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旅宋 > 第四十四章 酒楼争买车
    马善定眼一看,原来是许久不见的黄胖子。自从黄胖子垄断了他家的白瓷生意,便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着他了。马善猜测他应该是回成都了。没想到他却突然在这儿出现。

    黄胖子刚说完,便冲上来给了马善一个熊抱。

    “好久不见。”马善尽量不让黄胖子的胡子扎到自己。虽然黄胖子之前对他也很客气,但从来也没表现的如此亲热。这一趟不见,便突然对自己这么亲热起来。马善猜测,他一定是从他们家买的那几批白瓷碗碟赚了不少。

    “上次的货,卖的还好吧!”马善问了一句。

    黄胖子脸笑的像一朵花,却什么也不说。放开马善,便从怀里掏出一张交子拍在马善的手。

    “兄弟,你太够意思了。”

    马善低头一看,交子上写着一千贯。马善明白,黄胖子说的够意思,一定是说他这段时间遵守他们的约定,只把白瓷卖给他们一家。

    马善也不客气,将“支票”递给身后的三娘。这黄胖子既然白给他一千贯,便说明他从这些白瓷上面赚的钱远不止这些。商人都是重利的。谁让他们赚钱,他们便巴结谁。这个道理,马善懂。

    “走,进去喝两杯。”马善说着,正要拉黄胖子进酒楼,却见那数次出现的青衫人也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马兄弟不请我进去喝两杯吗?”

    马善一见此人,赶紧向他拱手。上次在人牙市场,要不是他解围,莺莺便被那的带走了。对于这个人,马善一直是心存感激的。虽然至今不知此人的姓名,但在马善的心里,这人比黄胖子在他的心中,可重多了。

    “正是求之不得。方才在城门口便想请世兄一起来喝一杯的。只因走的时候未再见到世兄。”

    那青衫人微微一笑,“在下胡一风,湘湖人,家中行大。以后马兄弟就叫我胡大就行了。”

    马善汗,“胡大胡二”这词在他们家乡,那可是骂人没信用的词。一直以来,马善对这儿的人以排行称呼的习惯,还是很不适应。“那怎么敢。我还是叫你胡哥吧!”

    马善说着,便顺道给黄胖子介绍起来。谁知两人的表情却都是淡淡的。

    莺莺这时悄悄凑到马善耳边道,“刚刚在楼下争车打架的,就是这两位的手下。”

    马善这回算是明白了。原来两人为了争买方才大个比赛的单车,闹得不愉快了。

    黄胖子这时也听到了莺莺的话,便将话挑明了。“兄弟。今儿个,你可得给我个准信。这车,是卖我还是卖他。”

    说完,黄胖子又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我出一千贯。”

    胡一风看了马善一眼,“我带来的钱不多,上次买了马兄弟不少的眼镜,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刚刚赢的四百贯钱,那庄家还没给。所以我只能出五十贯。但我真的很需要这车。”

    马善轻轻一笑,“好,这车是你的了!钱不钱的,就别提了。上次要不是胡兄及时解围,我家莺莺就被卖到了。就为这,我也该送你一辆车。何况,这车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围观的人群方才也有不少去城南看了比赛,听了马善这话,顿时张大了嘴巴,与周围的人议论起来。

    “就这还不算稀罕物啊!我老刘也算是走南闯北的人了,到过川中大半的州府,可这还是头一回见识比马车还快的车子,而且还不用任何牲畜拉。

    多好啊!既可以跑的快,又不用费钱养牲口。在这之前,我老刘是做梦也想不到这天下还有这么好的东西。”

    “听说这位马相公来自东海的海外仙山。自然有些神仙手段。”

    “不错不错。这车看似简单,内中却蕴含着大道理,没有点神仙手段,确实是想不出来。”

    胡一风听马善说把车送他,顿时大喜。他倒也不矫情,也是身上实在没多少钱了。于是欢喜的向马善一拱手,“那我就不客气啦!”。说完,胡一风赶紧让随行的家仆把车子推走。

    黄胖子却一下子瞪大了眼,“怎么,兄弟。我可出一千贯。他才出五十贯,你却把车子卖他不卖我?”

    马善赶紧拉起黄胖子的手,“黄兄莫急。我那儿还有一辆比这车更好,我明我就让人送到你住的客栈去。至于这一千贯,你就先收着。这车也当作兄弟送你的。你看行吧!”

    黄胖子的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

    马善见终于解决了两人的矛盾,这才拉着两人的手上楼喝酒。

    胡一风与黄胖子在酒楼上坐了会儿,见今天似乎是马善的家宴,学有许多女眷,便都识趣的随便坐了会儿就走了,说是家里有事,改天再请马善吃饭。马善见这两人识趣,更是高兴。

    胡一风和黄胖子一走,大家顿时又放松起来。马善听说这福仙居还有葡萄酒卖,便让伙计送了一瓶来。孙小仙看到红红的葡萄酒,忍不住偷偷喝了两杯,脸上很快便红了起来,不一会儿便有了几分醉意。

    孙梅和三娘也都喝了一两杯葡萄酒,不过,她们也只是脸上微红,并不见醉态。

    马善又拿了个夜光杯,斟了大半杯递给莺莺。

    莺莺本待不喝,可却架不住马善蛊惑,最终还是尝了尝。这一尝便不知不觉把一杯全喝完了。谁知莺莺的酒量最差。这一杯喝下去,脸很快便红到了脖子根,不一会儿便坚持不住,趴在桌上睡着了。

    眼看天色已晚,众人这才离了酒楼。马善将已醉的睡着的莺莺先抱到马车上,拿了件厚衣服给她盖上。一直以来都是这丫头照顾自己,现在终于找着机会可以照顾一下她,马善心里很开心。

    被人照顾是一种幸福,照顾别人也是一种幸福。

    见其他人也都步履蹒跚的从酒楼里走出来,马善这才下了马车,迎上去。

    三叔公虽然也喝了不少,但这老头子酒量好,仍然红光满面、精神十足。柳大成想要搀他,他却不让。

    三娘和孙梅也都有了三分的醉意。孙梅扶着已经东摇西晃的孙小仙,三娘跟在后面。

    此时天色太晚,城门早已关了,众人干脆在城里客栈住上一晚。因为人多,小仙家地方不够住。孙梅虽然极力邀请三娘去她家去住。但三娘却不愿意与众人分开。孙梅只好与堂妹小仙各自回家。

    临别前,孙小仙突然歪着头向马善说了一句,“姐夫,下个月可就是家母的寿辰了。你准备送些什么礼物啊?可别忘了,你们的婚事,可还得家母点头才行。私奔可是只能为妾不能为妻的!”

    虽然小仙平常就是个胆大的姑娘,但这种话如果不是借着几分酒劲,估计她也还是说不出口的。

    三娘脸上一红,打了表妹一把,“你这丫头,怎么才喝了两杯酒,便开始胡言乱语了。”

    谁知小仙这回却较起真来。“我说的不对吗?舅母失踪多年,舅舅也失踪一年多了。还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们难道真的要等到舅舅回来才完婚吗?要是舅舅过两三年回来了,那也罢了。万一他十年八年都不回来,你们怎么办?”

    三娘不说话了。

    她心里知道,马善虽然从来没有当面说过一句喜欢她的话。可是他拼命为她叶家为叶陶村做了这么多事。这一次为了能够赢卢九娘,留在梓潼,马善更是冒着生命危险提炼石油。

    如果不是为了她,三娘相信马善根本不会这么拼命。因为凭他的本事,随便到哪儿,也都照样能够混的风生水起。不敢说出将入相,混个家财万贯却是轻松的事情,又何必在这儿受这份苦!

    默默的看着马善为自己做出这许多事,三娘其实在心里,早已认可了他。她相信马善一定也和自己一样,已经把她当成了一生的伴侣;否则,他又怎么会把那么多钱都交给自己掌管呢!

    此事两人虽然谁也没有说出口,却都早已心照不宣。

    只是没听马善亲口说出来,三娘又总有些不放心。有心想问问他吧,又无法出口。

    现在终于由表妹捅破了这一层窗户纸。三娘的心里,其实是大大的松了口气的。但表面却要做出嗔怪的样子,骂了小仙一句,便将目光投向了马善。

    “五娘说的不错。此事,咱们确实得想想办法才行。”马善迎着三娘的目光,没有丝毫的回避。

    三娘听到马善这句话,心中大宽。他果然是早已把自己当成了他终生的伴侣。

    欢喜的同时,想到自己两人接下来要面对的婚事,三娘又不由的发起愁。

    在大宋,男女婚嫁一向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他们俩人父母都不在则,她要是与马善私定了终身,那便不能成为正妻,而只能做妾,以后生的孩子也都只能算是庶出。是无权继承家业的。

    要是她有个哥哥或嫂嫂也好办。正所谓,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父母不在家,兄嫂也是可以代为做这个主的。可她偏偏连一个兄弟姐妹也没有。

    三娘一直都为这事发愁,方才听了表妹的话,这才想到自己还有位姑母。此事也可由姑母代为作主的。

    小仙此时醉似乎去了几分,一本正经的道,“不如这样吧!反正舅舅舅母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咱们就求一求我娘,让她给你们做这个主。争取在明年把你们的婚事给办了。你们也都老大不小的了,不能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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