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血色江山录 > 085.新向导
    “那个该死的小偷!我要操你祖宗十八代!”

    一阵大喊大叫把刘离从甜蜜的梦境中吵醒。从天窗上看着还没有大亮的天色,刘离有一种抱起伤人的冲动。

    昨晚他睡得很晚,迟迟不来的信使让他焦躁不安,最后他决定在闪金村停留两天,以等待北庭那边的人。

    辗转反侧,好不容易睡着,而且他还做了一个温馨的梦。梦里,他变成了一个小孩,一家人正在吃晚饭,电视里放着他最喜欢的《圣斗士星矢》……

    来到这个位面越久,亲人的容貌像渐行渐远的身影变得越来越模糊,他甚至怀疑自己如果穿回去还能不能认识回家的路,父母还记不记得曾经有过他这样一个孩子?

    梦里,星矢正对狮子座黄金战士发出了一记天马流星拳,这拳似乎有穿越时空的能力,把刘离惊醒了。

    意识到自己是被外面那个嚣张的家伙打扰的之后,刘离简单穿戴一下,气冲冲地走出帐篷。他倒想看看,到底是丢失了什么贵重东西,以至于让那个讨厌的龙大管家如此气急败坏?

    此刻,龙大管家正站在营地中央,跳着脚儿跟泼妇一样捶胸顿足,指天画地。

    “山姆大叔不见了。”塔里克小声在刘离耳边说。他起来的比刘离早,从旁人的议论和龙胜的叫嚣中已经得到了一些消息。

    “有人说,昨晚那两位又吵了一架,不欢而散,然后今天早晨喂马的老赵看到山姆大叔的帐篷没有把帘子捂严实,打算过去帮他拉好,结果发现帐篷中空无一人,行李也都带走了……”

    “让人起疑的是,当老赵把事情告诉龙大管家后不久,龙大管家就发现一大箱子珍贵的彩礼不见了。据说箱子里面有不少值钱的东西,比如绸缎,珍珠美誉,上好皮子什么的,这些可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品,真是可惜了,啧啧……”听他那艳羡的语气,似乎恨不得自己是那个小偷。

    “山姆大叔真的走了吗?”刘离有些遗憾,不过,来不及感叹,他就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这一走了之不打紧,我们可怎么办啊?这穷乡僻壤的怎么再去找一个合适的向导啊?”

    “是啊。这可如何是好?”刚才还在幸灾乐祸以及心有不甘的塔里克顿时变了脸色,来回踱着步焦急起来。

    刘离正觉得如此快变脸的塔里克有些好笑,就看到有个年轻人想龙胜走去。

    他朝龙胜行了个礼,说道:“尊贵的大人,您好。我叫吐火,听说你们的向导昨晚偷了东西连夜跑了,我可以当你们的向导,我认识去狂风部落的路,这条路我走了很多次,请给我一个机会。”

    “你?”龙胜好奇地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年轻人,他看上去有几分落魄,穿着一件土黄色旧羊皮袄,左胸上的羊毛似乎刚被狗啃过一样,少了一片,“你真的认识路?到狂风部落的路?”龙胜加强了语气。

    “是的,大人,您别看我年纪不大,可是去过不少地方,给好几个商队做过向导,其中,去往狂风部落的路是我最熟悉的一条。不但大路,连各种小道以及临时休息的地方我都非常了解。”那个叫吐火的年轻人似乎很希望得到这份差事,极力推销着自己。

    “那……如果不经过冬泉谷,你是不是也能带我们去?”

    “这个,您为什么要绕道呢?”吐火迟疑着说:“当然,如果您有难言之隐,我不打听就是。但那真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龙胜解释道:“说实在的,我也不想走远路啊,可我在冬泉谷有个仇家,听说他现在在那边挺吃得开,我虽然不怕他,可是怕惊扰了队伍里的贵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事端,所以……”

    “您别说了,我明白。”吐火一脸恍然和理解的样子。

    “只是……这个……”吐火搓着手,似乎难以启齿。

    “只是什么,你尽管说。”

    “您知道的,绕路要多走两天,大部分又是难行的沙漠戈壁,很辛苦的,所以……”吐火的眼睛往龙胜的钱袋子瞅了一眼,没有再说下去。那意思很明显了,是想多要点报酬。

    龙胜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道:“好说,好说,不就是几个钱嘛?只要你能把我们顺利带到地方,好处少不了。”

    “年轻人,好好干,我看好你啊。”说着,他从绿色钱袋子里取出一颗金豆子,捏了捏,又在手里掂了掂,想了想,又取了一颗,抛给那个年轻人,说道:“这是定金,你先拿着,去收拾一下,快点过来报道,我们就要出发了。”

    吐火双手齐出,麻利地把两个金豆子抓在手中,嘴里也不闲着,说道:“好嘞,我马上就来。您一定不会后悔雇了我的。”施了个礼,转身消失在一个帐篷之后。

    刘离默默看着忙碌中的队伍,他已经和塔里克说好了,自己要留下来等北庭方面的人,让他沿途留下记号。所幸他们虽然走沙漠,主要道路只有一条,除非他们迷了路。

    尽管他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貌合神离,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成为拔刀相向的敌人,但这些天相处下来,多少有了点感情,尤其是那些出苦力的底层人员。在乱世中,他们是最无辜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

    想到很快要和队伍分别,刘离就习惯性地惆怅起来。在这个家书抵万金的年代,每一次分别,都可能是永别。

    在前世,虽然自己与很多人的关系用“永别”来表述也没什么不妥,比如大学同学,毕业典礼上依依惜别,过几年有几个还在联系的?但那不一样,毕竟有了发达的通信和便利的交通,如果愿意,见面的成本比古代要低很多。

    不过,他很清楚,不能和不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弃权”也是一种权利……

    自己怎么越来越“圣母”起来?那个叫玛利亚的人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做大事不拘小节什么的,必须要有。想当年,白起同志坑杀上百万人,才赢得了“人屠”的“美誉”,自己比这位可要差远了。这就是差距啊。

    和刘离一起“惆怅”的还有冯聪,那个机灵乖巧的少年,他怔怔地看着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影在龙梅尔的帐篷中进进出出,眼神中充满了爱恋。那是龙梅尔的一个侍女,刘离也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是什么时候看上人家的,或许到了这个发育的年龄,人都会发春吧。对了,春天似乎快要来了……

    不过,从始至终冯聪未发一言,也没有主动接触那个侍女的意思。在他心里,同样是下人,也是有区别的,那个侍女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高攀的。

    刘离是过来人,非常能理解冯聪此刻的心情。想当年自己也是苦苦等在女神经过的路旁,只为远远地再看她一眼的。

    一桩“人间惨剧”就要发生,刘离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他过去拍拍冯聪的肩膀,安慰道:“别看了,傻小子,他们走远了。大丈夫何患无妻?只要你跟着我好好干,不出几年比她还漂亮的姑娘都任你挑。”

    冯聪满脸通红,他没想到自己小小的心思都被这位年轻的主人看在眼里,吭哧了很久,他终于憋出一句话:“我只要她,望长官成全!”

    “这……好,好,小小年纪如此痴情,倒也难得。”刘离老气横秋地说道:“这事包在我身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塔里克大哥的关系,她不过是龙梅尔的一个小侍女,所以,我就等着喝你们的喜酒了。不过,你得等两年,年纪太小成亲不是好事……”

    “是,一切都拜托您了。”

    冯聪本想说“以他的年纪娶妻生子也不是稀罕事,他的小伙伴就有不少这么干的”,但刚才的话似乎用光了他的勇气,而且自己这样说未免太猴急了一些,只要自己开口,那么接下来的一顿取笑是免不了的了。另外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渴望以一个体面的身份去迎娶他心中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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