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那年1981 > 正文 427 震撼
    英子趁着大哥目瞪口呆之际,赶紧过来抓起大哥的茶碗。

    咕咚咕咚连着喝了两碗茶水。

    把茶碗一放,退回去搬个凳子坐在电视前面。

    电视当然要关了。

    大哥这时候的下巴才能动弹“你这是要干嘛,给我拉胡琴听,你会吗”

    “会妈”英子故意板着脸,“别笑别说话,好好看着。”

    大哥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英子拧了拧琴弦,定了定调。

    然后持弓的手臂猛然一扬,突然开拉,“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怎一个刚劲有力了得

    大哥猝不及防,铁骑突出的刚劲让他脑袋嗡的一下,就像冷不防脑袋上被砸了一锤。

    并且随着干净利落的旋律持续冲击,让他身上都有点麻酥酥的感觉。

    近距离演奏,让身临其境的现场感达到了最好的效果。

    大哥很享受这种现场感。

    就像喜欢喝酒的人喝到了头脑晕晕、浑身酥酥的效果。

    突然,英子开口唱了起来,调儿很高,声音高亢亮丽

    “猛听得金鼓响画角声震。

    激起我破天门壮志凌云。

    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

    敌血飞溅石榴裙”

    这哪是唱腔,简直是漫天箭雨,瞬间把大哥每个毛孔都给穿透了。

    大哥不再是麻酥酥,而是直接做了全麻

    听呆了。

    妹妹什么时候解锁了如此逆天的技能

    当然,这个念头仅仅是在大哥的思维当中一划而过。

    在亮丽高亢的唱腔声中,大哥脑子都被全麻,思维全部放空。

    京胡那嘹亮的声音,就像是钢丝刷子在刷洗自己的神经。

    妹妹亮丽的声音,那种自胸腔、鼻腔、头腔共振发出的优美旋律,直接就是洗涤灵魂的琼浆。

    灵魂浸泡其内,是从来没有过的享受

    英子自拉自唱,唱了一段又一段。

    也不知道唱了多长时间

    因为大哥已经失去自我,失去时间和空间的感知力。

    英子唱了多长时间,大哥被泥塑在那里多长时间。

    唱到最后,英子一个甩腔结尾,琴声也戛然而止。

    客厅里瞬间落针可闻。

    大哥悚然一惊。

    有一种雪地里泡温泉突然被拖出来的感觉。

    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感觉缺失了什么。

    正在愣神之际。

    英子从凳子上站起来,提着二胡袅袅婷婷往前走了两步,给大哥一个九十度大鞠躬

    “感谢您的收看,今晚的表演到此结束。

    大老爷早点洗洗睡吧。

    晚安”

    嗖

    英子瞬间回了她的房间。

    咣

    关上门来。

    大哥到现在没明白过怎么回事来。

    几个意思

    本来大哥刚才已经有些困了。

    看完表演,就像打过兴奋剂,弄得下半夜才睡着。

    当然,也不是白失眠了,他想明白了两个问题。

    首先,英子现在的本事,肯定是跟她小姨学的。

    小姨自从跟她想认,把家里除了主卧之外最好的房间,用了最好的家具和装修,做成一间闺房。

    希望就是给外甥女一个家的归属感。

    除了对外甥女的亲情,还因为小姨夫妻俩没有孩子。

    其实小姨就是把英子当成了自己的亲闺女。

    堂堂的市长夫人,京剧院院长,从此以后整天跟在闺女屁股后边成了哈巴狗子。

    闺女两天不去,她就巴巴地上学校找,来化工公司找。

    就想诱导着闺女回家多住几天。

    看起来恨不能时时刻刻跟闺女在一块儿永不分离。

    娘俩在一起也没什么事干啊。

    于是程院长就发挥自己的强项,教闺女拉京胡,唱京剧。

    第二,这就说到英子的基因问题了。

    她的父母都是唱京剧的,艺术基因肯定要有遗传的。

    从前的时候流落到穷乡村,吃不饱穿不暖的,根本没有激发她艺术细胞的土壤。

    现在跟小姨这位大艺术家相认,艺术基因肯定就像种子萌芽一样破土而出了。

    说起来,艺术基因这东西,除了让一个人“善于”干某一项艺术。

    另外还能让人痴迷这项艺术。

    所谓“好者不恶”,因为痴迷,所以善于,反之亦然。

    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很明显,英子的艺术基因被发掘出来,这小妮子开始痴迷京剧了。

    要不然她也不会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利用业余时间学到如此境界。

    当然,有个好师傅也很关键,名师出高徒嘛。

    想到这个关于喜好的问题,大仓感觉好像自己的艺术细胞也要被妹妹给勾引出来了。

    在他捡到的记忆里面,其实有关于京剧的成分。

    那位老先生以前是京城骨灰级的票友,能拉能唱,相当痴迷。

    这层记忆被大仓捡到,偏偏大仓作为一个贫苦的农村孩子,实在没有那份闲得蛋疼的心情。

    他不喜欢京剧,于是这方面的记忆就选择性忘记了。

    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大概叫“排异反应”吧

    今晚英子厚积薄发,瞒着大哥偷偷学艺,到了一定水平突然展示。

    直接把大哥给震撼到了。

    同时好像也把大哥的京剧瘾给激发了出来。

    使得他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浑身燥热,技痒难耐。

    正如英子吃饭时所说,“手上都技痒得蹭一层皮去”

    他很想去敲妹妹的门,让她把胡琴递出来,让自己也过一把瘾。

    只不过这都下半夜了,要是去敲妹妹的房门

    那是坚决不可以的

    只好暂且忍着,强逼自己什么都别想,赶紧睡觉。

    第二天起来以后,他还有想拉胡琴的冲动。

    可是转念想到,自己长这么大从没动过这东西。

    要是突然在妹妹面前展示骨灰级高手的技能,要是把妹妹吓着就得不偿失了。

    吓得她误以为自己被什么附身就更不值。

    但是手痒很难打下去。

    于是跟妹妹把胡琴要过来,装作昨晚听上瘾的样子。

    抱着胡琴胡拉拉。

    吱吱吱,啦啦啦

    一听就是没摸过胡琴的人,呕哑嘲哳难为听,还不如拉锯好听。

    但是大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英子,你听大哥拉得也有那么点儿意思了吧”

    英子憋着笑“嗯,声儿挺大。”

    大哥豪气干云地表示“我决定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学拉胡琴。”

    英子高兴得大大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形。

    这说明自己的表演大获成功,不但让大哥听上瘾了,还开始对京剧感兴趣了呢

    这条肚子里的蛔虫可是知道,大哥本来对京剧是不感兴趣的。

    一开始的时候小姨要教她学京剧,她是坚决不学的。

    无他,因为大哥不爱好京剧。

    可是小姨说了“你爸妈都是唱京剧的,你姥姥家是京剧世家。

    你要是不会哼哼几句,这不是让人笑话嘛

    还以为咱们家没有传承呢。

    再说了,你大哥不爱好京剧,那是他没有生在那样的环境。

    要是你学好了,唱得好听,唱给他听听。

    我保证他一听就上瘾。

    说不定以后比一般票友都痴迷呢。

    让你学京剧又不是让你当专业演员,是让你有个业余爱好。”

    可英子还是觉得大哥都26岁了,所有兴趣爱好都定型了,不会突然喜欢的。

    所以她还是不感兴趣。

    小姨叹口气“唉,女人这东西啊,光有漂亮是不管用的。

    光是漂亮,最多就是第一样的时候眼前一亮。

    看长了不过如此。

    但是一个女人要是既长得漂亮,又有艺术才华,那可就了不得。

    会让男人为她疯狂的。

    而且漂亮这东西就是昙花一现,年老会色衰。

    但要是有艺术才华,可是越老越香,让男人爱不释手的。

    你看看古往今来,但凡色艺双绝的美女,都会让最成功的男人为止疯狂。

    比方说陈圆圆,色艺双绝,这才使得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

    小姨对闺女的心思太了解了。

    于是,三言两语,闺女就开始对京剧痴迷。

    而且她真的是有艺术天赋,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一看大哥果然开始对京剧感兴趣了,英子自告奋勇,要教大哥学啦胡琴。

    “不用你”大哥倔强地说,“我要自学成材,你等着看吧,用不了几个月,我可以拉得比你还好。”

    “那更好啊”英子更加惊喜了

    “到时候可以你给我拉着,我唱啊

    我跟小姨学的做功也挺好了。

    到时候就不用坐在凳子上自拉自唱。

    你拉,我给你表演。

    反正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最后一句声音变得很小,简直变成一个人嘟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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