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女生小说 > 反派想夭寿 > 第37章 56 黑道毒奶嘬一口
    16从来我只有你

    渐渐的时间长了,单千语适应了和沈熹年共同生活,很多东西也懒得藏、懒得装了,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很平常的一顿晚饭,单千语看几行降神会出版的新杂志喝几口粥,菜基本没动过,幸好粥是肉粥。

    沈熹年看不下去了,他抽走了她手里的东西:“关世勋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咱野门不是有你创办的《新视野》吗?我都给列为重点了,花销不少,你怎么不看?”

    “要与时俱进。《新视野》一家独大的局面这个月要被破开了。”

    “你就对你家小影子的能力那么不信任吗?我不会让你的心血被他人践踏的!”

    单千语没好气地摸摸他的脸:“时代更迭,如远处涌过来的潮水,腾跃而起将旧的沙石送还岸上,你即使有千夫之力又奈它何?这是自然规律。”

    “看来你是打算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哈哈,”单千语笑出了声,“我在你眼里一直都是功利的人么?野门你管得好好的,《新视野》依然是大众首选的报纸,我何必插手?看杂志只是为了娱乐,我就不能图开心吗?”

    沈熹年长手一伸搭在单千语的椅背:“可以,只要你高兴。你高兴,我便高兴。你若高兴,我跟关世勋把这个杂志部要过来。”

    “不用,留给他玩儿吧。”

    单千语和沈熹年结为连理,关世勋是事后才知道的。两人婚后,关世勋时常来沈府走动,自从当初单千语决定把野门做大就和关世勋渐渐多了合作联系,不再像从前一样单纯干架了。最高纪录一个月里见面次数三十二次。

    “被诈死”后单千语淡出江湖,不问窗外事,关世勋觉得无聊的时候便来和她玩逻辑推演、谈天说地。两人也成为了好朋友。

    沈府很少有冷清的时候,知道单千语没死的几个人隔几天便要上门来吐槽沈熹年,当然,只当着单千语的面。

    秋意瑾几个本来想打他小报告的,却发现沈熹年洁身自好得惊人,应该要逢场作戏的时候摆脸色,连续闹了几场不欢而散,别人才明白沈熹年是真正的心有所属,之后再也不安排这种局。而且沈熹年只在非饭点的时间应酬,每天饭点准时回家,谁也留不下他。

    外界都叫他“妻管严”。

    大家对这个“单希亚”的好奇热切强烈,她也早已成为“嫁入豪门”、“民国灰姑娘”的代言人。

    对于那些风言风语,单千语淡漠置之。她一个“霸道总裁”、“女土匪”、“黑帮大佬”居然被误解成“傻白甜的白莲花”、“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没有背景的丑麻雀”!这找谁说理去?

    沈熹年怕她听了这些不高兴,让《新视野》曝光了洪城几大名人的丑闻,成功转移了公众的注意力。

    “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沈熹年问她。

    什么日子?想死的第九百七十五天。她只能说不知道。

    “小傻瓜,是我们结婚纪念日。”说着沈熹年从管家的手里接过来一个古朴典雅的木质盒子,看着很有分量,“我给你准备的礼物,看看喜不喜欢。”

    单千语心中涌出一股怪异,感觉这不是沈熹年会做的事,她发现这个盒子并不是普通的拖拉盒或翻盖盒,而是内藏乾坤的榫卯盒,结合处分开就是礼物的形状——一对鲜艳靓丽的不对称的橘榴石搭配小金叶子的耳坠。

    单千语并非宝石专家,只是恰巧在上个世界有机会接触顶级珠宝首饰。

    她左瞧瞧右瞧瞧,实在看不出这玩意儿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诚然它的光泽鲜活熠熠,可也不过是一种化学结晶,或许在遥远的某颗星球有一球的橘榴石。或许换个地质学家会兴奋得多,这按照正常历史需再过半个世纪才能从沙漠里被人发掘。

    在她最初生活的世界,眼里只有宇宙的奥秘,对旁的事一律漠不关心。到这里也曾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的财富实现珠宝自由不在话下。但或许一个连生死也不放在眼里的人更不稀罕物质上的快感。倒不如送她一把刀子、一根麻绳来得实在。

    她耿直地把盒子推到一边,摆摆手:“不适合我,你拿去送给该送的人吧。”

    外人传说沈熹年曾经也是个花花公子,家有两个美妾左拥右抱,还在外头拈花惹草。但自从上位之后浪子回头,变成专情专一的“二十四孝好老公”,明恋暗恋他的人、梦想替代单希亚的人就更多了。

    家仆但凡听说什么关于沈熹年的事都一五一十告诉她,可能是沈熹年故意想让她知道的。她不怕“情敌上门”,只是不免替沈熹年担忧,他因为“做戏”时常和她“厮混”,几乎早中晚三餐以及夜晚睡觉都在一起,他到底还有什么时间“偷情”呢?

    单千语担心他没有时间和胡樱在一起,叫他不用回来吃饭、不用回家睡觉也没关系。毕竟胡樱住在沈宅,也算他的家嘛。

    可他充耳不闻,全当没这回事儿,把单千语给急的,活像怕儿子找不到儿媳妇的老母亲。

    “醋坛子打翻了?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除了你,还有谁是该送的人?”

    “你,觉得我在吃醋?”

    沈熹年朝她靠近了些:“不然你为什么赌气不收礼物?”

    “因为我不喜欢。”

    “啊?”他显然愣住,“女生不都喜欢名贵首饰的吗?”我记得从前的你也会背顶级奢侈品的包包,也会虚荣地拿别人的珠宝首饰炫耀……但他没有说出来。

    他重新问她:“那你喜欢什么?你想要什么?”

    “与其买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不如投钱给研究团队,做一些新型武器和种植养殖改良。最近归国的各行各业的人才越发多了起来,他们敏感地嗅到国之大难将至,满怀一腔热血以学识报效,应该得到资助。

    拥有我们自主研发的武器,才不需要花大价钱进口,永远只能捡别人的淘汰货!战争和天灾时常伴随饥荒,如果我们有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将能大幅度减少死亡率。”

    沈熹年定定地看着她,仿佛此时看到的她才是真正的她。

    “况且,送礼不是要收回礼嘛。我没有给你准备礼物,所以这橘榴石你拿去送给喜欢的女生吧。”单千语补充道,根本不知道她们之间需要纪念结婚周年,她内心有一丝丝波澜,但她并未允许自己持续太久。

    “我喜欢你。”沈熹年几乎脱口而出。

    单千语脑中有些混乱,不明白是他戏演得太好了,还是因为他真的投入了感情,反正在她面前他简直就是一个能经历所有“生存测试”的模范丈夫。

    他明明魅力四射,有无数女人喜欢,但他娶了她,和她生活在一起。他明明是一帮之主,在同盟会和逆盟会同时举重若轻,是个黑白通吃的家伙,被人贴上“妻管严”的标签却丝毫不在意,有时她觉得他甚至沾沾自喜!

    他明明忙得很,却总能抽出时间和她共进早午晚餐,并且一起散步聊天看书制定野门发展规划处理各部门的周总结……他明明和她有仇,婚后只字不提,反而按照她从前的喜好安排,令她不时有种错觉,好像从未改变。

    沈熹年做得太好了,太完美了,不真实。就像月老本该给他和胡樱系好的红线绕了自己一圈,她如今短暂地得到的所有幸福都该是女主胡樱的,该还还是得还,迟早的事。

    “你为什么喜欢我?”单千语故意“刁难”他,估计他会回避这个答不出的问题。

    “如果我说我本该喜欢你呢?从来我只有你。”

    “是吗?你不像是会喜欢我这个类型的人呐。”单千语虽是享誉世界的科学家,但还真没多少人亲口说过喜欢她,仅有凌宇皓、爱格博特和沈熹年三个。被人喜欢是一件在心里种了一颗糖的事,可即便发甜,她也非得狠狠地堆更多的土,把糖种子埋得更深。

    沈熹年摇摇头:“确实不是。但如果一个人有喜欢的类型,那他一定没有真正喜欢的人。你总能引起我最初的心动,慢慢的,你就像空气一样渗透在我的生命里,离了你我的生命不再有意义。”

    生命的意义?

    男主开窍得很早嘛,已经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了。可——他存在的意义不就是一场戏么?过去她不曾主动告诉里面的角色这件事,是因为不想他们痛苦、难过。

    或许一辈子生活在谎言和错觉里,也不错,如果他们追求的是快乐和安逸。

    “所以我还是不懂,你喜欢我的理由。”单千语无奈地耸了耸肩。

    “小傻瓜,因为这个世界很无聊,但有你,每个地方每一分每一秒都变得不无聊。我一直在找一个无法从我脑子里清除的人……”

    单千语仿佛感觉到了一个孤独的人在无边漆黑的宇宙中抓住了一缕光,他死命抓着不放手。

    世界,确实挺无聊的……

    末了沈熹年调侃她:“原来你也有小女生的一面,喜欢揪着自己的男人为什么喜欢自己这一点。你放心,我喜欢的百分百是百分百的你,你要多自己有信心!如果是我给的安全感少了,你要告诉我,我改!要不,今后我每天都对你说‘我只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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