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大秦风起之功名泪 > 第一百一十三章 死去的承诺,腐烂的约定
    暮色四合,夕阳的余晖若鲜血般染红了天边,张子嫣迈着沉重的步子行走在一条人少的小路上,尽管路上还是有人来往,但在她看来,已是帘卷西风,空荡如梦。

    深夜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来说,是最可怕最难熬的,她一路躲避着追杀,却又不知接近关丈夫的监牢后又该怎样救他,愁眉紧锁的她突然想起了同为县令的李倾,或许,他可以帮助她丈夫……可细细一想又觉得不可能,李倾现在变成什么样子她心里根本没底,在她心里,李倾早变得陌生了,他又凭什么冒着生命危险,想办法放掉她丈夫,就因旧情?这份旧情,他认不认还不知,她越想越觉得不靠谱,听说走进官场的人都会变得利欲熏心,万一他不但不肯帮这个忙,还派人抓了她,那岂不是枉送了自己和肚中孩子的性命。想到这里,她便打消了那个念头。

    万家灯火通明,屋外的黑暗与寒冷却少有人陪她一起承受,她很怀念以前,自她离家出走后她从未后悔过,她仍希望一切回到她与李倾在一起的起点,那日子就算再穷苦,她也愿承受。

    那夜,她赏着月色,在一废弃屋子的屋檐下靠着墙昏昏沉沉进入梦乡。之所以没有进屋,是因她一个人惧怕看到屋里时的恐惧,是蜘蛛和蛛网占据整个屋子,还是腐烂之物堆积,还是,会有骨架之类的……一向想象力丰富的她宁可不进去看个究竟,也不要等待被吓的过程。

    那夜,比她想象的黑暗、漫长,成就了她的一个长梦,那梦,是她积攒多时的对往事的回忆。

    在认识宣宫的两个月前,子嫣曾偷取家中钱财偷跑出家女扮男装去四处闲逛,游至梦贤县不久,喜欢上了一名书生,书生答应她,会一直对她很好,不离不弃。不久子嫣怀上了书生的孩子,书生答应子嫣,三天后会用八抬大轿来迎娶她。他们曾在短暂的日子里经历了种种不平的事,子嫣深深地被这位书生所打动,答应等待三天后他的迎娶。

    可怕的是,三天后——

    “从今天起,你我就当从未认识。”书生冷冷一笑,从袖中拿出镜子对准子嫣:“呐,看看你现在这幅德行,活像个要饭的!我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吗?可笑!准是哪个要饭的已经疯到极点,连当的资格都没有,被钱冲昏了头脑才来纠缠我吧?”说罢,愤愤地扔下镜子离开,镜子落地那一瞬间,“啪!”的一声,如此清脆,碎了的,是子嫣的心。

    那一刻,子嫣瞪着书生,笑声颤抖:“当初,你没瞎眼,是我瞎了眼。”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跑向一车夫面前,最终乘车离开了梦贤县。

    之前她从未有一刻那般想家,而那种想家的情绪,就在那时涌上,带着一丝委屈。

    回去之后她便一切实话实说,因为她不知此事瞒下去她自己还会有什么解决的办法,不料结果比她想象得惨。一顿毒打是免不了的,家人恨不得她胎死腹中,可她始终保护着肚中的孩子,无论如何也不想连累肚中那无辜的小生命,就算,那书生已不再爱她。

    在家人看来她简直冥顽不灵,但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最终他们只得想出那么一个下下策,那便是,女方家庭主动上门提亲。提亲对象是位友人家的孩子,年龄与自己女儿年龄相仿,一表人才更是在周遭知名。提亲成功后,他们便告诉女儿,努力过日子,顺利过上一天算一天,他们能帮女儿的,就只能到这里了。

    于是便造成了今天这局面,这些,是宣宫所不知道的。

    那个书生,便是李倾,那时的李倾也已是县令。李倾虽是县令级别的人物,但平日里满是一身书生气质,也好读书,在那事未发生之前,子嫣一直认定他是个很好的人,将来会是一个值得依靠的好丈夫。其实,在那事发生之前的三天里,李倾的故事,还有很多,是子嫣所不知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渗人的狂笑声响彻整个衙门。时不时传来“噼里啪啦”的破碎声,一县令趴在几案上狂笑不止,酒坛子倒了一桌子,酒全顺着几案流下。也顺着几案,沾湿了县令那惨白的脸庞,泪顺势滑下,与酒融为一体。

    那县令,便是李倾。

    一时失去理智的他无法控制不停颤抖的自己,散乱的长发遮住了他的半边脸,那一袭冷色调衣服几乎与夜的黑暗融为一体,他在这阴冷的公堂之上癫狂。几案上的酒坛时不时被他推到地上,有的便粉身碎骨。后来觉得碎得不够彻底,直接用手狠狠抓起摔!

    平日里他手下的人就对他各种行为无力阻止,此时他的癫狂更是令人恐惧,于是此刻的衙门便真的只剩他一人。

    繁华如何?昨日已不复。

    “李倾!其实你早就知,你错了,错得离谱!”他落着泪,痛苦不堪。

    “迄今为止,你会不会继续执着地认为,你无力救子嫣,是因官太小,你会不会继续执着地去恨嬴政,为了一天权倾朝野报复他而去努力向上爬?”他自嘲地笑着:“你是全天下最傻的傻瓜!那个韩绍卿说得对,我会沦落到今日,是因什么……是因我自己!”

    情绪难以稳定的他,刚刚做起,整个头便又重重撞在几案上,他握紧拳头重重捶着桌子:“李倾!你真该死!”

    “死?”提到这个字,他突然深感一阵无力和疲惫,最终倒在那已变得湿冷的几案上,艰难地呼吸着弥漫着酒味的湿气。

    随着那滴落的酒与眼泪,过往的回忆在他的脑海中开始沸腾,记忆随之倒转。

    我叫李倾,是一个注定悲情一生的人。我不是什么好人,虽为县令,却被本县的人讨厌。

    一次,我乔装远游,却不料在路途中昏倒,我看见有对夫妇看见我后假装没看见我,又一副惊慌的样子立马掉头走人,本以为会死在那里,想不到,却被一个外乡女子所救,那女子就是子嫣,她对我很好,那一刻我便有为她付出一切的冲动,而我昏倒的那一刻,却未想过,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

    她在冰清县游玩的那几天暂住在一家客栈,我常去找她。

    一天,喝得醉意朦胧的我像往常那样贸然闯入她的屋子,在她的惊慌中做了不该做的事,不过那时,我们已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对方。

    一个多月后,她羞涩地告诉我说她发现她怀了我的孩子,我听后又惊又喜,或许那反应只因一时没心理准备。心绪平静下来后,我便发誓三天后会八抬大轿迎娶她,她当时也很兴奋地答应等待了,她是个不在乎太多细节的姑娘,她讨厌自己的家,自然不愿带着我去见她家人,更不用去征求他们的同意,因为她从一开始便对他们的同意不抱希望,她也不想去想那些。

    所谓天意弄人,第三天,我在一阵剧烈的咳嗽中咳出了血,询问巫医得知,我患了病,最长命不过四年,我在恐惧中思索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一副冷血无情的样子拒绝了她,或许她很恨我,但我已不在乎。

    我不能让她守寡,我拒绝她是希望她能够彻彻底底忘掉我,或者恨我,然后很快找一个好人家嫁了,我会祝福他们,我会想办法帮助他们过更好的日子。

    我们分别后,我便开始糊涂地干上一个残忍的勾当,为此牺牲了太多人命,为官者本该爱民如子,可我却先对离自己最近的同县人痛下杀手,再慢慢扩展、蔓延,只为了钱。

    我开始贪得无厌,比之前的我更令人讨厌,虽然无人知是我所为,但这样的我,连自己都讨厌。可是我想拥有很多的钱,我要在暗中帮助她,给她荣华富贵,让离开家的她不受委屈。是我害她失了贞操,害她背上了养育孩子的负担,我对不起她,想到之后的路对她来说会充满委屈,我便愧疚难安,就算负全天下人我也不愿负她。

    可,人算终究不如天算,她终于寻得归宿,我也终于可以帮她了,而此时,她却要面对死亡,而我,官位微不足道,根本无力救她。面对这一切,我再也不想自欺般地执迷不悟,去把错推给他人,去抱怨这世道。

    当官又如何?照样救不了她。现在她正在走向死亡之路,而此时的她不可能再相信我了,我只能眼睁睁地看她走向比我更惨的命运,而我,拼命的这一个月,究竟可以帮到她什么呢,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些意义,在此刻,皆化作虚无。

    一阵剧痛将他刺激醒,他猛然坐起,抱着头,最终疼痛难忍开始撞几案,难道这就是报应么,这么快……这是他在生不如死中最后所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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