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落魄千金美食发家日常 > 正文 猪脚面 吃光就是对美食最大的尊重
    到了申初,摊子前终于清净下来。

    温仲夏和徐袖趁着李叔来之前,将案台和炉子清理干净,二人都是辛苦并欢喜着。

    温仲夏心里粗粗算了一下,今儿大概进账七百多文,除去一百来文的成本,净收入有五六百文。

    如果再算上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摆摊的情况,一个月大概能挣个十来贯。

    如果要开店的话,还不够,但至少目前不用焦虑吃不上饭,没地儿住了。

    “等见到你大哥,我要把今儿的事告诉他,他以后再不能说我是妇道人家,什么都不懂了。”

    徐袖把案台夹缝里的酱汁抹干净,清秀的脸庞上挂着浅浅的笑容。

    她今儿可是招呼了几十个客人呢,还都是太学的学生。她二十年人生加起来可能都没有和这么多陌生男人说过话。

    要是搁以前,她完全无法想象,甚至也会说这是上不得台面的事。

    可是真的走到这一步,才发现并不困难,那些学生们态度都挺好,有不少还对她用了敬语呢。

    她已经能逐渐体会到小姑子说的那句话劳动不分贵贱。

    温仲夏笑着抖了抖抹布“到那时我大哥一穷二白,可能还要靠嫂子来养呢。”

    “那他不就成小白脸了不成不成,这话不能说,男人听不得这话。”徐袖连连摆手。

    古代女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一时半会儿是改不了的,温仲夏明白得慢慢来。

    “呃啊呃啊”

    温孟冬耳尖一动,兴奋地挥手“呃啊呃啊是大黑驴来了。”

    大黑驴糟了,被这小子把叫声带偏了。

    他们坐着李叔的驴车回家,路上又去肉铺和屠夫拿约定好的里脊肉。屠夫那儿肉几乎也卖完了,还有四个猪脚没人要。

    猪脚肉少,腥味重,做起来还费柴,一般人家都不太爱吃。

    温仲夏却像捡着宝似的,用很便宜的价钱从屠夫手里通通买了下来。

    徐袖很想说这蹄子腌臜得很,有什么好吃的,但转念一想,小姑子点子多,指不定又鼓捣出什么,便由她去了。

    温仲夏看到猪脚,第一反应就想做个猪脚面。

    猪脚上的毛刮几遍,刮不干净的根部用火烧。

    她爱吃猪脚,但千万不能有毛。

    现在手里总算宽松些,买得起香料了,大料、桂皮、小茴香等用纱布包成小料包,可以不心疼的放锅里放。

    正宗的猪脚面大多用的是竹升面,用大竹竿压出来的,现在没这条件,手工拉面也成。

    醒好的面团搓成长条后,温仲夏捏着两端,在案板上重重地摔打,拧成麻花状,拉伸,再摔打持续重复这一过程。

    只见原本两个指头粗细的长条,在面粉飘扬之间,逐渐变得好像不一样了。

    最后一摔后,她在半空中抖了抖细粉,竟然出现了一把细细的面条。

    “哇”温孟冬的嘴巴张成鸡蛋大小,他刚刚也没眨眼啊。

    阿姐还说自己不会变戏法,骗人。

    徐袖几乎看呆了,凑近观察面条,根根粗细均匀,圆滑不粘连。

    “夏儿,樊楼1的大师傅都没你这手艺吧。”

    “人家是数一数二的大酒楼,我可不敢比,”温仲夏又拿起一根长条继续摔,“这拉面只是白案功夫里最基础的一种,嫂子你学个两次,也能做的。”

    待到锅里的猪脚能用筷子轻易戳透,便烧水下面。

    淡黄色的面条螺旋状盘在洁白的瓷碗里,码上酱红色的猪脚,嫩绿的菜心烫上几秒,摆在猪脚旁,浇上两勺油亮浓稠的猪脚汤,最后撒上一点小葱花,便大功告成。

    猪脚炖得软烂无比,连那蹄筋都成了透明色,轻轻一咬,皮肉便整个脱下骨来。

    温仲夏最爱那一小圈猪脚皮,一颤一颤的,格外的软糯,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啊。

    温孟冬已经上手拿着啃,小门牙像仓鼠似的,一点点啃得干干净净。

    “我要加辣,谁还要”

    温仲夏挖了勺香辣酱拌在面条里,徐袖来不及咽下含糊出声“我也要,一点点。”

    手工面是最容易挂汁的,浸染上浓稠的汤汁变了颜色,卷起,嗦一口,滑入胃中,爽滑筋道,滋味鲜香醇厚,咬到辣子,香味顿时翻倍。

    徐袖心中感慨多多,到了嘴边只剩一句最朴实的话“好吃。”

    碗里的汤汁被她用面条卷得一滴不剩,碗边是一堆小骨头,她有点羞赧,这会不会吃得太干净了

    再看小姑子的碗里,一样一样的,顿时放下心来。

    吃光就是对美食最大的尊重。

    “阿姐,”小冬儿眼神有点慌,咂摸上下唇,“我的嘴巴怎么黏住了”

    “那是胶原蛋白,好东西咧。”

    温孟冬一听,伸出舌头舔了舔,不能浪费。

    自从前些日子下了那场雪之后,气温一日比一日高,倒春寒算是彻底结束了。

    温仲夏脱去棉衣,换上轻薄一点的衣衫,上身窄袖短衣,下面着长裙,绾着东京女子间很流行的同心髻。

    头发全部盘起,方便干活,还不用担心掉头发到面团里。

    卖了三日后,知道手抓饼的学生越来越多。今儿他们还在驴车上,老远就看到有学生在他们摆摊的地方徘徊。

    温仲夏仿佛在他们头顶看到了一枚枚金币,只要过去就能收入囊中。

    学生也不着急,一边等,一边捧着书满嘴“之乎者也”。

    这大概就是古代的卷王吧,和以前上学时天还没亮就站在走廊背外语的是同一类牛人。

    温孟冬不穿棉衣总算不像粽子了,不过这些日子被温仲夏喂养得脸蛋又圆润起来,白白嫩嫩的。

    他仰着汤圆般的脸,呆呆地望着背书的大哥哥,也不知道听不听得懂。

    温仲夏看在眼里,自从家里发生变故,小弟的启蒙也断了。太学里设有小学,也就是蒙学,收八岁以上的孩子。

    如果温孟冬要上太学的话,现在就应该开始做准备了。

    “温娘子,我要五个手抓饼。”秦迁匆匆跑来,气喘吁吁。

    他连着买了几日,温仲夏已经眼熟他了,笑道“客官,今儿有点晚啊。”眼看离敲钟越来越近了。

    秦迁平复呼吸,一张脸皱得像苦瓜“昨晚温习功课,早上睡迟了些。我那几个同窗起得比我还晚,所以只能由我来买。”

    这种情况温仲夏太熟悉了,正所谓没帮舍友带过饭的校园生活都不算完整的嘛。

    秦迁手里竟然还拿了纸条,照着念“两份加辣,加辣的一份要里脊肉和豆腐皮,一份配菜全加,这是我的,三份要甜面酱,两份加里脊肉和土豆,一份只要土豆。”

    “温娘子,我要求好像有点太多了,你记得住吗要不我再说一遍吧。”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脖子。

    “不用,我记得住。”温仲夏当即就把他的要求重复了一遍。

    记住客人的要求,这是做买卖的基本功。

    秦迁暗暗咋舌,他怎么就没有这么一副好记性呢,也不至于背个书那么痛苦。

    时间紧张,秦迁拿到手抓饼,道了声谢,便飞快往回奔,恰好与那几个同窗在讲堂门口相遇。

    “多谢秦兄,下次我帮你带啊。”

    “饿死了快,哪份我的”这是来自山东的同窗。

    曾年更是夸张“秦兄你真是救苦救命的菩萨,下次选斋长2我一定投你。”

    秦迁还不知道他们,嘟囔“别光嘴巴上说得好听,要付出行动。”

    曾年一边大快朵颐,一边时时瞟着窗外,生怕博士进来。

    秦迁道“不必紧张,今天第一堂是孙博士的经义课,他每次都会迟到,慢慢吃不用急。”

    他美滋滋地品着手抓饼,身边的北方同窗大都不太能吃辣,去食店吃饭加的辣简直愧对辣椒的名,唯有温娘子做的这香辣酱辣得过瘾,感觉拌什么都好吃。

    曾年闻言放松下来“孙博士就算看见了也不会说什么,如果是杭博士的话。”

    他“啧啧”两声,一切尽在不言中。

    话音刚落,坐在前排正中间的斋长突然起立鞠躬,响亮地喊了一声“博士好。”

    曾年立马跟着起身,眼珠几乎要瞪出来,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杭博士。

    幸而他刚刚把最后一口手抓饼咽了下去,偷偷把油纸团成一团,往书案下一丢了事。

    身后的秦迁就没这么幸运了,他的豪华手抓饼包得满,吃地自然也最慢。

    他大口囫囵往下咽,可越是着急,越咽不下去。

    秦迁垂着脑袋,默默祈祷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都坐下吧,”杭曜声音清润沉稳,向下巡视了一圈,“孙博士身体有恙,今儿由我代课。”

    诸学生落座,秦迁松了口气,接下来只要赶紧把口中的咽下去就没事了。

    “秦迁。”

    讲台上的一声叫唤吓得秦迁打了个激灵,他连忙站起来,含含糊糊回话“学生在。”

    “孙博士说你们已经学完了礼记学记篇,”杭曜走下讲台,“那么我考考你,善学者,师逸而功倍,又从而庸之3的后面一句是什么”

    秦迁用余光瞅着他的脚步越来越近,双手背在身后,紧张地眼珠子来回转动“不善学者,师勤”

    嘴里还有东西没咽下,心里抓耳挠腮,明明昨晚背下了的。

    “师勤咳咳”

    这时,一颗辣子呛进了他的喉咙,像是里面突然着了一把火,灼疼得厉害。

    “咳咳对不起博士”

    秦迁猛烈咳嗽,只得从背后抽出手捂着嘴巴,剩下的半个手抓饼自然也暴露了。

    旁边的学生已经有窃笑出声的,前面的曾年伏在书案上,忍笑忍得肩膀颤动。

    杭曜垂眸看了眼他手上的饼,明明没什么表情,却给人极强的压迫感。

    “出去,吃完再进来。”

    “是,学生知错,咳咳”秦迁的脑袋恨不得垂到膝盖,早知道不该和温娘子说多多加辣了。

    他在众目睽睽中走出讲堂,靠着走廊的墙壁而站,喉咙里的不适逐渐消退。

    默默叹了口气,像是发泄似的咬一大口手抓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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