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大士争锋 > 第十六章 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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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大地,孔孟之乡,沃野千里,礼仪城邦。”

    听着沿途,路人的乡音,赵世仿佛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后世的山东一样。那脆生而又富有韵味的山东话,听起来,是那么的让人感到亲切。赵世,他虽说是天津人,但是自己的老家却在山东。曾几何时,他不止一次地回到过这里,那甘甜的齐鲁之水,那亲切的山东话,都给自己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哎,俺所效力本儿,你几了由钱,迷几由钱。。。由钱,你是几了,但是迷几由钱!你几了,迷几了。。算了,拿走吧,俺不要了!。。。。”(哎,我说,小家伙,你给了油钱,没给肉钱,。。。肉钱,你是给了,但是没给油钱,。。。你给了,没给了。。。算了,拿走吧,我不要了!)

    回想起后世那段经典的相声,笑容不觉爬上了赵世的嘴角。“哈哈。。。

    秋胡,打马(四)笨家里。

    行人路上,(四)马不停蹄。

    只因咋家贫,难度一,

    我因此上,(四)撇家、撇业、撇父、撇母、撇子了,又撇妻。。。。。”

    这一通山东方言版的西皮流水,顺着赵世的嘴里一经出来,便一下子就赢得了一个满堂彩。

    “好!再来一个!!!”马车旁,道路两边的齐国人,听着赵世亲切的乡音,都叫了出来。“哎,我所,公子您,也死(是)齐国银(人)?”

    “呵呵,老想(老乡),俺祖上就似(是)临淄滴。这回,会老贾(回老家),就是去祭拜祖先滴!”

    “那可敢卿(情)好,咱齐国银(人),就是著重(注重)住总(祖宗)了。”

    。。。。。。

    。。。。。。

    看着赵世坐在马车上,不住地和当地人愉快地聊天,赶车的刘成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刻意地放缓了速度。而一旁的周鑫却有些看傻眼了,他心说,“大哥,你不是中山人吗?这一口流利的齐国话,这是跟哪学的啊?我要是,不是事先知道了,还真以为,你就是土生土长的齐国人呢。

    ‘还回乡祭祖’?我靠,你真他么能忽悠!!!I服了Y!”

    行人渐散,赵世回过头,正好看见一脸不解,想笑又不敢笑的二弟,于是开口问道,

    “这是咋的了?在想什么呢?”

    “额~~没想什么,我就是觉得好奇。大哥,你啥时候又祖居临淄了呢?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不是老家天津的吗?你还说,那在燕国。可是,为什么你又能,说上一口流利的齐国话了呢?”

    “呵呵,这有什么?人嘛,到了哪里,就要在哪里入乡随俗的嘛。这样,才能尽快地融入到当地人的生活之中去;办起事来,你才能更加地得心应手,事半功倍!懂了吗?”说着,赵世的眼睛不觉扫了一眼,一直驾车的刘成。

    小胖子听得仔细,自觉,这是公子在点播自己。暗讨,“对啊,这话说的没错!

    身为‘蚂蚁’的我们,不就是要经常去各地的吗?而各地风土人情却又不一样,我们是应该多学几门‘外语’的啊,这很重要!这样,一来,有利于打探消息,二来,可以给自己再增加一层伪装。

    看来,我要学的,还有很多啊!公子不愧是公子!厉害啊!”

    赵世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戏言,竟然被刘成,上升到了如此的高度。看来,领导讲话,下级确实是要认真地领会精神的。他就算是放了个屁,作为下级,你也要从其中领悟出,高深的道理来。这是一种态度!除非,你不想混了。

    马车继续前行,后边跟着的护卫亦是亦步亦趋。其中,还有个熟人,他就是已经‘叛变投敌’了的黑夫,黑公公了。

    此时的黑夫,一脸的病容,面色蜡黄,还不住地咳嗦。他身旁的小蚂蚁们,都对其躲躲闪闪的,生怕有什么不治之症,过给了自己。

    自家人知道自家的事,黑夫觉得自己每次呼吸,胸肺之中都像是在火烧,难受的厉害。他甚至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肺正在一点一点的烂掉。他,昨天已经开始咳血了。那黑红黑红的血液,像是在把自己的生命一点点的带出体外。

    他好想哭!可是却又不敢。公子手下的那个小胖子,已经不止一次地要杀掉自己了。如果不是有赵世护着,他黑夫的坟头上,说不定早就已经长满荒草了。

    听别人讲,这个小胖子,貌似和那个自尽了的白英雄是生死兄弟。白英雄死了,小胖子显然要把这笔账算到自己的头上了。

    “我冤不冤啊?白英雄是被墨三,那帮子混蛋给逼死的,死的是挺惨的,但是,这又关我什么事啊?我不过就是山寨里的一只无主孤魂而已。现在山寨烧光了,我又中了公子的剧毒,除了跟着公子,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不过就是想活着,苟延残喘一下而已啊!难道就连这么卑微的希望,老天爷,你都不给我吗??

    想活着,难道就这样地难吗??苍天啊!!你快睁开眼睛,看看黑夫吧!!我还不想死啊!!”

    原来,自刘成与赵世汇合以后,小胖子就从公子处得知了白凰被害的消息了。四小一直就是形影不离的,而现如今,却生死两地,不复君面了。这如何不让刘成肝肠寸断呢?“我要报仇!!我要杀光那帮子狗娘养的杂碎!!”

    刘成暗自地发誓,一定要为兄弟讨还这笔血债。但是,奈何贼人不在近前,天下之大,自己却又鞭长莫及。懊悔,仇恨交织在了一起,差点没把他逼疯掉。

    好在,有个黑公公,他是盗跖寨的土匪,更是杀人凶手的帮凶。先弄死他,值当是先收一点利息了。可是,其人奸狡如鬼,竟然一门心思地在二公子的高堂和小姐面前一直晃悠。老妇人心善,不忍加害于他,公子都只好给其找了个大夫,缓解他的病情。

    (黑夫不是中毒,是患了肺水肿,不过赵世吓唬他,并在武阳看在周鑫他妈的面子上,给找了个大夫,开了点药,缓解了一下病情。)

    老妇人和小姐终于被送走了,这下子,自己可以放手干了。但是,公子好像又有了新的想法,不止一次地对自己说,先不要杀他。这太难为自己了,可是没有办法,命令难违啊。

    看着,脚步踉跄的黑夫,作为驭手的刘成,低声向着赵世问道,

    “公子,您真地不打算杀掉那个小人了吗?”

    “暂时不杀而已,再说,他也应该活不了几天了。”赵世闭着眼睛,有一搭无一搭地回道。

    “大哥,要我说,能不杀,还是不杀的好!你看他现在的样子,苟延残喘的,看着怪可怜的。他,大小也算条性命不是??”周鑫不失时机的凑了过来。

    听着周鑫的求情,赵世把眼睛睁开了,并紧紧地盯着自己得这位便宜二弟,好半天没有说话。周鑫被盯得发毛了,不觉问道,

    “哥,你是我亲哥,行不?你别这样看着人家吗!人家会害羞的!!你要是真想杀他,不用大哥你动手,小弟这就动手,如何??”

    “呵呵,虎子,你不觉得,现在杀了他,其实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的吗?你也说了,他现在苟延残喘的,早已经是病入膏肓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在武阳,给他找了大夫,尽量维持他的病情,而没有让医生彻底治疗的原因了。

    他现在应该已经是药石无灵了。只是,我也没想到,他好像还挺结实的,竟然一直咬着牙,坚持着不死。看来,他是一个十分热爱生命的人啊!(囧!黑公公,真不容易啊)”

    赵世确实对黑夫顽强的生命力感到有些意外。虽然他不是学医的,但是也自觉,肺水肿这种在后世不是大病的病,在这个缺医少药的战国时代,应该也是致命并且无治的。本来以为,黑夫早就应该挂了,但是没想到,他却健在至今。这让赵世有时都在感慨,‘人啊,你真是一种仅次于小强的存在啊’

    “公子,你是说,那小子早就应该死了,却一直在坚挺地活着,是因为他不想死??”刘成好像有些明白了。

    “呵呵,这个世间上,除了疯子,或者傻子,又有谁,是愿意死的呢?毕竟,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因为它只有一次!”

    “哼!不想死,也要死!他不死,我心难安!”刘成恶狠狠地说道。

    “呵呵,老三,你又说错了。其实,看着敌人在痛苦地挣扎,远比你直接从肉体上毁灭他,更来得让人愉快啊!你不觉得,此时的这个人,其实很好玩的吗?他越是不想死,但是他的身体却在一天天的虚弱下去,他就越会害怕!

    老三,虎子,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这个世界上,诛心其实才是最可怕的!折磨肉替,远不如摧残精神来得爽快。这回,你们懂了我为什么不杀他的原因了吗?”

    听完赵世的话,不止刘成,就连一向没心没肺的周鑫,都觉得浑身发冷,后脖颈子直发凉。“我靠!!大哥,你这也太狠了吧?!你究竟,是有多恨这个人啊?一刀宰了,是一种施舍?这话说的,人肝儿都颤啊!!大哥不愧是大哥!!够狠!

    话说,大哥他以后,不会这么地对付我吧??想想都觉得可怕。恩,估计不会。我是大哥的兄弟嘛。看来,做他的兄弟,远好过做他的敌人啊。大哥,心实在是太黑了。还不是一般的黑,那是相当的黑啊!”

    刘成暗自品味着赵世的话,心中也是凛然。可是又一转念,于是问道,“公子,您难道就不怕他跑了吗?要知道,他虽然‘中毒’不轻,但是,稍有机会,他还是会背叛我们的啊。因为,他们既然能背叛对方,同样,也会背叛我们的!”

    “不会的!他是不会背叛我们的!”赵世笃定的说道。

    “为什么?公子您就这么的肯定??”

    “呵呵,是的,我肯定!!且不说,华夏族是一个善于遗忘的民族,些许的苦痛,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慢慢地被淡忘,所以,我们强加在这个人身上的痛苦,他如果选择了继续活着,那么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忽略掉。因为,越是回忆,痛苦就越深。

    此外,你道为何,我会把他一直留在身边的吗?我敢断言,如果他不是一直跟着我们,而是随老娘和雅儿一起回灵寿的话,路上,他早就跑了。他跟在我身边,他就不敢跑,因为,代价太大,他承受不起。

    再者,我们虽然知道是墨者要追杀我们,但是,到底对方长得什么样,我们却一无所知,把他带在身边,就是为了方便他认人的。”

    “大哥,你就这么的肯定,他会帮着我们认人的吗?我是不太相信他的。”回想起这一路上黑夫的模样,周鑫自是一脸的鄙夷。

    “呵呵,虎子啊。你还是太年轻了,不懂人性的复杂啊!

    你知道吗?对于叛徒来讲,他们往往比我们更加地仇视自己人,更加迫切地需要,去毁灭那些他曾经背叛了的人。

    因为,只有毁灭了他背叛过的人,他才会觉得,当初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才会心安理得地去接受现在的一切!

    你要记住,有时候,这些叛徒,往往要比自己人更加的好用。因为,他们要‘争取表现’。当他们喝了一口毒酒以后,也许,只能继续地喝下去。因为,拒绝的后果,不仅是原来的人无法原谅他们,而现在的主人,同样,也会挥下手中的屠刀来。

    因为,一只不听话的狗,是没有存在的价值的。为了活着,他们也只能闭着眼睛,继续地喝下去,直到毒发!

    虎子,你懂了吗??”

    “额~~~~我好像有些懂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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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一章的时候,熊猫脑子里不禁想起了‘汪精卫’,他就是一个喝毒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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