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反贼套路深[综武侠] > 第777章 三百一十七章
    小何微笑着看着孟星魂,说道“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说。”

    孟星魂道“你说。”

    小何笑了笑,显得更开心了,说道“我从前只知你姓孟,今日才知,原来你姓的是孟母的孟。”言下之意,自是嘲讽孟星魂堂堂男儿,竟然如此婆婆妈妈,爱管别人的事情,是把自己当成老妈子了么。

    眼见孟星魂脸色不对,似乎要和小何吵起来了,说不定还会动起手来,石群连忙做和事佬,说道“既然大家都不愿回去,那就都不回去了,左右也不是什么大事。

    如今事情已经清楚了,是有人先咱们一步,硬闯了大光明境,咱们一路上都没有遇到机关,想来也是因为他们硬闯上去的时候,把路上这些机关都破坏掉了。咱们继续待在这里,那也没什么用了,还是继续赶路吧。”

    孟星魂听了石群的话,压住怒火,轻描淡写地道“好。”然后站起身来,看也不看小何一眼。

    小何只当孟星魂是认输了,心下大为得意,眼见孟星魂站在旁边,自己蹲在地上,比自己高出太多,显得自己很没气势,连忙站起身来,优哉游哉地抖了抖手中的长剑。

    丁典不知小何和孟星魂发生冲突,根源其实在他身上,一直冷眼旁观,见小何和孟星魂说话夹枪带棒,火药味很重,心想“我还当他们四人是好兄弟,想不到没走多远,就有两人闹得不可开交了。一会儿若是遇上西方魔教的妖人,或是一品堂的高手,和他们四人齐心协力御敌,怕是指望不上。”

    他略一沉吟,说道“这条道上到处都是机关,要登上大光明境,应该用不着每个机关都走上一遍。一品堂应该只是破坏了一部分机关,咱们就这样大喇喇地继续往前走,十有八九会遇到完好的机关。

    依我看来,咱们赶路的时候,不妨多多留意积雪下面的尸体,有尸体的地方,一定是一品堂去过的地方,咱们若能以这些尸体为路标,追着一品堂的足迹登上大光明境,虽不敢说一定不会遇到完好的机关,但我想总比四处乱闯,要安全许多。”

    石群笑道“丁兄这个主意好只可惜咱们没带铲子,只能用这五柄长剑挖雪,可有苦头吃了。”

    五人当即向山上奔去,为了节省时间,直接将长剑插进厚厚的积雪之中,人走过去,剑尖在雪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尾巴。

    五人并排而行,五条长长的尾巴,还有他们深深浅浅的足印,都留在了雪地上。一阵急风吹过,卷得地上的积雪飞到空中,与一片片雪花相遇,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团,这五条尾巴和这些深深浅浅的足印,渐渐变得模糊不清,不过多时,便已消失不见。

    突然之间,叶翔停下脚步,说道“地下有东西。”

    其余四人听到这话,也都停下脚步。

    五人围成一圈,用长剑在雪中挖掘,过了一会儿,挖出了一个水盆大小的雪洞,一块白色的狐狸皮自洞中露了出来,依稀还能瞧出狐狸皮下面,是一条人类的腿。

    丁典见这具尸体的打扮和刚刚那个西方魔教的弟子的打扮颇为相似,都是白色披风,白色裤子,料想尚未露出来的地方,应该也是白色的,这人应该也是西方魔教的弟子。

    叶翔比划了一下长度,然后剑尖朝这具尸体大概是腹部的地方插了进去,说道“咱们往这里挖,看看他身上系的腰带,是不是西方魔教弟子常系的腰带。”

    五人继续挖雪,不过多时,就将这人的腹部挖了出来。

    这具尸体冻得太过结实,而且倒在地上的时候,披风盖住了身子,看不见腰带是什么模样。

    叶翔只好将剑伸进雪洞,在冻得邦邦硬的披风之上划了几道,裁下来了一块布料。

    孟星魂凝目望去,见这条腰带上也以黑线绣了两个女子,说道“他系的腰带,和刚刚那人系的腰带,是一样的。”

    丁典松了口气,说道“看来咱们没有走错,继续走吧。”

    五人又行了一个时辰,最初小半个时辰,总共遇到了二十七具尸体,看他们的衣着打扮,生前应该都是西方魔教弟子,甚至还在几个地方,找到了交战的痕迹,不过这些痕迹也都被白雪覆盖,已经看不出来,交战双方,用的是什么招式了,之后遇到的尸体越来越少,最后一炷香时分,甚至一具尸体都没有遇到。

    五人越走越不安,不知他们一具尸体都没有遇到,是因为“一品堂”的高手走这一段路的时候,始终没有遇到西方魔教的弟子,还是因为他们走错路了,“一品堂”的高手走的根本不是这一段路。

    就在这时,忽然一道奇异的吹竹声飞了过来。

    这一道声音极为短促,稍纵即逝,声音也不响亮,但是此时五人默默赶路,没有一人说话,耳中听到的,只有山风呼啸的声音,吹打树枝的声音,他们的双脚落入积雪中的声音,还有剑尖在积雪中划过,发出的十分轻柔的簌簌之声,这一道吹竹声,便如天亮之前的第一声鸡鸣一般,清清楚楚地传到了五人耳中。

    五人一齐大惊,暗道“这是什么声音”连忙停下脚步,从雪中拔出长剑,护在身前,同时围成一个圆圈。

    叶翔、孟星魂、石群和小何四人,无论平时是否合得来,毕竟一起长大、一起练武,认识了十几年了,彼此之间,十分默契,甚至无需眼神示意,便围成了一个圆圈。

    丁典和叶翔四人不熟,好在为人还算机敏,瞧见他们的动作,便即会意,跟他们一起围成了一个圆圈。

    五人刚一站定,便觉眼前一花,日光下看得分明,白茫茫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了几万只毒虫。

    有的是绿色的大蜈蚣,有成年男子手臂那么长;有的是五彩斑斓的大蜘蛛,最小的有茶壶那么大,最大的有水盆那么大;有的是五彩斑斓的大蝎子,有的是五彩斑斓的毒蛇

    除了毒蛇之外,每种毒物身上都长满了长毛,在雪地上蠕蠕而动,还没有靠近五人,五人就闻到了一阵难以形容的腥臭之气。

    叶翔四人虽然自小流落江湖,见过不少毒虫,后来做了杀手,也用过毒虫杀人,但是从没有见过这么多形容可怖的毒虫,何况这时是突然见到,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不由得毛骨悚然。丁典更是怵然而惧,脸上没有一点血色。

    叶翔毕竟做过多年杀手,这种突发状况,他遇见过不知几千几万次了,很快就冷静下来,略一沉吟,朗声道“可是极乐峒主过来了吗”

    山风呼啸声中,一道声音响了起来“看来你这人还有点见识,难怪敢擅闯大光明境。半山腰上的那些弟子,怎会容许你们上来他们是不是已经死在你们手上了”

    这道声音忽近忽远,飘忽不定,五人之中,以叶翔和孟星魂的武功最高,算得上是江湖一流高手,竟也无法确定他的位置。

    这道声音响起来以后,那几万只毒虫,就不再继续前进,只是将他们包围起来,离他们最近的那一圈毒虫,与他们不过一步之远,毒蛇的蛇信,甚至都能碰到他们的鞋尖。

    叶翔的声音仍然十分冷静,说道“峒主在山上潜心钻研毒术,培育毒虫,难怪不知近日来山下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几人同为本教弟子,本教的规矩,又岂会不知

    我们原本打算找到守在山下的兄弟,把来意告诉他们,请他们立刻上山通报,岂知漫山遍野都找过了,竟然始终没有找到他们。实是事态紧急,不得不立刻禀告教主,我们几人找不到本教弟子,只好擅自上山了。

    至于那些守在山下的兄弟,他们确实已经死了,但不是被我们杀死的,而是被别人杀死的。我们在山下的时候,本来还觉奇怪,本教那些兄弟们都去哪里了,怎么见不到他们,后来在路上见到了不少本教弟子的尸身,都深埋在积雪之下,皆是力战而死。

    其实见到峒主之前,我等还在担心教主的安危,兄弟们的安危,此刻听峒主声音从容,想是我等杞人忧天,攻上大光明境的贼人,早已被杀得干干净净了。”

    极乐峒主道“你们也是本教弟子我怎么不认得你们”

    叶翔道“回禀峒主,我们是快活林高寄萍的属下,高寄萍是逍遥侯的属下,高老大跟随逍遥侯以后,就跟我们说过,从今往后,我们都算是本教弟子了。”

    极乐峒主“嗯”了一声,说道“我听说过高寄萍,原来你们是她的手下。既然你们把自己当成本教弟子,本教的规矩,你们应该都清楚吧

    大光明境是本教圣地,即使是本教弟子,未经教主允许,也不得擅自闯入,连高寄萍都没有资格进大光明境,何况是你们了。你们有什么事要禀告教主先把这件事告诉我,如果真是什么重要机密,我再酌情考虑,要不要放你们上去。”

    叶翔略一沉吟,问道“不知峒主可曾听说过贾珂和王怜花”

    极乐峒主突然一笑,说道“贾珂已经成名十几年了,我当然知道他。王莲花,哈哈,就是前不久在快活林中,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的那家伙吧”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幸灾乐祸的喜悦之意,显然平时和柴玉关很不对付。

    叶翔道“不错,就是他。他和柴玉关的关系,可不止在快活林中,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这一点,他还是柴玉关的亲生儿子。”

    极乐峒主“咦”了一声,说道“儿子”随即开怀大笑,说道“好,好,好儿子打老子,这故事听起来真有趣,真适合柴玉关”

    叶翔道“王怜花前一阵子,得了一把屠龙刀”

    极乐峒主“啊”的一声,打断叶翔的话,说道“屠龙刀在他手上这怎么可能就算他能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尊使呢天吃星呢大欢喜女菩萨呢难道他们四人合力,也不是他的对手吗”

    叶翔四人其实根本不知道大欢喜女菩萨是怎么死的。

    当时王怜花误以为尊使是贾珂假扮的,决定冒充百鬼窟的弟子,跟他们去大光明境见尊使,后来听说尊使也要去屠珂英雄会,就用花言巧语,哄骗百鬼窟众弟子跟他去岩雀峰找尊使。

    叶翔四人都是百鬼窟抓住的壮丁,当时他们身中迷药,几个人挤在一辆车上,始终浑浑噩噩,没有多少清醒的时候。王怜花和贾珂重逢以后,才给他们服下了解药,那时大欢喜女菩萨已经死了。

    叶翔略一迟疑,说道“当时大欢喜女菩萨已经死了,天吃星被王怜花一刀砍成了重伤,差点死了,柴玉关自始至终,都没有露过面。至于尊使,他发现自己和贾珂长得很像,疑心自己是贾珂的亲生兄弟,就没跟王怜花打架,心甘情愿地把屠龙刀让给王怜花了,所以那把屠龙刀,就落到了王怜花手中。”

    极乐峒主沉默片刻,不知在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怫然道“然后呢”

    叶翔道“江湖上早有传闻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几百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武林至尊这四个字,在江湖上你杀我,我杀你,只为了得到屠龙刀,王怜花这样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子,如今屠龙刀在手,那更是狂妄自大的眼睛也红了。

    他刚得到屠龙刀那会儿,就逼迫少林派、峨眉派、全真教、五岳剑派这些中原门派,个个对他俯首称臣,奉他为武林至尊,这些中原门派的高手,平日里个个仪形磊落,道貌凛然,在他面前,就都变成了胆小鬼,一个个惜命得很,不等他杀几个人立威,就纷纷对他俯首屈膝,奉他为武林至尊了。

    他解决了这些中原门派,就打起了本教的主意,如今他带着那些中原门派的掌门和弟子,驻扎在半山腰上,这场大雪停歇以后,就会攻上大光明境了。他们加起来有一千多人,本就人多势众,高手极多,而且有心算无心,实在不好对付。是以我等知道这件事以后,就冒死赶上大光明境,以期赶在这场大雪停歇之前,把这件事禀告教主,教主也好早做准备。”

    话音刚落,就听极乐峒主颤声道“你,你这话是真的柴莲花的武功真有你说的这么高他真的一刀就重创了天吃星他的身法是有多快天吃星竟然躲不过吗还有,还有中原那些门派,真的都膝盖这么软,真的都归顺他了现在他们真的都在山下你,你不是在骗我吧你可知道,上一个胆敢骗我的人,落得了一个什么下场吗”

    最后这句威胁,他说得十分凶狠,但是声音颤抖得实在太过厉害,他说得再怎么凶狠,也无法掩盖话语中的惊惶之意。

    叶翔四人本是想借西方魔教之手除掉王怜花,以绝后患,料想王怜花武功厉害,玉罗刹应该比他还要厉害,王怜花有上千名手下,西方魔教的教众也不算少,而且西方魔教占了地利,和王怜花的胜负,至少也是开,哪里想到极乐峒主听说此事,竟会怕成这样。

    四人不禁面面相觑,均觉极乐峒主实在太过夸张,竟然害怕成这副模样,连王怜花的名字都叫错了。

    叶翔心想“难道是我说得太夸张了吗不会啊,我都是照实说的。据说极乐童子向来眼高于顶,今日怎就害怕成这样了难道他根本不是极乐童子

    罢了,罢了,我们只是要西方魔教和王怜花他们交战,我们好趁乱杀死王怜花,又不是要帮西方魔教把王怜花他们杀得干干净净,片甲不留。既然他听说了王怜花的实力,就害怕成这副模样,仿佛王怜花来到他的面前,他能立刻吓死,那我还是往低了说吧。”

    于是道“依属下看来,峒主无需如此担忧,王怜花的武功确实不错,但也没有那么高,大概就和峨眉派的灭绝掌门在伯仲之间吧。他在教主面前,不过是萤烛之光,妄与日月争辉,只要教主亲自出马,随便挥几下袖子,就能把王怜花打得满地找牙,随便伸一伸腿,就能把王怜花踹倒在地,一个眼神过去,王怜花立马跪倒在地,哭爹喊娘地求教主放过他了。

    至于那些中原门派,倒也不足为虑,他们如今对王怜花俯首屈膝,奉王怜花为武林至尊,好像很认同王怜花做武林至尊,很听王怜花的话似的,其实他们这么做,甚至不是因为王怜花武功很高,他们打不过王怜花,而是因为他们是中原的门派,而王怜花的相公贾珂,是卫国的大官,他们得罪不起贾珂,只好捏着鼻子,说王怜花是武林至尊了。

    王怜花这个武林至尊,不过是虚有其名罢了,如果贾珂不是王怜花的相公,或者贾珂不是卫国大官,即使王怜花头上顶着屠龙刀,脖子上挂着屠龙刀,腰上别着屠龙刀,手里捧着屠龙刀,全身都是屠龙刀,也不会有人搭理他的疯言疯语,奉他为武林至尊的。”

    极乐峒主半信半疑,说道“他的武功和峨眉派的老尼姑在伯仲之间不应该啊。我虽然没有和那老尼姑打过交道,但也曾听人说过,她在中原武林,可算不上一流人物。

    柴莲花哦,王莲花的武功如果和老尼姑在伯仲之间,他怎么可能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听说他在快活林中给柴玉关倒了一杯酒,柴玉关都接不住。柴玉关的武功,我是知道的,他这人没有半点好处,就是武功不错,不然教主也不会任命他做四王了。”

    叶翔瞥了一眼满地的毒物,心想“极乐童子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用毒高手,武功却算不上厉害。我刚刚说王怜花武功非常厉害,极乐童子想到自己的武功,难免心生怯意,我若说极乐童子最拿手的本事呢”

    他心念一转,已然有了主意,说道“峒主有所不知,当时王怜花在快活林中大显神威,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靠的不是武功,而是毒术。”

    极乐峒主来了精神,说道“哦他也会用毒”

    叶翔道“属下是不懂这些的,只是冷眼旁观,觉得王怜花用毒的手段还算高明,武功也算不错,和柴玉关交手的时候,经常用毒药偷袭,最后柴玉关就是中了一种非常厉害的毒药,不得不向他认输,说尽了好话,他才把解药给了柴玉关。

    江湖传闻,向来喜欢夸大其词,若非属下当时就在快活林中,亲眼目睹王怜花和柴玉关交手的经过,也会被江湖传闻误导,以为他真如传闻中那般武功高强。”

    极乐峒主兀自半信半疑,说道“是么,但你刚刚说过,天吃星被王莲花一刀砍成了重伤。天吃星虽然身形肥胖,宛如一座小山,但身法极快,轻功极高,江湖上压根没有几个人,能跟得上他的速度。何况他的皮肤坚硬如盔甲,身上的肥肉还能夹住兵刃,王莲花的武功若是和峨眉派的老尼姑在伯仲之间,怎么可能一刀就重伤了天吃星”

    叶翔道“峒主有所不知,当时王怜花握在手里的刀,不是寻常的神兵利器,而是无坚不摧的屠龙刀。屠龙刀何等锋利,即使去砍坚硬无比的花岗岩,也像是砍豆腐,感觉不到半分阻力。天吃星的皮肉如何坚硬,终究只是肉体凡胎,哪里经受得了屠龙刀的轻轻一砍。何况当时天吃星正在跟别人交手,王怜花这一刀,是在背后放冷箭,天吃星没有防备,才被王怜花砍中的。”

    极乐峒主沉吟片刻,问道“他们在山下扎营,每天吃什么东西”

    叶翔道“他们每天都会去树林打猎。”

    极乐峒主道“那他们喝什么东西”

    叶翔道“营地不远处就有瀑布和溪流,他们都是去那里挖冰块,然后把冰块带回营地,烧开后饮用。”

    极乐峒主笑道“很好,很好。你们也不用上大光明境了,现在就跟我下山吧。对付这些人,何须教主亲自出马,我自己就能将他们杀的干干净净了。”

    他说完这话,五人就听到奇异的笛子声响,那漫山遍野的毒虫,便如潮水一般四散而去,转眼间就消失不见。

    丁典一直在旁边听着叶翔胡扯,默不作声,只道叶翔是觉得他们五人不是极乐峒主的对手,于是谎称他们都是西方魔教的弟子,好把极乐峒主骗下山去,王怜花对付极乐峒主,那还不是轻而易举地手到擒来。他都不用别的武功,直接吼一嗓子,极乐峒主这漫山遍野的毒虫,就得和魏无牙那几万只老鼠结伴去西天了。

    丁典正自佩服,叶翔真是聪明,能在仓促之间,想出这样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既保全了他们的性命,又把极乐峒主送去了王怜花面前,突然感到胸口一冷,一柄长剑已从背后刺来。

    幸好在长剑刺来的刹那之间,丁典后背一阵发寒,后颈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下意识地向旁边一躲,长剑略偏,从他的左胸穿过。

    丁典一声闷哼,向前冲去,走了两步,长剑离开了身体,左胸鲜血犹如泉涌,浑身发软,眼前发黑,又走一步,便倒在了地上。

    丁典的脸埋在积雪之中,没有力气翻身,什么也看不见。只听得极乐峒主道“你们不是一伙的吗你杀他做什么”

    然后听到一道声音说道“我们和他可不是一伙的,他是王怜花的属下,今天上山,是因为王怜花遣他来大光明境送自己的名帖。若非如此,我们也不会知道,王怜花竟然如此自不量力,敢打本教的主意。”

    丁典认出这是小何的声音,心想“原来叶翔刚刚不是在胡说八道,他们真的是西方魔教的人,他们跟在王怜花身边,只是想要找到机会,杀死王怜花。”

    他的身体越来越沉重,迷迷糊糊中,隐约感到一只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将他怀中的东西,一样样地拿了出来。

    然后听得石群说道“他怀里这些东西,只有这一样东西,和王怜花有关。看来王怜花遣他上山,果然只是来送名帖的。”

    丁典听到嗤的一声轻响,是展开白纸的声音,然后听到极乐峒主道“哦,原来他叫王怜花,我还以为他家里人很喜欢莲花,所以给他起名叫作王莲花呢。这个名帖就放在我这里吧,一会儿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只听得小何道“峒主,咱们要不要把他的尸体带上他是王怜花的手下,咱们可以在他的尸体上涂一层毒药,那种一碰就死的毒药。王怜花做梦也不会想到,尸体也可以用来下毒吧。”

    极乐峒主道“用他的尸体下毒,只会打草惊蛇。他们有一千多人,最好的下毒办法,就是在他们饮用的清水中下毒。至于他的尸体,就留在这里吧,我的小宝贝儿们,一会儿肚子饿了,会过来吃他的血肉的。”

    丁典又冷又累,身上的力气,随着胸口的鲜血,汨汨不绝地流了出去。

    他很想睡觉,哪怕只睡一会儿,那也很好。

    极乐童子和小何说话的时候,丁典身上越来越冷,神志越来越模糊,用了好一会儿时间,才反应过来,他们这话是什么意思,这时他们已经走远了。

    丁典心想“他们他们是要回去下毒”突然间浑身一颤,便如一股电流流过身体,神志也清醒了几分。

    明明此时此刻,他的脸埋在雪里,眼前一片黑暗,却突然有一道光出现在黑暗之中。

    他仿佛又回到了荆州,站在凌府外面,憧憬地望着那座小楼,突然之间,二楼的窗子推开,一双白玉般的纤手端着一盆“春水碧波”,从窗子后面伸了出来。

    那盆“春水碧波”留在了窗台上,绿色的花朵娇艳可爱,白玉般的纤手缩了回去,然后半张清秀绝俗的俏脸,出现在窗帘后面,羞涩地看他一眼,便即满脸红晕,躲到了窗帘后面。

    这是他在赏菊会以后,第一次见到凌霜华时,看到的情景。

    但是顷刻之间,小楼倒塌,窗帘破裂,无数只五彩斑斓、浑身硬毛的毒虫,如潮水般爬上了断壁残垣,撕扯着“春水碧波”的绿色花瓣。

    一只白玉般的纤手,从窗台后面伸了出来,轻轻唤道“典哥,典哥”无数只毒虫一见到这只纤手,就跟见到了血的鲨鱼一样,疯了似的扑了上去,红颜白骨,只在一瞬之间,然后那具白骨,从窗帘后面探出头来,明明血肉都没有了,还在轻轻唤他名字“典哥,典哥”

    丁典心中一阵剧痛,寻思“霜华霜华霜华还在山下霜华最怕这些毛茸茸的虫子了,我我不能让他们让他们害死霜华”想到此处,身上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力气,霎时之间,身上也不冷了,胸口也不痛了。

    他挣扎着从雪里爬了起来,漫山遍野,到处都是蠕蠕而动的毒虫,他却恍若不见,向来时的方向奔去。

    他的眼前越来越模糊,疼痛离他越来越远,身子仿佛飘在空中,没有半点知觉。

    他只知道他要下山,他要去救霜华。

    这个念头就像他的骨头一样,支撑着他的魂魄,可是他的步伐却越来越慢,越来越慢。

    他在走吗

    还是他已经倒下去了

    极乐峒主从不喜欢和别人同行,虽然要叶翔四人和他一起下山,带他去找王怜花,但也不愿和他们一起走,拿走王怜花的名帖以后,极乐峒主就命叶翔四人下山,他自己则消失在密林之中。

    四人飞步下山,小何一边赶路,一边从怀中取出一块手帕,擦净剑身上的鲜血,洋洋自得地看了一会儿长剑,然后看向孟星魂,笑道“小孟,我以为你刚刚会阻止我。”

    孟星魂看着茫茫白雪,脸上露出疲倦之色,听到小何的话,脸上面无表情,说道“如果时机不到,你就对丁典动手,我当然还是会阻止你。”

    小何笑了笑,说道“那你也觉得我刚刚那一剑,刺的很对了”

    孟星魂沉默了很久,缓缓地道“大概吧。”

    小何看着他,突然皱了皱眉,问道“既然你觉得我刚刚那一剑,刺的很对,那你干吗露出这种表情来我差点以为,我刚刚那一剑,刺的不是丁典的心脏,而是你的心脏。”

    孟星魂又沉默了很久。

    他想起了丁典错愕的表情,想起了丁典毫不设防的背影。

    他是一个杀手。

    他从前杀过很多丁典这样的人,将来还会杀很多丁典这样的人。

    谁给他钱,他就帮谁杀人。

    他忽然觉得非常疲惫,疲惫得不想跟小何说话,不想去杀王怜花,更不想去杀营地里那么多人,疲倦得什么事都不想做。

    他凝望着身周白雪,看着一片片雪花飘落下来,落到了地上,与地上的白雪融为一体。

    这种纯粹的颜色,是多么的美丽。

    可是这份美丽,永远不会属于他。

    他是一个杀手,只能给这白茫茫的雪地,带来一片殷红。

    孟星魂缓缓地道“我累了。”

    叶翔侧过头去,深深地望了他一眼。

    小何听到这话,突然变得很开心,说道“你既然累了,完全可以找个地方,休息一阵子。有极乐峒主亲自出马,你参不参与这件事,其实一点影响都没有。”心想“你最好不参与这件事,这样一来,等我见到高老大了,就可以向她告状,让她知道,你是一个多么狼心狗肺的人了。”

    孟星魂没有理睬他,只是怔怔地望着空中的雪花,若不是脚下始终没停,真会让人以为,他的魂魄,已经被这一片片雪花吸走了。

    小何见孟星魂不回答,也不气恼,微笑道“还是说,你现在露出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是因为你已经和丁典处出感情来了,你已经把他当成朋友了,所以你见我杀死了他,心中非常痛惜,但又找不出理由,来指责我的行为,只好把这些心事都闷在心里,对我不理不睬,用这种行为,来默默控诉我的心狠手辣。”

    他说到这里,忽然冷笑一声,说道“小孟,我想你应该不会这么忘恩负义吧,高老大将你抚养长大,教你谋生的本领,竟然在你心里,还不如一个丁典分量重吗”

    孟星魂仍然不理睬他,一心一意地欣赏雪景。

    小何见孟星魂不说话,脸上更加得意,却故意叹了口气,说道“小孟,没想到你真的觉得,一个和你萍水相逢的丁典,都比将你抚养长大的高老大重要。”

    石群看不下去了,说道“小何,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小何反问道“难道我说的不对吗石群,你不妨跟我说说,我刚刚哪里说的不对了。如果小孟不是觉得,丁典比高老大重要,他生平杀了那么多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好人坏人,他都杀过,怎么我杀一个丁典,他就突然觉得累了呢”

    石群叹了口气,神色黯然,语声萧瑟,说道“你以为只是丁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