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团宠郡主小暖宝 > 正文 第957章 扛着大刀下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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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满的一封信啊,字数是往常的好几倍。

    可这封信里,依旧没有一个字是上官轩愿意看到的

    甚至,他还出现了短暂的眼晕,险些没栽倒过去。

    美男

    合离

    醉酒

    取而代之

    这一个个字眼,让上官轩看得手都抖了。

    不过他也没有冲动。

    毕竟是灵剑山的庄主嘛,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冷静下来以后,他第一时间研究起了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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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信的内容如此大胆,莫不是眉妹自己写吧住了大半年沉不住气了,故意模仿清之的笔迹,想让我着急上火”

    不怪上官轩多疑。

    实在是他跟温眉夫妻多年,彼此都太过了解对方。

    再加上上官清之素来淡定从容,这封信的语气和内容,实在不像上官清之所写。

    而上官子越,又是他最看重也最出众的儿子

    多年来,他已把上官子越培养成了一个忠于灵剑山,忠于百姓,忠于家人的少庄主。

    这灵剑山迟早都是上官子越的,上官子越没必要冒险取而代之。

    因此,对于这封信的真实性,上官轩是怀疑的。

    只是

    为什么看得越仔细,这字迹就越真实呢

    没有半点模仿的痕迹

    上官轩心下一沉,脸色越发严肃。

    身为丈夫和父亲,他清楚地记得家中每一个人的笔迹。

    温眉是写楷书的,她的字横平竖直,端庄平稳。

    上官子越从小就写草书,龙飞凤舞,潇洒随意又磅礴大气。

    上官清之呢则写行书。

    其笔迹行云流水,浓淡相融,疏密得体,活泼有神。

    至于上官仲景

    那小子的蚯蚓字,不提也罢。

    就算再给他三年五年,他也模仿不了上官清之的笔迹。

    温眉和上官子越嘛,倒是能模仿得了。

    可哪怕再小心再用心,也不可能模仿得完全一模一样啊

    “还真是清之的笔迹”

    上官轩将信纸捏在手心,脑海中却依旧设想着其他可能性。

    信是清之写的,但内容会不会有假

    前几次来信一直都说逍遥王府好,怎么这一次突然变化如此之大

    会不会是眉妹的意思

    这封信是眉妹让清之给我写的

    可眉妹图什么呢

    她一直都想让我认可逍遥王府,想让我相信蜀国魏家对灵剑山没有任何目的为此,甚至不惜与我起争执,带着孩子们离家出走。

    眉妹的决心如此之大,可不像是会中途改变的。

    所以

    就算她会让清之给我写信,也应该写逍遥王府的好才对

    因为她最了解我。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时时刻刻在等着逍遥王府露出马脚。

    想到此,上官轩又将皱巴巴的信纸展开,重新看了一遍纸上的内容。

    而随着那熟悉的笔迹,他的脑海中,也渐渐浮现出上官清之的脸。

    在他看来,二儿子跟大儿子一样,性子寡淡,最不屑撒谎。

    莫说温眉不会让上官清之写下半句逍遥王府的不好,即便她脑子抽风,真让上官清之写了,那上官清之也不会动笔。

    身为老子,上官轩对自家儿子还是很有信心的。

    想明白这一点后,他也顾不得去看上官仲景的好朋友了,转身便往山上走。

    这一边回山庄,还一边骂骂咧咧“早说过皇室的人虚情假意,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你们偏偏不信

    现在好了被人家拿所谓的温情打动不说,还马上要陷入人家的美男计

    眉妹啊眉妹,你莫不是中蛊了那谁谁谁敢出主意让你合离,你竟也敢应,说要考虑考虑”

    想起信中的内容,上官轩心态都要崩了。

    几十年啊。

    活了几十年,他从未像现在这么委屈过

    “还有子越那小子平时看他最清醒,现在竟也是个没脑子的

    这样的人,我怎么敢把灵剑山交给他在家滴酒不沾,出去立马醉酒。

    醉酒了还敢诉苦,对我诸多埋怨傻儿子啊傻儿子,你终究是太嫩了

    外头的人就在这等着呢,恨不得把咱们灵剑山给瓦解成碎片,你究竟知不知道啊

    取而代之呵做他们的春秋大梦把老子踹了,再让你上位,从而更好地利用灵剑山”

    上官轩捂着胸口,喉咙处还有些腥甜。

    媳妇儿和儿子,真是没一个不让他操心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也是一件好事儿。

    至少,等了大半年,总算等到逍遥王府露出狐狸尾巴

    “好好好,蜀国魏家伪装了这么久,总算沉不住气了。

    这一次幸亏有清之在啊,否则眉妹和子越必定得出大事儿”

    上官轩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山庄,安排好了庄内公务。

    又亲自去银库和兵器库,拿了不少银票,挑选了一把最大最锋利的刀

    他得下山一趟。

    能把上官清之逼到写信都写得如此焦急的地步,可见事情已经很严重了。

    上官轩不能继续稳坐在灵剑山庄上,得去解救那已经中蛊的媳妇儿和大儿子。

    如若不然,莫说媳妇儿会改嫁,儿子都有可能会改姓啊

    平常用的那把佩剑,上官轩倒是没带。

    一来,怕外头的人看到佩剑会认出他的身份。

    二来,对于逍遥王府,佩剑还是太客气了些,不如手中这把大刀威武

    当然。

    大刀只是随身的武器而已。

    既然要登门拜访,见面礼自然是不能少的。

    “来人啊,把山里那窝老虎崽逮了,让本尊带下山去。”

    逍遥王府不是有好几个孩子吗那就给每个孩子送一只小宠吧

    我倒要看看,逍遥王府的人见到一窝老虎以后,会有何反应。

    上官轩笃定,这一份见面礼,定能给逍遥王府一个下马威。

    毕竟那是老虎啊

    哪怕老虎如今还是崽子,也不是什么小猫小狗能比的。

    而皇室子弟,哪个不是娇宠着长大的

    平时养养兔子养养猫还行,老虎

    恐怕见都少见吧

    想从他儿子他媳妇儿下手,攀上灵剑山

    好啊。

    那他就让对方明白,人与人是有差距的。

    不是同类人,不必强行融入,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