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天间道 > 篇外篇 第十章 恋爱初成
    “没有任何关系。”

    “……”

    “你耍赖!”

    她半天才回过神,不满地拧我的胳膊。

    我怀疑她是不是跟黄老邪学过“兰花拂穴手”,被拧过的地方又痛又麻,所以见她意犹未尽地发动第二波攻势,身体连忙条件反射地向后退。

    “哎哟!”

    一声惨叫。不过叫的人不是我。

    她因为拧不着我便从椅子上站起来,谁知右脚被椅子腿一绊,整个人趴了下去。

    “要不要紧?”我赶紧把她扶起来。

    “好象……扭伤了……好痛……”她眉头紧锁。

    我不好意思去查看她的脚,只得把她扶到椅子上坐着。

    “很疼吗?”

    她鼓着腮帮子:“废话。”

    “一定很疼吧。”

    她的腮更鼓了:“辛灾乐祸!”

    “还是送你回家吧。”我叫来服务员,忍痛将皮夹里一张百元钞送上了不归路。

    “我没办法走!”她转头看着窗外,继续向青蛙演变。

    我蹲下身子:“来,我背你。”

    她的脸顿时退化成了老祖宗的臀部,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快,趴到我背上。”

    “不要啦……”

    “没关系的。”

    “真的不用……你扶我到门口打的就好……”

    “我说背你就背你,讲那么多废话干嘛!”

    她被吓得噤声,顺从地趴到了我的肩上。

    一股淡淡的香气包围了我。不是脂粉气,也不是香水味,不是世上任何一种人工的香气。那是一种自然的浑然天成的味道,幽幽而又飘渺,清爽而又芬芳。

    她很轻盈,不会比我的书包更重,而那种柔软的肌肤触感也不是生硬的法律辞典比得上的。

    “你在想什么?”她伏在我耳边轻轻问。

    我不自在的甩甩头,因为很多的爱情纠葛都是从耳厮鬓摩开始的。

    “我在想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他说过:背着一本法律辞典走路,一步等于一百步;背着一个美女走路,一百步等于一步。”

    “呵呵……”不晓得是不是离声源近的缘故,她的笑声听起像是山间叮咚作响的泉水声。

    然后我的肩上便传来一阵拳头打击的痛感。

    “我觉得有许多人在看我们……”

    “让他们看好了,俺背俺媳妇不可以吗?”

    她没有说话,但我的后颈能感受到她脸颊所散发的温度。

    “你怎么都不问问我的名字呢?”

    我嘿嘿笑着说:“我这是‘近香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呀。”

    “我真的叫狐奴奴哦。”

    “不会吧。我只知道有姓‘狼’(郎)的,有姓‘狐’的吗?”

    “我的全名是‘令狐奴奴’……”

    如果说名字可以成诗,那么不少古人的名字都是一首诗,比如纳兰容若,但在我看来,她的名字已经不单单是一首好诗,而是一首绝妙好词了。这也正合我当初所想,“Lizzy”实在不适合她,她应该有一个能与她的容貌气质成正比的名字。

    “令狐奴奴”,无疑是配得上她的。

    “你为什么不说话?”她奇怪地问。

    “我自卑。”

    “在网上自高自大自狂自傲的酷酷小狼何时学会‘自卑’?”她调侃道。

    “谁叫我的名字不如你的好听!”我故意用一种受委屈的小媳妇般的语气说。

    “哎呀,名字只是一个人的代号而已……”

    “就象张爱玲,名字恶俗,但文章就不错啊。”

    我附和地用力点头:“令狐母女所言极是,受教受教。”

    “令狐母女???”

    我故作讶然地说:“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古人称呼年轻男士一般会喊‘公子’,与‘公’‘子’相对的当然就是‘母’‘女’……”

    “坏!”她娇叱一声,把我的肩头当靶子来练她的降龙十八掌。

    “奴奴。”

    “什么?”

    可能是打累了,她懒懒地回应。

    “你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去玩‘大菠萝’这种暴力血腥的东西?”

    “谁说只有男孩子可以玩暴力血腥的东西!当年木兰带兵打仗岂非更血腥?穆桂英一枪连挑三人下马岂非更暴力?”

    她好象相当反感轻视女性的大男子主义。我只有顺着她的意见不住地点头。

    “今天好倒霉……不但没有诈到你一顿饭,还扭了脚……”

    “你好残忍!”

    “残忍?”她不高兴了。

    “居然想骗孔已己的饭,想从葛朗台身上榨钱……”

    “对哦,我都忘了你没钱了……”

    “多乎哉?不多矣……”我摇头晃脑地学着夫子的样子。

    她伸手捏了捏我的胳膊。我立刻大惊小怪地咋呼起来。

    “干嘛?骚扰啊!”

    我开始为我的肩祈祷,希望回家后不会发现青一块紫一块的。

    “人家只是看看你离‘芦柴棒’的标准还差多少。”

    “不要再说了,一想到下半个月要靠卖血度日,我就有晕倒的冲动。”

    “献血没什么不好呀,还有益身心健康……”

    “问题在于我有晕血症。”

    “右边。”走到十字路口,她示意我右拐。

    “万一我见到红色的液体从我身体里流出来时突然晕倒了,那不但没有献出血去,还得别人输血给我……”

    她叹了口气:“唉——什么时候你才能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说归说,她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咦,你不喜欢啊?我还以为你也是那种信奉‘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女孩呢……”

    “臭美!谁喜欢你!”

    “那又是谁在网上霸道地要我当她男朋友的?”

    一席话说得她无语问苍天。如果按照孔圣人衡量君子的标准来衡量她,那么她无疑是小人一族的了。因为她往往是动手不动口。

    我突然“嘿嘿”地傻笑出声。

    “很好笑么!”她似乎虐待我的肩上瘾了,狠狠地舞动粉拳砸个不停。

    “我不是在笑你,我只是临时想到了一句成语。”为了以后穿衣服不必垫上厚厚的垫肩,我连忙解释。

    “成语?”

    “你不觉得我现在背着你的样子很像一句成语吗?”

    “哪句?”

    “提示一下,古时候一种动物前腿很短,行动时必须趴在另外一种动物的背上……”

    她的降龙十八掌耍的更起劲了,掌掌到肉,发出以前穷人洗衣服时用棒子捶打衣服的声音。

    “你在说‘狼狈为奸’?!”她气呼呼的,喷在我后脑勺的气流仿佛秋风扫落叶般将我的头发吹得东倒西歪,“你是狼,我可不是狈!我是狐狸!”

    “所以说狐狸是狡猾的动物。人家狈是因为残疾才不得已拿狼作交通工具,狐狸又没有天生缺陷,却也死赖在狼身上……”

    “也有好狐狸呀。列那狐。”

    “所以也有好狼……”

    “才怪!”她好象十分喜欢打断我的话,抢一步先说,“东郭先生遇到的狼,大色狼,麦克老狼……没有一只是好的!”

    末了,她觉得还不够,又补上一句:“酷酷小狼更是坏狼中的坏狼!”

    堂堂辩论社社长居然说不过一个单纯的女孩子。我羞愧的无地自容。

    “OK,麻烦你放我下来吧。”

    又到了第一次分手道别的地方,她执意要我将她放下地。

    “你的腿不方便,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吧。”

    “才不要。”她固执地一扭脖子,“上次我叫你送我回家你不干,这次我偏不要你送!”

    “真是!像个小孩子一样!”我无奈地叹气。

    她把上衣脱下来丢给我,自己穿着一件丝质的无领衬衫。

    “衣服还你吧。我洗过了。”

    “嘿嘿,还是老婆贴心……”

    她脸一板:“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哦,哦!”我惶恐地回答。

    她“噗嗤”一声笑出来,努力忍住笑意:“麻烦你不少次,真是不好意思。”

    我赶紧给她鞠了一个90度的躬。

    “你干嘛给我鞠躬?”她不解地问。

    “因为我怕你又给我鞠躬,而你的脚扭伤了,很不方便,所以就先替你鞠了……”

    她幽幽笑着,笑得太阳也自惭形秽,躲到地平线以下去了。

    “拜拜,下次咱们网上聊吧!”她像只猫一样,小爪子摇啊摇的。

    “或者你也可以到网吧继续当你的雅马逊战士,然后嫁给我这个野蛮人……”

    她咬着下唇,脸红扑扑的,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到底是晚霞染红了她的脸,还是她的脸映红了满天的晚霞?

    她突然朝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手势。

    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张开,其余的收执蜷起,比出一个“八”的样子,然后双手平伸,手心朝外并向两边微微倾斜。

    “什么意思?”我学着她的样子也相同地做。

    她那纯真的小脸蓦地散发出一点点邪恶的神采:“呵呵,这个手势的意思是‘再见’,以后你每次见到我都要做这个手势哦。”

    “再见?”我笑道,“你还真贪心!要我做这个手势就等于要我说‘再见’,把我的未来都垄断了,想说‘永别’都不行……”

    “你讨厌和我在一起?”

    “什么时候会讨厌倒说不准,反正这辈子应该不会。”

    她嘿嘿笑着,转过身一拐一拐地向前挪。

    我穿上外套,目送她远去,下意识地去掏上衣口袋,想摸出根烟来抽,谁知却摸出了一块薄荷糖和一张纸条。

    “抽烟有害哦!”

    “这丫头!”我笑道,将糖含在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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