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锦衣帝国 > 第七十四章 顺书信自觉入坑
    方中旭以为是川剧变脸中的面具,结果随手拿起来,软绵绵的如同凉皮,颜色和肤色相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成的。

    面具下面压着一张纸,详细的说明了面具的用法,保养方法,方中旭看完之后,啧啧称奇。

    这东西比所谓的还要逼真十倍,而且简直就是给他量身定做的,谁让他有两个身份呢!

    方中旭按照说明书,把软薄的面具戴上,十分的贴肉,眼睛鼻孔嘴巴的大小也合适,看到屋里水盆里还有水,方中旭凑过去一看,还行,不算丑也不算英俊,正合他的心意,这个面具的发现绝对是意外之喜。

    有了这个面具,方中旭决定那些书信都拿走,以后再和锦衣卫的密探接头,就带着面具,锦衣卫也不会知道是谁拿走了书信。

    另外方中旭觉得死去的密探留下的这些书信,锦衣卫上面可能不知道,因为有些书信明显年深日久,怎么还会留在密探手里?

    书信也好,钱财也罢,方中旭全都带走,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再说死去的密探救了他一命,等打听出密探的家眷,方中旭不但会把这些钱财给对方,更会加倍偿还,救命之恩,不能嘴上说说感谢就算了。

    从老庄家客栈出来,方中旭脸上的面具已经收了起来,把书信和钱财送到另一家客栈的房内藏好,直奔都司衙门。

    剿灭白莲教核心骨干这么大的功劳,方中旭觉得瞿能应该不会拒绝,以此更能加深他和瞿能的关系。

    瞿能今天没有外出,城内出了血案,风传和南蛮叛乱有关,瞿能得坐镇衙门。

    听说方中旭来了,瞿能亲自出迎,道:“贤弟,昨夜不是受伤了吗?为何还出来走动?我这里实在走不开,原本打算晚上再去看望贤弟的。”

    方中旭拉着瞿能的手,低声道:“瞿大人,有件重要的事情,我只能跟你说,绝对是一桩大功劳……”

    方中旭的话经不起推敲,他说被殃及池以的时候,偶然听到交战的双方是白莲教中人,还听到白莲教的落脚点,世上有这么巧的事儿?

    瞿能不信,但是方中旭提到的刘成家,让瞿能不得不信,因为瞿能认识刘成家。

    瞿能的父亲瞿通,最初曾经是红巾军的一员战将,后来才投靠的朱元璋,对刘福通和韩山童手下的人,大部分都认识,算起来瞿能和刘成家年少时,还曾并肩作战过。

    方中旭只是一个公子哥,一个儒学大师的侄子,和刘成家八竿子挨不上,方中旭听到白莲教,刘成家,就不容瞿能不信了。

    这的确是个大功劳,别人不清楚,瞿家父子就是从红巾军出来的,对白莲教太熟悉了。

    更清楚朱元璋对白莲教以及红巾军余党的忌惮,如果能把刘成家活捉或者干掉,绝对是大功一件。

    瞿能想到这,满面红光,瞿能不贪财,作为功勋之后的将二代,家里不缺钱,瞿能在乎的是名望和功劳,而且最喜欢硬茬的功绩。

    “贤弟,不怪孙海说,你真是一员福将,孙海跟着你,剿灭水匪倭寇,转眼间擢升江西都司同知,我这次如果剿灭白莲教骨干,又是沾了你的光,放心吧!此事一旦成真,为兄绝不会忘记贤弟。”

    在瞿能看来,方中旭完全可以把这个消息告诉方孝孺,或者蜀王,在蜀王面前露脸,但是方中旭偏偏选择告诉他,这个人情,不是那么好还的。

    方中旭当然现在就得要人情,否则一旦瞿能率兵把刘成家等人一锅端,唐赛儿和张桩子不死也得被抓,还有雷弥勒,恐怕连个全尸都留不下,这不是方中旭想要看到的。

    “瞿大人,我有个本家兄弟,也住在那个客栈里,就是我求大人帮助的那家私盐灶户,大人看能不能算他一笔功劳,也好把我家亲戚从私盐灶户的案子里完全摘出来?”

    瞿能脸上不悦,道:“贤弟,你这么说就不实在,我叫你贤弟,你叫我大人,实在令我心生不快,以后你我兄弟相称,再叫我大人大人的,我可就不认你这个贤弟了。”

    “你那个亲戚和白莲教的贼子住在一家客栈?想要戴罪立功?没问题,我写一封信,到时候一切就都好办了。”

    瞿能豪气,在不违心的情况下,做一些变通,不无不可,只是捎带脚给方中旭亲戚点功劳而已,到时候算方中旭亲戚一个首告之功,没准还能捞个赏赐呢!

    “瞿大……哥,我身上有伤,还得回去休息,你写好书信,我这就送过去,大哥准备什么时候动手?”方中旭刚想说瞿大人,见瞿能变脸,急忙改口。

    瞿能思考了一下,道:“晚饭时候,那时都刚刚吃完饭,白莲教的贼人警惕性较低,正好一网打尽,这样,你让你那位本家盯着点,如果那些贼人都在,就弄个动静出来,我这边就动手。”

    对瞿能,方中旭有种盲目的信任,两次见面,瞿能的为人处事让方中旭心生好感。

    人格魅力让人很容易盲从,再说方中旭也只能把宝压在瞿能身上,把这个事情让别人做,就算是去送功劳,别人可能也不会如此热情重视。

    方中旭年轻不假,但也明白这个借刀杀人的计划,太粗糙了,唯一能弥补粗糙和破绽的,就是他自己,他必须得登场参与其中,否则借刀不成,还有可能被刀伤到。

    时间还早,方中旭走进藏着书信和钱财的客栈,让伙计去给买了一套上好的衣衫,准备晚上的时候穿。

    方中旭拿出了密探收藏的书信,打开的第一封书信,就让方中旭知道了密探的身份,竟然是一个锦衣卫千户,名叫匡云。

    一个锦衣卫千户,干的却是密探的活,还是联络人交通员,方中旭嗅到了一丝不对劲,这明显是大材小用,或者另有深意?

    接着往下看,随着漆封的书信被一一打开,方中旭的汗毛也跟着一根根竖立起来,冷汗唰唰往下淌,连胳膊都不觉得疼了。

    掉坑里了,而且是大坑,早知道书信中是这些内容,打死方中旭也不会顺走这些书信。

    这简直就是厕所点灯笼,找死的行为,可是说什么都晚了,谁让他不但顺走了这些书信,还看了呢!

    这时候的方中旭,真的快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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