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西游之血族崛起 > 第49章吾号,血神圣君
    “如何证明?”象都点了点头。

    换做是他,他也不会轻易相信一个从敌方投靠过来的人,夜忆歌的要求倒也不算过分。

    夜忆歌道:“两个选择,你们自行斟酌。”

    “一,你们以大道起誓,一心一意替我办事,永不背叛。若违此誓,受天诛地灭大刑,神魂血肉化为粉尘,永诀尘世。”

    “二,你既然知晓堕落魔火之名,那就应该知道堕落魔火的能力,我分出一缕堕落魔火,入驻尔等识海神宫,生死受我掌握,如此你们就算想背叛也不行。”

    其实,夜忆歌更倾向于第二个选择,但是他也知道不能逼得太紧,否则换来的不是忠心,而是暗地里的切齿痛恨。所以他才多给了他们一个选择。这个选择也是有深意的,如果他们选第一个的话,那么夜忆歌绝不可能将他们倚为臂膀对他们推心置腹,而且一旦以后自己的势力发展起来,就会将他们排斥在边缘外。

    这个考验,考验的是他们的决心。如果象都真的一心一意臣服夜忆歌,一条路走到黑,那么他自然会不负所望,选择完全接受控制,来换取夜忆歌的信任。

    “怎么样?你怎么选择?”夜忆歌淡淡的问道。

    象都一脸的肃然,凭他的智慧如何分辨不出夜忆歌这么浅显的考验方法。但是这个决定依然不怎么好下。

    选择第一条,就意味着接受以后会被排斥在边缘外,不能进入势力核心。如此一来,就和现在没什么两样了,依旧没有向上发展的机会。而且还得不偿失,不仅不能改换门庭,还要一直接受这个结果。

    “我选第二条?”象都下定了决心。

    与其日后永远无出头之日,还不如搏一搏。将自己所有的筹码都压在他的身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想必日后他成长起来了,也不会亏待他的第一批手下。

    “你确定?”象都回答的这么干脆,夜忆歌反而觉得奇怪了。

    象都道:“确定。既然选择了臣服于你,那我也就没什么可侥幸的了。”

    说着,象都单膝跪下,仰首直视着夜忆歌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他一跪,身后的黑甲卫队,也如同推金山倒玉柱一般,跟着跪了下来。

    “很好。你们以后绝不会后悔你今日的选择。”

    “我给你们一个承诺,我只控制你们一百年。一百年以后,无论如何,都会收回堕落魔火,此言,天地为证。”

    恩威并施,才是控制属下的最好办法。一味的强求威压,迟早会导致双方离心离德,相互猜忌。修道者不像凡人,他们求的是逍遥自在,无拘无束,岂能一直甘心生死被人掌控?妄图一直以枷锁掌控,不仅不能让他们忠心的办事,反而很可能出工不出力的拖后腿。

    天庭就是最好的例子。

    玉皇大帝以封神榜强行控制诸神真灵,那又怎样?

    众神明着听他的号令,暗地里不是一样的出工不出力,还老拖他的后退。孙悟空大闹天宫,一路横扫打破南天门,直捣凌霄宝殿。那天宫众神就跟像没看到一样,只管看戏。

    除了几个小虾米动手阻拦,有大本事大神通者的都作壁上观。

    “大王恩德!”

    象都拱手一拜。他的脸上毫无喜色,仿佛没什么感觉一样。当然他心里想什么就不好说了。

    “开始吧。”夜忆歌道。

    伸手一摊。一道浓郁的天灾劫煌火焰出现在手中,心神控制住分开,一挥手,三十一道天灾劫煌火焰便朝着象都他们飞了过去。

    在夜忆歌的控制下,天灾劫煌并未伤及到他们的肉身,而是投入眉心融入到了识海内。只此,三十一道天灾劫煌的火焰种子就种在了他们的识海忠心。若是他们有谁心生背叛,夜忆歌察觉之下便能引动天灾劫煌,将他们的神魂焚烧成渣。

    “多谢大王恩赐。”这时象都又是一拜。

    “恩赐?”夜忆歌莫名的笑了。

    象都道:“大王将魔火融入我们识海,对我们的好处堪比一场天大的机缘。只要我等不生背叛之心,有堕落魔火入驻识海,从此再也无惧心魔侵蚀,大道一路畅通,岂不是恩赐。”

    他的这句话不仅是在向夜忆歌解释,而且还在敲打三十位黑甲卫队。摆明了告诉他们,只要不生背叛之心,堕落魔火入驻他们识海,就只有好处,没有害处。

    “眼光倒是不差!”夜忆歌赞道。

    “起来吧。”

    “是。”象都拱手拜谢,站了起来。他身后三十位黑甲卫队,也随之而起。

    “对了,还未请教大王王者尊号?若是以后被别人问起,我等报不出大王称号,却是不妥。”

    “恩。”夜忆歌点点头。

    这倒也是,既然收了属下,建立一个势力,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以后被人问起,没个名堂,不免被人小觑。认定是不入流的小势力,连个名号都没有。

    夜忆歌想了想,自己原是蝙蝠出身,如今练成躯体,又与血族本相相同,不妨就取这个名号。却是想起前世一部非常火的电影中的血族势力的称号。

    于是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叫做永夜殿。吾为,血神圣君。”

    永夜殿。

    血神圣君。

    没什么不妥,也不会和北俱芦洲中部的妖王称号势力重名。妖族当中,要么就是号称什么什么妖王,什么什么大圣,圣君这个称号却是首见。

    象都点头称是。

    夜忆歌问道:“象都,北俱芦洲你比本座熟悉,你可知道哪一方山头,适合我们暂时安身?”

    象都道:“圣君,你刚才杀了火鸦大王的独子,这十万里疆域内我们是不能呆了。我们不妨先离开此地,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妖踪罕至。虽然荒芜了点,但极为适合我们暂时安身,发展势力。”

    夜忆歌想了想点头道:“也好,我们现在实力不足,还不能与妖王争锋。正当明哲保身,积累势力,待大势一成。”

    “替我拿着十二元辰幡,本座先将火鸦少主的尸身处理一下。”

    说罢,挥手将牢牢锁在周身的十二杆旗幡丢给了象都。

    象都接过道:“圣君,这点小事何须你亲自动手,让黑甲卫队动手便是。”

    “不必。他的尸身,我还有点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