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天间道 > 篇外篇 第十五章 我喜欢你
    我深吸一口气,大声叫着:“我爱你!”

    她笑着揉着耳朵:“讨厌啦,吵死了!”

    “怎么样?理由够充分了么?”

    她漫不经心地摇弄着指甲,似乎颇不耐烦地回答:“前面的一百条差强人意,最后一条有说等于没说,限你三秒钟内再补上一条来。”

    什么嘛,以为我看不到她嘴角开心地向上咧吗?明明是满意的不得了,偏偏还要摆架子。

    转头瞥见街拐角有一间小小的冷饮店,我立刻建议道:“那就让我请你吃冰激凌好了。”

    “耶!”她兴奋地拍着小手。

    果然还是孩子脾气。我无奈地叹口气。

    “老板,麻烦给我两个甜筒,一个香芋,一个巧克力的。”

    店主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长得一脸和气。我突然幻想着如果拿相机把他的脸照下来,是不是可以当作财神图卖呢?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香芋口味的?”

    她扯扯我的袖子,轻轻地问。

    “唯有香芋方可配香玉嘛。难道这一点我也不懂?”

    “贫嘴!”她瞪我一眼,悄悄地练起了“化骨绵掌”。

    看来以后的确得少开玩笑了,我可不想有一个武术冠军做女朋友。

    甜筒刚到手,她就极霸道地抢过了香芋的,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口咬掉了小半个巧克力甜筒。

    “我只是喜欢吃冰激凌上的樱桃而已。”她理直气壮地说。

    果然有令狐家的风范。想当年令狐冲也只是说想学弹琴而已,结果却连教琴的师傅也一同据为己有了。

    正在神游,她又拉拉我的袖子。

    “干嘛?”

    她努努嘴,示意我留心听店里正播放的音乐。

    “呵呵,这不是上次我放给你听的《不一定》吗?”

    她偷偷地笑,一边还不忘舔着冰激凌:“没想到这个店主的品位还蛮高的。”

    “是啊,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没料到这蛮荒之地,居然卧虎藏龙……”

    店主推推眼镜,一脸迷惘地看着两个笑成一团的疯子。

    我听说有一款游戏叫《生化危机》的,“她小心翼翼地说着,像小学生在严厉的老师面前一样战战兢兢,“杂志上评价说很好玩……”

    “不许玩!”我吓她一跳地吼道。

    她很委屈地低下头,然后默默地拉我的衣角。

    “为什么?”她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刷得我心里好痒。

    “因为太恐怖……”

    她乖乖的“哦”了声,不再蹂躏我的衣角,继续舔她的冰激凌。

    “少吃些冰激凌吧。对你的心脏不是很好。”

    她乖乖的“哦”了声,很是不舍地将剩下的大半个香芋甜筒塞进路旁的垃圾桶里。

    我油然产生出一种疼惜的感觉,忍不住冲她喊:

    “你知道吗,奴奴,我喜欢你……”

    她乖乖的“哦”了声,躲在我怀里偷偷地笑啊笑的……

    记得有人曾说过:星期天不睡懒觉是会遭天遣的。

    我一直信奉这句话。

    所以我往往是睡到阳光从窗户平行射进屋内时才会醒来。

    顺便说一下,我房间的窗户是朝西开的。

    “阿天,起来吃早饭。”

    一只小手过来扯我的被子,我下意识地将被子卷起来,把身体裹在被子里,形成类似于蜗牛的形状。

    “起来啦!别这么懒好不好?”

    扯被子的人显然体娇力怯,根本奈何不了坚强的蜗牛壳,只是无奈地抱怨着。

    “你再不起来……我就……我就把奶油口蘑全倒进下水道!”

    蜗牛壳骤然打开,一条大懒虫笔直地从床上坐起来。

    “哎呀,奴奴你也太调皮了。奶油口蘑是食物,你这样乱倒是会污染环境的。而且你乱倒,万一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嘛……”

    奴奴“扑哧”一声笑出来,上来推我:“好了好了,别一大早就学唐僧。快点去刷牙洗脸,我帮你收拾床被,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嘻嘻,奴奴,你有没有发现你最近越来越像管家婆了?”

    她俏脸一红,对着我的胸膛就是一拳。

    她最近改看古龙,小马的拳头显然要比化骨绵掌更雄浑有力。

    我只担心她迟早会看到《绝代双骄》,铁心兰的“疯狂一百零八打”滋味更不好受。

    她现在有我的房子钥匙,经常会在星期六星期天过来帮我打扫房间,顺便会带来一些她亲手做的便当。这对于常常一碗泡面就是一顿饭的我来说,无异于天降美食。

    钥匙也是我主动塞给她的,为的是能省下换门铃的钱。因为她上次来,就因我懒得起床,而硬是将一只还不满一周岁的门铃给按坏了。

    从浴室洗完脸出来,她正在把我的餐桌——或者也可以说是课桌或者称其为麻将桌也行——整理出一小块空地,然后把她带来的粉红色塑料饭盒放上去。

    我从背后搂住她,意料之中地听见她小小惊呼一声。

    “奴奴啊,我发现你这样子替我忙家务,看上去很像一幅家居图哦。”

    “大清早的,发什么神经!”她吃吃笑着,极力躲闪着我用胡子碴去扎她的后颈。

    “嘿嘿,我还发现呢,我们越来越像夫妻了。”

    她的领口散出微微的幽香。我知道她从不用任何化妆品的,所以这股幽香应该是她天然纯洁的体香。

    “哼,谁会嫁给你!”她转头冲我吐头扮鬼脸。

    “敢不嫁我?”我故意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双手去呵她的腋下。

    “哈……哈……”她笑倒在床上,差点喘不过气来。

    “嫁不嫁?”

    “不……哈哈……我嫁……我嫁还不行吗……”

    我满意地住了手,很威武地双手叉腰大声宣判:“现判决令狐奴奴嫁予唐天御为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于刑期嘛……就生生世世好了!”

    她又朝我吐舌头:“所以我上次说你这人zhan有欲极强呢。这辈子栽在你手里就算了,你居然还企图霸占我的下辈子!”

    “不只下辈子,”我作势要咬她的手指,吓得她往后一缩,“下下辈子,乃至下下下辈子……都要拥有你!”

    “呕——”她作出呕吐状,“拜托,不要学台湾言情片里的那些肉麻台词好不好?”

    我瞪她一眼,又开始遐想:“等我们结了婚,生一个白白胖胖的BB,是男孩的话呢,就用你的姓,我的名,给他起名叫‘令狐天御’。哇噻!你觉不觉得这个名字好酷?!”

    “是女孩呢?”她止住笑问。

    “就用我的姓,你的名,叫她‘唐奴奴‘。可爱哦!”

    我坐到床边,把她抱在怀中,嗅着她耳后根的甜香。

    “如果真的可以……多好……”

    她幽幽地说着,脸上显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吃饭吧。”她从我怀中挣脱站起来,打开了粉红色饭盒,“今天不只做了你爱吃的奶油口蘑,还有一样东西哦。”

    “耶!奴奴万岁!”我庄严地高呼,冲到桌前坐下来。

    “咦?这是什么啊?”我从饭盒中拈起一个红色圆球,“看上去有点像山楂……”

    “呵呵,这个叫做‘心照不宣‘,的确是用山楂来做的。它可是我们家乡的‘特’产哦。”她故意将“特”字拉长了音。

    “你老说你们家乡你们家乡的……你不是南京人吗?”

    “我家乡在云南……”

    我离席站起来,很郑重地向她鞠躬:“失敬失敬,原来是少数民族同胞……”

    “我有说我是少数民族么?”她打断我的话。

    “云南不是有很多少数民族……”

    “叫比尔的也不一定都和微软有关系吧?”她又一次打断我的话。

    我将一个“心照不宣”放入嘴中,顿时一股奇酸无比的味道在我的口腔里蔓延,更强烈刺激着味觉神经,连带影响了嗅觉神经,鼻子被冲的很难受。

    再用牙齿一咬。我甚至担心牙齿会撑不到五十岁就全掉光,泪腺立即作出反应分泌出大量泪水,脸上的五官难得地聚在一起彼此打着招呼。

    “怎么样,甜不甜?”她万分期待地问。

    我刚想说“酸”,却又瞥见她希冀的目光,临时改了口:

    “甜!”

    也许是她一时搞错了配料。我这么想着。

    果然见她满意地笑了,笑得令鲜花自惭形秽。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看书,下礼拜要考试呢。”

    虽然不舍,但我还是将她送到门口。

    “拜。下星期天我会再来。”

    “再见。我一定会留着床被给你收拾的……”

    她叹气摇头:“唉,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说着她忍不住又笑起来。

    “那么,我走了。”她转过身,又像想起什么,再次面对着我。

    她将双手向前平伸,姆指和食指比出“八”的样子,微微向两侧张开,做出了上次的那个奇怪的手势。

    “你们家乡的风俗真是有够奇怪……道别就道别嘛,哪来这么多规矩。”我抱怨着,只好回做了个相同的手势。

    她满意地点点头,一边嘻嘻地笑,然后才开开心心地走了。

    直到目送她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我复又关上门打算睡个回笼觉。

    瞧见桌上的粉红色饭盒,我才想起她忘了带回去。

    不过我担心的不在这里,我只担心下次她来没有饭盒可以装饭菜。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

    “看看你,丢三落四的!饭盒忘了拿吧?”

    我兴冲冲地跑去开门,大声地说。

    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孩,约莫二十来岁,高高瘦瘦的,穿着一身白色的套头运动装。

    “您是唐天御先生吧?”

    这是我第一次被人称作“先生”,感觉很别扭,别扭得像三伏天吃烤白薯。

    “您是哪位?”

    “我叫……令狐悠扬。”

    十一月九日。阴。

    说是阴天也不准确。因为今天的天气比较古怪,早上起来是万里无云,中午的时候已经是乌云密布了。而到晚上九点半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

    最倒霉的是,九点二十九分,我离家的距离不超过五百米。

    走进屋,我换下了一身湿衣服。顺手拣了盘磁带塞进录音机,然后取包红茶到厨房冲了杯开水。

    不知什么时候,居然也慢慢喜欢上了红茶的味道。于是我干脆到超市买了成听装的家庭包回来泡着喝,而不用花大钱跑到红茶馆去品味何为钱的滋味。

    刚刚参加完YY猫猫的生日聚会,见到了很多熟人。

    阿朱和他的“麦当娜”依然如胶似漆,猫猫和“项羽”还是形影不离,风月小筑似乎仍然很崇拜“徐志摩”的才情。

    比较奇怪的是绿杨与他的小鸟依人,上次看两个人还不是太亲热,这次反而见他们两个如同干hai烈火。

    “这就叫‘是蛇总有七寸,是王八总有痛脚’。”小鸟依人一本正经地向我传授心得。

    绿杨赶紧把她拽到身后,笑着解释:“不好意思,她是念理工科的,中文造诣不高,恰当的比喻应该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其实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因为从外形来看,如果我是铁杵的话,绿杨就只能算针。

    席间阿朱不停地向我劝酒,我喝了。后来他又递烟给我,但我没抽。于是闲谈时阿朱叼着一支万宝路,而我则习惯地从口袋里摸出薄荷糖,咂吧咂吧地吃着。

    “Lizzy没给你打过电话吗?”阿朱吸了一口,吐出好几个烟圈。

    我摇头,咂吧咂吧地吃糖。

    “也没有写过信?”

    我摇头。咂吧咂吧地。

    “你们都没有联系?”

    咂吧咂吧地。

    ※※※※

    我喝了口红茶。没有泡沫的红茶能更好地品出它原来的味道。

    盯着雨水浇在窗户上形成模糊的镜面,估摸着这场雨可能会下到明天早上。

    下就下吧,只要别像我心中思念持续了一个月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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