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无上冥道 > 第八十四章 小镇清风
    展现在苏逸面前的是一座高大而恢弘的建筑。

    两道连绵数里的城墙间耸立着一道巨大的城门,城门上方的城墙上面书写着两个极为儒雅但又自有一番气势的大字:清风。

    这是一个叫做清风的城镇。

    在城镇内居民的眼里,这座城镇并不大,只能叫做小镇,但却极为热闹繁华,因为这座小镇位于一条要道之上,更因为过了这座小镇便能到达青山,而青山正是著名的玄清院的所在地。

    玄清院是方圆千里之内著名的修行宗派。

    在修行界内,玄清院是大派,正是正派。

    让修行界能够统一这样认可的,不仅仅是因为玄清院自身,也更是因为玄清院背后的势力,据传玄清院只是它背后势力的一个分派而已,但也已经极为强大,乃是一方之霸主。

    尽管玄清院具有一方霸主之地位,但院内弟子大都以正派之名而自律,为人极为谦和,深明大义,为修行界所敬重,更深受青山四周居民们的爱戴。

    清风镇所在正是通往玄清院的要道,因此一直以来都深受玄清院僻佑,尽管深处血雨腥风、残暴无常的修真界,但小镇内却极为安乐和平,洋溢着浓郁的贸易和生活气息。

    每年的春季,也正是玄清院纳新人招弟子的时候。离玄清院正式招新考核还有月余时间,这必经之地的清风镇就已经提前熙熙攘攘地热闹起来。

    因此不仅有前往青山参加玄清院招新考核的各路青年英才,以及他们家族中的护卫随从们,还有嗅的商机前来做买卖的商人们,除此之外还有各路闲杂人等、三教九流之辈。因此,安乐繁茂的小镇的和平也常常被一些偶然发生的冲突所打破,但大家似乎都很给玄清院面子,并不会造成极大的伤亡。而且就算是真的有不可化解的冲突矛盾发生了,也会有人自行离开清风镇,来到镇外解决他们的冲突矛盾。

    除此之外,受到修行界内各种势力的影响,小镇内自然也有许多暗流涌动,但却绝对不会搬到明面上,只是在私底下暗中进行。

    有修行的地方就有纷争。

    这是任何一个地方都摆脱不了的宿命。

    过了巨大的城门,便是一派繁华景象,道路两旁有着各式商铺字号,喧闹的人们来来往往,官道上马匹车辆更是络绎不绝,小镇上空更有各式飞行马车穿梭着快速越过。

    苏逸蓬头垢面,看上去更像是一个乞丐。身上的衣衫也已经很久没有换过了,许多地方出现了破损,有些丝丝缕缕的布条垂了下来,而且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令街上衣着光鲜的人们退避三舍。

    脚上所穿的靴子也早已磨破,靴面上出现了数个小洞,显得极为邋遢落魄。

    旅途中的生活虽然让苏逸变得更加强壮,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和镇上居民的肥胖身板比较起来仍显得十分瘦小。而且苏逸一路走来风尘仆仆,虽然两眼放光,但面色却沾了许多脏兮兮的灰尘。

    小镇虽然繁华,但镇内并不缺少乞丐,而且由于这处小镇更加繁华,反而更加惹得乞丐们前来分一杯羹。虽然影响了镇容,但富余的人们只管自扫门前雪,对于这些乞丐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前去驱赶。

    各种稀奇古怪的乞丐镇内的居民更是见得多了,早就见怪不怪。因此,即使一个乞丐肩膀上蹲了一个红毛小松鼠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稀奇。

    但苏逸和火耳却对面前的一切极为稀奇,这是苏逸第一次走出裙山山寨,来到外面的世界,眼前所见自然令他极为惊诧。而且这是他走出裙山之后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同类,又回到了人类的生活世界,但他们的衣着打扮都与苏逸以往所知大相径庭,有许多衣衫的材质苏逸之前都没有见过。

    脑海中再次有一道道信息传来,苏逸从中知道这种材质叫做丝绸,是上等的衣衫面料。

    火耳则是搔首弄姿,似乎很是按捺不住对周围事物的稀奇之念,一只蓬尾巴在苏逸的肩膀上来回摇摆着。

    带着好奇,一人一鼠行走在清风寨的街道上,在五颜六色的人群中穿梭,绕着清风镇的各式建筑闲逛,倒也并不感觉十分疲惫。

    苏逸身无分文,见着了好吃好看好玩的东西自然只能多瞅几眼,倒是火耳经常在路过一些小吃摊时急得在苏逸肩膀上活蹦乱跳,吱吱叫个不停,可是苏逸也只能有心而无力了。

    终于挨到夜幕降临。

    在清风镇的第一夜,苏逸和火耳便在镇内一处街角处打算勉强过夜,苏逸修行之身可以数日无需进食,而火耳好似已经饿得有气无力,最后只能冲苏逸吱吱指责着尖叫了几声,白了他几眼,一只鼠鬼鬼祟祟跳到街上,蹦蹦跳跳不见了。

    苏逸轻轻靠在街角边的墙上,闭目修炼,静思养神。他自然知道火耳是去打捞食物去了,他倒并不担心,凭借火耳的机警和能力,应该不至于被人逮住。

    过了半个时辰,才见火耳摇晃着身子,一只爪子里吊着一条卤香鸡腿,另一只爪子里拖着一个皮囊制成的酒袋,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咧着嘴巴回到了街角。

    “吱吱。”

    火耳兴高采烈的举起了一只爪子里拖着的皮囊酒袋,神情间满是得意之色。

    苏逸苦笑无语,他当然知道这里面是什么,而且火耳浑身上下所缭绕着的酒气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他拿起酒袋,往嘴里灌了一口。入口极为辛辣,但味道还算醇香,只是比之曾经在山寨中饮用的酒水又少了很多味道。

    火耳的一张松鼠脸上显得很满意,又将另外一只爪子中的鸡腿拍到苏逸手中,这才“嗬嗤嗬嗤”笑了几声,醉醺醺的倒在苏逸的大腿上,开始了酣睡。

    苏逸自然不会辜负火耳的一番美意,很快便将皮囊中的酒水饮尽,手中的鸡腿也只剩下了骨头……

    清风镇的第一个夜晚就这样过去了。

    第二天,苏逸和火耳继续绕着城镇逛大街,像山里娃进城一样到处去看一看。

    第三天,仍旧如此。

    有许多店铺的老板甚至有点记住了这一人一鼠。有些店老板生意冷清,闲极无事,还主动去逗苏逸肩膀上的小松鼠,高兴了甚至赏火耳几颗糖果吃。

    这一天,苏逸和火耳仍旧如往常一样在清晨开始逛大街。

    清晨是一日的伊始。清风镇东面临街的地方有一家馒头店,每天清晨来这里买馒头的人很多。

    苏逸和火耳像往常一样经过馒头店时,响起了一个豪迈的喊声。

    “喂,小乞丐,接着!”

    却是馒头店那位面色和善的中年胖大婶扔过来两个白面馒头。

    苏逸赶紧伸手接过,白面馒头热乎乎的有些烫手。对于小乞丐这个称呼,他更是不在乎,因为他现在就是一副乞丐的样子。

    火耳自然不屑于这两个白面馒头,它如今吃的胖乎乎的,蹲在苏逸肩膀上能让他明显感觉出火耳的重量增长的极快,甚至有时压了一天都能有点酸痛的感觉,苏逸经常趁着火耳不备一把将它拽下去,惹得火耳一顿尖叫,继续乐此不疲噌噌噌地重新窜上去。

    白面馒头很香很甜,馒头入口有一阵温热刺激着苏逸的味蕾,使得他一阵恍惚。

    可是这一口馒头还没有来得及咽下去。身后突然响起一声怒喝:

    “闪开!不长眼的臭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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