包他二人耳目一新,叫他二人得知原来男人和男人在一起,还可以这么快活。

    叶翔和小何因为这桩婚事,一路上都不得不住在一起,虽然他们两个不知跟孟星魂和石群说过多少遍了,他们两个没有半点暧昧关系,就连成亲,也是受王怜花和柴玉关所迫。

    孟星魂和石群见叶翔和小何说得诚恳,也半信半疑起来,但是他二人和叶翔、小何在一个帐篷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就流言四起,说什么孟星魂其实一直暗恋叶翔,而石群一直和小何在一起,直到叶翔和小何成亲那天,才知道自己被小何绿了。

    叶翔和小何成亲以后,孟星魂和石群决定放下心中所爱,一直和叶翔、小何保持距离,后来小何去找石群,被叶翔发现,三人发生争执,孟星魂冲过去为叶翔说话,被小何揭穿了他对叶翔的心思,最后他们四人觉得,既然孟星魂爱叶翔,叶翔爱小何,小何既爱叶翔,也爱石群,石群又爱小何,不如他们四人在一起好了,昨天晚上,他们四人就在帐篷里,完成了生命的大和谐。

    孟星魂和石群本来没把流言放在心上,但是本来和他们看星星,看月亮的女伴,都听信了流言,不理睬他们了。他二人这才急了,当天晚上就从叶翔、小何的帐篷里搬了出来,宁可和陌生人挤在一个帐篷里,也不和叶翔、小何住在一起。

    叶翔和小何见孟星魂、石群这两个从小长大的好兄弟,都对他们畏如蛇蝎,气得肺都要爆炸了,听到那几个男人对他们的暗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差点闹出了人命来。

    可是叶翔和小何早已习惯了酒色生活,初时还能忍住,日子久了,就越发躁动起来。有天晚上,他二人喝了点酒,回到帐篷休息,在酒精的作用下,都有些蠢蠢欲动。

    小何本就肤白如玉,容貌秀美,快活林中的花魁,也不如他一半漂亮,灯光下更显妩媚可爱,活像一个美女。叶翔被小何的模样蛊惑了,就抱起小何,把他放到了地上。

    叶翔心想小何长得这么漂亮,自己就只看他的脸,把他当成女子好了,但是叶翔不行,他时间太短了,最后反而是小何把他当成了女子,和他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

    第二天两人睡醒了,看见他们的模样,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都脸色铁青,差点没有吐出来,互相放了狠话,如果对方敢把昨晚的事情说出去,自己一定会给对方好看。

    但是到了晚上,两人眼看孟星魂和石群都牵到了姑娘的手,羡慕之余,心浮气躁地回了帐篷,看着对方,没有忍住,又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第二天继续放狠话。

    第三天,第四天,也是如此,到现在都成一种习惯了。

    直到现在,他二人还是坚信,只要对方不把他二人晚上做过的事情说出去,别人就不会认为,他二人真的做过这种事了,还是会认为他二人是清白的。是以听到王怜花这句话,两人脸上都火辣辣的,只觉自己犯下的这不可饶恕的错误,就要被王怜花发现了。

    王怜花见他二人不说话,也不以为意,笑眯眯地道“看你们两个的脸色,你们的新婚生活,过得应该很愉快了。”

    小何一听大惊,心想“我可不能任他胡说下去了,不然他这话传将出去,如果传到了高老大的耳朵里,高老大就再也不会喜欢我了。”连忙叹了口气,说道“王公子,我们过得一点也不愉快,我现在看见叶翔就烦,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了,我要把他休了。”

    孟星魂和石群听到这话,都忍不住向叶翔偷偷瞧了一眼,只见叶翔脸色阴沉,面无表情,听到小何说要把他休了的时候,眼中突然闪过怒意。孟、石二人均想“想不到叶翔和小何,竟然是叶翔爱得多一点。”

    叶翔心想“我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他用了休这个字,这可真是天大的耻辱。不过王怜花若能因为他这句话,同意我和他分开,被他这样羞辱一下,倒也不算什么。”

    王怜花微微一笑,笑容温柔的甚至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善良可亲的人,他会答应别人任何要求。

    小何也要溺死在他这温柔的笑意中了,然后就听到他柔声道“不行。”

    小何一怔,突然从美梦中醒了过来,想起自己和叶翔成亲,全是拜王怜花所赐,心下深深自责“我怎么会觉得,这小魔王会让我好过。”然后问道“为什么”

    王怜花微微一笑,说道“为什么你应该还记得,是谁给你和叶翔主持婚礼的吧”

    小何当然记得,点了点头,说道“是柴玉关。”

    王怜花脸一沉,说道“我不喜欢别人这么叫他。”

    小何一怔,随即想起他们在那处小镇上,听说的小鱼儿和邀月的婚礼上发生的那场闹剧,心下恍然,暗道“柴玉关毕竟是他的亲生父亲,如果有人在我面前,直呼高老大的名字,只要我打得过他,我一定会给他几拳,把他打得满地找牙,看他还敢不敢直呼高老大的名字了。他当然也不乐意我直呼他老子的名字了。”于是道“是快活王。”

    王怜花叹了口气,说道“我和柴玉关是什么关系,你们一路过来,心里应该非常清楚。当时是柴玉关给你们主持的婚礼,如果柴玉关尚在人世,你倒是可以找他,要他再给你们主持和离。

    但是柴玉关已经不在人世,他留下的东西,毁坏一件,就少了一件。你们是在他见证下成的亲,我每次看见你们,就会想起他来。我怎能亲手毁掉你们的婚事,毁掉这个纪念呢除非你们能把柴玉关从地府中带回来,不然你们两个,这辈子都别想分开了。”

    小何脸色铁青,没有说话,心想“等我们找到机会,把你杀了,到时你去地府陪你那个死人爹,就再也害不到高老大,也管不着我了。”随即想到他们一行人去找魏无牙的时候,在山上遇到了几万只老鼠,王怜花喊了一嗓子,就把那几万只老鼠通通震死的壮举,不禁绝望,心想“我们真能找到这个机会吗”

    石群见小何和叶翔不说话,担心王怜花生气,打圆场道“王公子,你叫我们四个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去做”

    王怜花点了点头,笑道“不错。丁典一会儿要去大光明境送我的名帖,他一个人去,实在没什么声势,你们四个,就跟他一起去吧,若是路上遇到什么危险,你们五个联手,应该也能平安脱身。”

    叶翔、石群、孟星魂、小何四人跟在王怜花身边,情愿受他摆布,跟看不顺眼的兄弟成亲,也不想办法离开,就是为了在王怜花杀死高寄萍之前,找机会杀死王怜花,只是王怜花武功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因此他们始终没有找到机会下手。

    这时听到王怜花的话,四人心中都是一动,暗道“素闻西方魔教的教主玉罗刹武功出神入化,江湖上罕逢敌手,咱们若能与玉罗刹联手,何愁杀不死王怜花”言念及此,心中都十分欢喜。

    他们跟随的高老大是逍遥侯的下属,逍遥侯是西方魔教的副教主之一,虽然他们没有来过前面这条断头路,不过从前听高老大说过这条断头路的事情,大概知道哪里有守卫,到时见到守卫,报上逍遥侯的名字,不怕这些守卫对他们动手。

    他们做了这么多年杀手,如果沉不住气,早就死在别人手上了,这时心中欢喜无限,脸上却都不动声色,仿佛王怜花只是交给了他们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差事,齐声应道“是”

    小何不知道丁典是谁,心想“王怜花要丁典给他送名帖,还要我们陪着丁典一起去,说什么丁典一个人去,很没有声势,其实不就是担心丁典一个人去,会有危险,要我们做他的保镖,护得他周全么。他对这个丁典如此用心,看来丁典是他的心腹了。

    哈哈,王怜花,这可是你自己把羊羔送进我们口中的,等我们走得远了,就先对丁典用刑,向他逼问你的秘密,等他能说的都说了,没有任何价值了,我们就把他杀了,甚至可以把他的脑袋送给玉罗刹,好让玉罗刹相信,我们是真心实意想跟他合作杀你的。

    嘿嘿,哈哈,王怜花,你的死期终于到了我终于可以把叶翔一脚踹开,去找高老大了”

    王怜花见他们四人答应的这么痛快,似乎浑不知前面这条断头路的厉害,目光在他们脸上转了一圈,微笑道“你们现在就回去准备吧,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把头发梳整齐一点,带些干粮和酒水,叫上丁典,就可以出发了。

    对了,你们走的时候,记得带上两面宝石锦旗,就是我先前带去快活林的那些宝石锦旗,上面镶着宝石,写着我的姓氏。

    你们赶路的时候,把这两面宝石锦旗举在手里,这样西方魔教的人,远远瞧见你们,就会知道,你们是来做什么的了。记得,遇到西方魔教的人,都精神一点,从容一点,千万不能堕了我的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