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秋水之兰陵隐逸》 > 智慧与实证——后续的回复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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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179[精华]

    每次都是平心静气之后,才到先生这儿取经,已成习惯。跟先生门下众师兄相比,餐霞幸运很多,能够经常得先生亲笔教诲,再次感谢先生的倾囊指点!这段回复,先生旁征博引,用语通俗,餐霞尚能浅显领会其中内涵,还是书读得太少的缘故呀。“吾道一以贯之”,万物相通呀!

    作者回复:书应该读得多些,尤其是经典,是有很大的指导意义的。书本经典可以是引导到实证的途径,也可以是印证所证境的标杆。但并不能代替实证本身。至于万物相通是肯定的,不相通才是见鬼了!所有的事物只有一个真理,所有的事物也都是因为这一个根源而来的,所有事物都具有真理属性——这就是禅宗说的“郁郁黄花,悉是般若;青青翠竹,无非法身。”的道理,也就是耶稣在死海卷轴里面讲的“掀起一块石头,劈开一块木头,你都可以找到祂”的道理。

    发表人:刘之豫发表日期:2013-11-0902:01点击数:6回复数:1

    [评论]1767[精华]

    昨天晚上就来看过了,被吞没显示,一直到今天上午。从先生的只言片语中,可看出先生对儒道释以及基督教等都有研究,是否是大道相通,万流归宗?我读的经典多是文学诗词、史册古文等,对宗教道义所知太少,看来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哩??????我的好数字又被楼下哥们抢去了?????先生周末快乐!

    作者回复:上次的回复通过审核了。至于对东西方文化思想方面的研究,杂谈卷里面我就说过的,这些都是从我少年时期就开始了。

    你说的“读的经典多是文学诗词、史册古文等”。其实东西方的文学诗词、古文等的根源都来自于东西方根源性的东西——先民对宇宙根源的探索;再由探索而形成宗教或学说;文人再由此而生发出所谓的诗词、舞蹈等等艺术形式——但丁的《神曲》,若无对神学的认知,则不能写出;泰戈尔若不是因婆罗门教,也写不出《吉檀迦利》;曹霑若不是对佛家的了解,也写不出《石头记》;吴承恩若不是对佛道的认知,也写不出《西游记》;苏轼若不是对参禅下了不少工夫,更写不出著名的《题西林壁》,像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是典型的禅宗风格,也是典型的禅诗等等等等,拿汗牛充栋这四个字来形容也是远远不够的!包括科学在内,西方科学界到今天还是笼罩在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指导思想下的。至于“大道相通,万流归宗?”,答案是肯定的。但,这种相通的“归元”,是建立在首先找到了那个“元”的基础上的。最起码,也要如马浮等人,隐隐约约摸到点门槛,具有一定的认知才行。并不是说,拿着这么一句话就可以走天下,那是行不通的,就连床头都走不出去的。

    发表人:刘之豫发表日期:2013-11-1012:37点击数:2回复数:1

    [评论]如何修正佛法[精华]

    看到第十品了。讲的虽然浅显,但是越看下去越觉得修行一途着实不易。看到念安那般那,忽然想起小时候乃至现在都有的一个小困惑。如果我完全忘记呼吸这件事情,而是专注在手头上做的事情,那么感觉好像是一直都不在呼吸。但如果刻意去感受自己的呼吸,反而会觉得有些气短。

    作者回复:那是注意力转移了,所以感觉不到自己的呼吸,普通人都是这样的。有修行的人则不同——周围一切事物的发生都是全部呈现的——所以奎师那穆提在和人说话的时候,连有几只鸟经过窗户等等——周遭同时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清清楚楚的。这就是“现观”的境界。佛家有部《现观庄严论》,就是讲“现观”的“现量境”。至于“安那般那”法门,心量最重要,把心打开了去“观”呼吸,而不是在一呼一吸上较劲,是去“观”整体性的呼吸。在这种整体性呼吸的呈现上,自然知道呼、吸、长、短、粗、细、冷、热、有、无——所有的这一切,是在“观”之下全体同步呈现的。“安那般那”的真正入门,是这样开始的。我讲得要比南先生实际多了,呵呵!再补充下:像是——先体会下长短,再体会下有无,再体会下冷热,然后再体会下粗细,这就错了。现观不是逐步来的,是你的呼吸状态的呈现,把握住那个整体性。否则便是在捡芝麻了。

    发表人:冬水主发表日期:2013-11-1110:25点击数:3回复数:0

    [评论]勘误……[精华]是“修证”而非“修正”……gu害我啊……

    作者回复:想不到回复这么快就通过审核了。另外,浅显归浅显,那是从我的角度说的。对你而言,并不易懂。因为你没有根基。南先生那些看似浅显的文字在理论界有太多的意见纷争了——这就是“现量境”无法被只有“比量境”的人所能了知的必然结果。《如何修证佛法》一书,全部涉及实修问题。假如只是理论上或逻辑上的“懂”,那和真懂是两回事的。

    发表人:冬水主发表日期:2013-11-1110:26点击数:3回复数:2

    [评论]1893[精华]

    带着大号出来溜达溜达,大号第一次在先生这露面,请个安先,呵呵。话说,手持杂谈,相看不厌!读杂谈卷就觉得先生博学???

    作者回复:没有一门深入的基础,再“博”也是“薄”。这个是基本点。

    发表人:餐霞散人1(VIP)发表日期:2013-11-2001:2点击数:1回复数:1

    [评论]190[精华]

    又是赶上了两杯咖啡的进度,呵呵。佛教徒不一定真心信奉佛法,也不一定有如此修为,所以亦不一定是真正的三宝弟子,先生在世间修行,更多是体味参悟(自我揣测),先生的眼光一般没错,前往观摩去??????

    作者回复:佛教徒,顾名思义,是喜欢宗教组织形式的人,这和学佛其实是无关的。学佛的人可以表现为佛教徒,但不能反过来说,嗯嗯。三宝弟子有个总则、总纲性的东西在里面——便是“佛、法、僧”三宝,佛教徒其实对三宝是没有什么理解,更谈不上什么了解的。所谓的“体味参悟”,是必须建立在智慧的基础上,必须要在这个导向上的,否则便是盲修瞎练了。通常所谓的佛教徒,大多数都是在盲修瞎练这个圈子里面瞎转,转来转去,对于智慧并无兴趣,这和佛法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只有在痴迷中愈陷愈深,终究悲剧收场。

    发表人:刘之豫发表日期:2013-11-2300:06点击数:3回复数:1

    [评论]15009[精华]

    我在想如果色相皆空,那么杀人者造的是什么孽?还是说惩罚他无权代替所谓”天道“去决定别人的生死~正如自杀者在圣经中也是有罪,因为人不应决定自己的生死呢。

    作者回复:你一共说了四件事:首先,“诸法空相”,说的是“相”,自然与因果定律不相矛盾,自然是杀人者造杀孽了;其次,并没有存在着主观上的一个惩罚者,因果定律是因果关系,这个基本定律你显然没有懂;再次,自杀则是另外一回事,不光是圣经,佛经上也说自杀者为堕地狱的果报,佛家之所以说自杀者要堕地狱,是因为毁坏自身即是毁坏佛身,故而当堕地狱——在佛家教义里面,每个人都是忘却了本来面目的佛陀。这和圣经的说法是不同的,《十诫》里面没有这种因果定律的;最后,关于“因为人不应决定自己的生死呢”,你可以有对自己生命的决定权,但要承受自己所作所为而引来的必然果报。

    发表人:冬水主发表日期:2013-11-2616:08点击数:6回复数:2

    [评论]可能我没表达清楚[精华]杀人者在杀人时究竟是在创造新的因还是在结束旧的果,这个也是会进行分别考量的吗?

    作者回复:谁考量?不存在什么特别的考量者,就如地心引力定律一样——是你从空中掉落,还是某只猪从空中掉落,这些对于地心引力来说是没有区别的。到现在你还是没懂因果定律。至于是新因旧因,这个是具体人具体事具体分析的——既可以是某人在结束前因而造成的杀;也可以是造就了一个新的杀业。

    发表人:冬水主发表日期:2013-11-2617:10点击数:0回复数:1

    [评论]但是自杀之后[精华]

    本质的东西仍旧是在轮回之中,破坏的只是应身吧,为什么会说是破坏的佛身呢?正如杀人,杀完了之后,自己和对方也依旧是在六道之中的。

    作者回复:“化(应)”是针对胜义境的形容,应化身是证悟后的产物,那个有可能证悟佛果的身,是“因位”上的佛身,不是“果位”上的。所以就不存在你后面那些狗皮不通的东西了。这都是“唯识法相”的东西,证悟最终的印证是要“善能分别一切法,于第一义而不动”,所以禅宗都是以《楞伽经》来印证悟境,就是这个道理了。最后纠正下,没有“六”道,只有“五”道。这个我从前讲过多次了,就不再展开说了。

    发表人:冬水主发表日期:2013-11-2617:17点击数:0回复数:1

    [评论]比如[精华]看一个新闻,说一家父母因为儿子吸毒成天问他们要钱还毒打他们,然后迫不得已把儿子给杀了。假设是他们上辈子欠了他儿子的以至于这辈子他们受了那么多苦,那么杀了他们儿子这个行动是因还是果呢?如果杀了儿子之后,因为自责或者难过自杀,这个又算什么呢?

    作者回复:你的假设中,是前者的话,那么在结清欠债后又杀人,则是造就新的因果,这就是因果相续;是后者的话,以杀人之因——造就自责之果——再以自责为因——造就自杀之果,这依然还是因果相续。

    发表人:冬水主发表日期:2013-11-2617:19点击数:1回复数:1

    [评论]5888[推荐][精华]

    先抢三个八,继续把翠钻数凑成好数字,请先生早安,这个时间点够早吧?管子说,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个人觉得,死刑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震慑了那些不法之徒,应存在;但这又违背人道主义,存废之争,也源于此,我都感到凌乱了??????(详见“转发”卷《从死刑复核看中华传统法律智慧》)

    作者回复:文章的作者在多年前和我聊天时,就讲过一句名言——法律的出现代表了这个国家的状态已经不能用道德维系,而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了。所以,法律的出现是人类道德堕落的象征,越精密完备的法律,就越能证明这个国家的堕落程度越深。

    发表人:刘之豫发表日期:2013-11-2701:32点击数:0回复数:1

    [评论]15038[精华]

    人之初,性本恶。人从本质上讲是自私的,跟动物没什么区别,这是动物要遵循自然界生存法则所决定的(自我认为是这样,很多研究也是这么认为)。仅仅靠道德来维系社会秩序,这不现实,就好像共产主义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一样。我觉的,人本质上就是堕落的,哎呀,可能又说错了,先生勿笑。

    作者回复:明确提出“性善”的是儒家的孟子,明确提出“性恶”则是同样来自儒家的荀卿,这两个都是有道理的——孟子说的是先天,相当于佛家讲的“佛性”;荀卿说的是后天,相当于佛家所言因无明遮障因之无始以来的“习气”,它们之间并不矛盾。儒家之徒后世渐渐堕落成为空谈心性的腐儒,正因为证悟不足,只是一味地崇拜先贤,根本不懂荀卿所言为何物,最终画虎不成反类犬。

    所谓“自然界”,完全是人为划分出来的。事实上,并不存在着一个与人对立的“自然界”。佛家讲这个世界是“共业所致”,因为有共同的性质,相同的业力所感,所以才“方以类聚”而造成现实世界。虽然如是,但“人道”的确是有特殊性的,人道不仅仅是汇聚所有“五道众生”的特质——当心灰意冷、悲伤欲绝的时候无异于“地狱”;当饥渴难耐或妒忌愤怒的时候无异于“饿鬼”;当愚痴迟钝或弱肉强食的时候无异于“畜生”;当知性求索或彬彬有礼的时候无异于“人”;当喜悦充满或晏然安逸的时候无异于“天人”(“修罗”仅仅是“欲界天”的天人分支,是最低层次的(欲界天)天人里面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而且还具有迅速证悟本来面目(成佛)的特征。

    “社会”的出现,最初本是同气相求的纯然,没有众多的阶级划分,从这点上来说,孔子所谓重返“大同世界”或是德国人向往的共产主义,是正路。但因无明遮障的关系,即便达到了,也依然会再次堕落,这是必定的——依然会在后天的“否极泰来”与“泰极否来”中轮回。“道德”(“道”为体,“德”为“道”之效用),本就是因纯然已失而退而求其次的产物,所以老子说——上“德”(先天)不“德”(后天),是以有“德”(先天);下德不失“德”(后天),是以无“德”(先天)。智慧的沦丧——而导致道德的出现——而道德的沦丧才会导致——“法律”的出现。你说“人本质上就是堕落的”,这不能用“对、错”来划分,只能用“局部、全面”来划分,所以,显然你说的是局部了。

    你慢慢看,看懂了我所说的,自然也就没有问题了。当然,我所说“没问题”其实还是“有问题”的。因为无明遮障的性质(不可以叫作“本质”),这个问题看似解决了,你依然还会有别的问题,无穷无尽下去,因为性质没有改变。如果想真正没有问题,那就必须要有智慧,智慧的明朗,才会彻底解决所有的困惑与迷茫。

    发表人:刘之豫发表日期:2013-11-2800:6点击数:1回复数:1

    [评论]看冬美女的爱情??????[精华](详见“转发卷”《我观爱情(冬水主)》)

    看了冬美女的爱情观,对其人实在是很钦佩,异地恋近三年,每年仅仅见上几面,却还能维持着感情不变质,对女方来说,的确不容易,赞一个!面对婚姻路上的种种困难,坚持真心不变,爱情完整如初,更不易,强赞!

    作者回复:“爱”,是无私无我地奉献,是没有执着在内的,是自然而然的——这是真正意义的“爱”的本质特性。冬水不会对其他人忽然有什么“爱”的,她的爱只因为要满足自我与他人结合而所生出的,是“有我”、“有私”、“执着”的产物,所以说,没有“爱情”,只有“情”的存在。所以佛陀把众生叫作“有情众生”,而非“有爱众生”,便因于此。当然,其实在“有私”“有我”里面也有上、中、下的,性质上虽然无异,现象上还是有“愉悦”与“恶心”强烈对比的!所以,我当然取其上了,这就是我转发冬水这篇文章的缘起。

    发表人:刘之豫发表日期:2013-11-2800:52点击数:7回复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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