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地心天外 > 第七十五章、天价熊胆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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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牲畜都安置好以后,爷孙俩打算带着兰洪滔四下里转转。山顶之上坦荡无垠,碧绿的草地上开着很多不知名的野花,有很多蜜蜂、花蠓、蝴蝶之类的昆虫在其间不停地飞舞。突然,老爷子的脚步停住了,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只奇怪的蜜蜂,这只蜜蜂比普通蜜蜂大了数倍,足有拇指大小。

    兰洪滔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巨大的蜜蜂,十分好奇,问老人:“这是什么蜜蜂?竟然如此之大?”

    老爷子不紧不慢地解释道:“这种蜂子叫‘岩蜂’,如果能找到它的蜂蜜,至少也有几大桶。而且,它是一副很好的药,连风湿病都医得好!”

    那岩蜂采完花蜜,翅膀哧啦一震,冲天一飞,不见了踪影。老爷子却已经掌握了它飞离的方向,赶紧追了上去。兰洪滔和小孩子跟着老爷子跑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已经跑出草场,眼前数米高的石灰岩参差错落,乱石堆子之中寸草不生,地上皆是破碎的石灰石。

    不远处有座十几米高的悬崖,三人深一脚浅一脚走上去,终于发现了岩蜂的巢穴,不过已经毁坏大半,蜂蜜涂得满地都是,蜂蜜之中有不少岩蜂或是已经死亡,或是还在垂死挣扎。

    却见岩壁之上十几道抓痕纵横交错,据老爷子所述,岩蜂凶猛无比,即使是一头大牯牛,被其蜇到,也会疼得上窜下跳。能吃到岩蜂蜂蜜的就只有熊罴之类的猛兽,这些家伙生来就毛长绒密皮糙肉厚,岩蜂的蜇刺奈何它们不得。老爷子不禁皱起眉头,此地确实有熊罴出没,他担心它会对自己的牲畜发起攻击。

    本以为好事临门,不想危机步步紧逼,三人只好悻悻地回到了窝棚,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恐惧充斥的漫漫长夜。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的担心成了现实。

    一汉子匆匆忙忙地敲开了窝棚的们,他一路跑来,此时此刻累得是上气不接下气,等缓过劲来,他说:“你们家的牛出事了。”

    老爷子一听来人所说,当即脸色惨白,随即说道:“快带我去!”

    三人随着汉子来到牛出事的地点,牛已经死去多时,整个上半身的毛皮都被撕扯开来,乱七八糟地甩在一边,胸口被扯出一个篮球大小的窟窿,内脏掏食一空,其情其景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老爷子的嘴张得老大,半天才合上,有气无力地说:“这不是一般的熊罴干的……这里一定有一头火焰熊!”

    据村民们传说,火焰熊捕获猎物之后,先将鲜血饮尽,随后掏食内脏,剩下的部分便弃之不顾。

    兰洪滔把“火焰熊”三个字听得十分真切,原来那二人所说的确有其事,不禁想到老天还是眷顾自己的。

    但对于老人来说,一条牛的死无异于重大的损失。于是,他当即叫孙子到山下喊人,决定除掉此祸害,以保草场之上牲畜们的安全。

    话休絮叨,转眼已到黄昏,小孩子已经将村里的壮汉都请了上来,一个个手持砍刀斧头或是弩弓,看样子是势在必行。

    老爷子将死牛剥洗干净,犒劳大伙儿。并牵出另一条牛,权当诱饵,只等天黑火焰熊出现。

    天色很快黑了下来,漫天星斗闪闪烁烁,不过依旧伸手不见五指。山里人有一些是老道的猎手,他们潜伏在黑暗的丛林之中,一声不响,仿若不存在一般。那系在树桩子上的牛来回跺步,不时发出哞哞的叫唤,吭长之中隐隐透露着一股子凄凉。

    约莫半夜之时,森林里传出一阵嗑哩咵啦的响动,猎手们知道火焰熊来临了,更知道这家伙已经一步一步走进他们所布的口袋阵之中,一旦进入其中,它铁定就是有来无回。

    黑暗中,火焰熊寻觅着牛的气味慢慢向牛靠近。突然四下骤然亮起火把,照得周围一片通明。这火焰熊身体庞大,至少是一般棕熊的两倍,身上亮橘红色的皮毛在火光的照耀下,犹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火焰熊之名便是由此得来。不过,火焰熊是夜行动物,怕光畏火,登时间乱了手脚。它的头埋进胳膊之中,诺大的火焰熊一时间成了砧板上的鱼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整只火焰熊很快被村民们瓜分殆尽,由于老爷子家损失最大,村民们把最珍贵的熊胆和两只熊掌给了他。却把火灿灿的熊皮搞得七零八落,事后兰洪滔才后悔应该要了那张价值不菲的熊皮。

    且说,兰洪滔在山里和爷孙俩住了些许日子,便要告别离开,并一再道谢这几天来对自己的照顾。老人觉得这事一种莫大的缘分,并毫不吝惜地把火焰熊胆送给他,希望兰洪滔有时间再来看望他们。

    爷孙俩一直将他送到山外的镇子,才依依不舍地转身离开,面对朴素老实的老爷子,兰洪滔热泪盈眶,心里暗暗发誓,倘若哪一天自己咸鱼翻身,一定不会忘了他们。

    兰洪滔辗转来到昆明,旅途奔波劳碌,他只想找一间旅馆歇脚,天大的事等到明天再说。不过这地方找个旅馆确实有些困难,毕竟他是外乡人,于是他只得在大街上闲逛,希望无意间能碰上一间。

    突然,有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兰洪滔一个激灵,回头一看,却是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他最大的特征就是鼻子特别长,就像西方传说中的巫婆的鼻子,让人感到很不舒服。不过兰洪滔还是问道:“我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你?”

    那人嘻嘻一笑,说道:“你当然不会认识我,不过,我知道你身上一定有上手的东西。”

    一听这话,兰洪滔着实有些糊涂:“你这话……什么意思?”

    来人一边拉扯着兰洪滔一边说:“此处人多眼杂…我们还是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慢慢说来。”

    就这样,兰洪滔被他拉到了附近一家名叫兰山茶馆的茶室之中,并要了一间包间。

    那人殷勤地亲自给兰洪滔泡了一杯普洱茶,说道:“看老兄不像是本地人,我们能够在此地碰面,那可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呐,这俗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

    兰洪滔见这人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打断他的话说:“得了,我知道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到底想干什么?”

    “一看老兄是个爽快人,那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他把自己的来意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原来这家伙天赋异禀,天生就长了个灵敏异常的鼻子,只要在人前经过,就能嗅出此人具体用了何种化妆品,甚至他身上揣着什么东西,所以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狗鼻子。自然,他和兰洪滔擦肩而过之时,就已经闻到他身上藏有的熊胆的气味,只不过他并不清楚是不是火焰熊熊胆而已。

    听了狗鼻子的话,兰洪滔满心窃喜,他试探性地问道:“既然你已经知道我身上的宝贝,但不知你出价几何?”

    狗鼻子摸了摸自己独特的鼻子,也是小心翼翼地说道:“这得视其价值而定。不过老弟尽管放心,我们做生意的物有所值一手交钱一手出货,坑蒙拐骗之事的确做不出来,否则树敌太多,怎么在这地面上混。”

    兰洪滔心知这狗鼻子嘴上是一套一套的,想必在这地界上已经混熟了,这样的家伙宰起人来断然不会心慈手软。不过,他急需等着钱用,倒不如先让他看看,如果不行,另找他人也不迟。于是,兰洪滔就把火焰熊熊胆拿了出来。

    不想,狗鼻子一看,眼睛珠子都要从眼眶之中挤了出来。只见得火焰熊熊胆浑体通红透彻,无一丝杂色,这样的熊胆乃是上乘之品,可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

    兰洪滔不知道在黑市上火焰熊熊胆究竟有多贵,于是又问道:“老兄,你说,这东西值多少钱?”

    狗鼻子老半天才缓过神来,有些为难的说道:“兄弟,不瞒你说,这东西至少也是七个数,我可真的买不起哟!”且说这狗鼻子虽然油滑,但做起生意来倒还算诚实,因此很多盗猎份子暗地里也和他常有走往。他沉疑片刻,接着说,“不过,如果兄弟愿意,我可以带你去一个地方,他铁定买得起。”

    两人喝了几盅子茶,兰洪滔就随着狗鼻子来到了飞机场,买了去往广州的机票。当然所有的开支皆是由狗鼻子全权负责,兰洪滔有些怀疑地问他:“你说的那人在广州,你不会是骗人的吧?”

    “你有所不知,整个中国,就数广东人有钱,而且他们花起钱来一摞一摞的,我们老板就在那里。再说如果我骗你,还用得着大费周折请你吃喝还给你买机票?我不是闲着没事干吃饱了撑的?”

    听了狗鼻子的话,兰洪滔觉得也是,干脆到广州再说,到时候也只有随机应变了。

    一路无话,到达广州之后,狗鼻子径直带兰洪滔来到海天大酒楼。

    左东明亲自迎接了二人,狗鼻子将事情的原委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左东明听后,先是仔细检查了熊胆,确信是货真价实的火焰熊熊胆,当即就说愿意出价二百万来购买。

    兰洪滔根本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不过这却是真真切切发生的。

    左撇子亲自为他沏了一盅子茶,接着问道:“兰先生,不知道那熊皮还在么?我愿出五十万……这熊皮也是难得一见的宝贝啊!”

    兰洪滔有些垂头丧气地将村民们毁掉熊皮的事情说了出来。此时此刻,他心底暗骂那些乡巴佬实不得真金,怪不得到现在还过着野人般的日子。或许,人就是这样,在金钱面前,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都会以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来埋怨别人的不知,他怎么也不可能想到,如果那天老人不把火焰熊熊胆给他,那么现在的场景恐怕只有在梦中才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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