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超级时钟 > 第五十四章
    瑞文的心一下子就沉到了谷底,脸色顿时变得异常难看,“被灭族的东方世家”!

    周围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该如何劝慰他。

    “既然是大夏王朝灭了东方世家的满门,冤有头债有主,那就把大夏王朝灭了吧,怎么样,想要报仇的话我帮你!”

    叶林的话让周围的人听的冷汗津津,大夏王朝,屹立在东方数百年不倒的王朝,如今竟然有人大言不惭的要灭掉他,而且只有一个人。

    疯子,这是只有疯子才能干出的事情,不过从叶林的表情上,他们看不出半点开玩笑的痕迹,,

    叶林当然不是开玩笑,他确实想要试试以一己之力对抗一个王国的感觉,应该蛮不错的吧,手指轻弹,道道波纹在指尖荡动开来,发出声声如蛇嘶般的声响。

    “不要冲动,大家不要冲动!”华家商会的掌柜华长风神色严肃,额间有冷汗滑下,他不是边城守卫战的亲历者,对于叶林的实力并没有直观的了解,但并不妨碍他从镖局的众人中打听到叶林的战绩,这种顶尖的高手一旦决定跟大夏王朝作对,其破坏力简直难以想象,尤其是还有一个巫师般的瑞文协助。

    “实际上当年所谓的灭族只是大夏王朝对外宣称而已,东方家至少有一半人逃过了那场大劫难,十五年前,我曾经在东部的“黄金之国”看到过东方家的族长东方剑雄。”

    瑞文听后双眸神光一闪,一把抓住华长风的双肩问:“你说的是真的吗?不是安慰我的吧?”说完盯着华长风的双眼,似乎想要看出点什么。

    叶林有些玩味的看了眼华长风,轻笑道:“你似乎不想我跟大夏王朝起冲突,为什么?”

    华长风苦笑一声:“大夏王朝在东部诸国里算是最鼎盛的一个,以你们两个实力无非是拼个两败俱伤,到时受苦的还是平民百姓,无论是站在朋友的立场,还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商人,我当然不想弄得生灵涂炭!再说”

    他看了瑞文一眼:“我也没必要骗瑞文先生,在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和小姐的父亲拜访过东方家,见过当时刚接任族长位置的东方剑雄,那时东方剑雄与老主人可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啊!”

    他回忆道:“其实王朝到底是为了什么药灭亡东方家,我们到现在都不知道,只是有些猜测,不过似乎东方家预先发现了大夏王朝的企图,并提前做好了疏散撤离的准备,不过大夏王朝还是发动的有些突然,打了东方家一个措手不及,否则东方家不会有那么大的伤亡,总的来说大夏王朝还是失败的,没有得到东方家富可敌国的财富不说,还损兵折将,东方家虽然折损了近半人手,但族内的精英和大部分财物都成功保存了下来,后来在西部的“黄金帝国”遇见东方剑雄后,我打听了一下,整个东方家族数万人都迁到了西部,具体在哪一国就不得而知了,听说东方家全族都是从沙漠去的西部,那可是死亡沙漠,数万人,当年东方剑雄可真有魄力!”

    七天之后,从商团那里打听到家族的情况后,瑞文与这些新认识的朋友依依惜别,踏上了去西部的旅途,不过与原著不同的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旅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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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密林中,老镖主深深叹了口气:“瑞文是个好孩子,我总感觉小叶来镖局的目的是为了他!”

    炎莲有些不舍的望着瑞文离去的身影,有些不以为然的撇撇嘴:“他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知道我们会遇到瑞文哥哥!”

    “那你感觉他是普通人吗!”

    一句话,镖局的人脸色齐齐一变,炎莲脸色也变的有些发白,“那瑞文哥哥岂不是有危险?!”

    “应该不会,他对瑞文没有恶意,不过我猜不到他的目的,帮助瑞文,他这个人没有这么单纯!”老镖主摇了摇头,安慰着外孙女,眼睛里闪过一丝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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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良,叶林从不觉得自己跟善良沾边,这两个字也从没跟他有半毛钱关系,他之所以不远万里的跟着瑞文远赴西方各国,当然不仅仅是为了要帮瑞文寻找家人那么简单。

    去西部最近的路程是通过沙漠,否则的话要么绕行万里的路程,要么翻越绵延数百里的丛山峻岭,所过之处多为蛮荒之地,必须打败无数的猛兽或未开化的野蛮人。

    叶林可没有尝试下万里长征的打算,再说瑞文翻译的古堡里的魔法笔记里记载了在沙漠的深处,还隐藏着两座魔法古堡,同时标注了地址。

    几匹骆驼,十几皮袋清水,大堆的干粮,叶林自信自己准备的很充分的了,但沙漠依旧足足走了三个多月。

    酷热的太阳,顶在头顶,高温把空气灼热的都有些扭曲了,一眼望去,黄沙滚滚,天地间一片浑黄,除了偶尔看到一两颗枯黄的灌木,一点生机也看不到。

    这种情况下,害的叶林第一眼看到沙怪的时候,差点都扑上去了,尼玛,好歹是个活物是不,就算去生化危机里面对那些丧尸,他也不想对面这片沙漠。

    路走了一小半,叶林才惊觉到这片沙漠其实并不荒凉,尤其是那些食肉的生物,很难想象看起来毫无生命迹象可言的荒漠是如何养活这些怪物的。

    沙狼,毛色跟黄沙相近,比地球上的普通狼犬要大三分之一,无论是在力量,速度,还是咬合力方面,都远超过草原狼和灰狼。

    这些狼是群体动物,一次出动最少五只以上,大的狼群数十只,它们的耐力极其惊人,也足够狡猾残忍,为了吃到一口肉,不止一波狼群盯上过他们。

    一波波的狼群,大部分成了瑞文练剑的靶子,小部分被叶林封印到了蓝水晶里制成了召唤兽,这种召唤兽只要蓝水晶附着魔力不消失,理论上它可以永远存活在封印水晶里,这种水晶就算普通人也能运用。

    就像古堡地下的那枚蓝宝石封印的双头蛇,它主人的尸骨都腐朽了,它依旧忠实的执行着守护古堡的任务,这枚封印宝石,被瑞文送给了华风铃。

    封印魔法的介质以蓝宝石最佳,水晶次之,品质越纯净效果越好,叶林从一块大的蓝色水晶上切割了无数小块,以这些沙狼的实力,这些水晶快足够用了,到时候拿回地球,让人把这些水晶加工成饰品,想想每个青龙会的成员身边都有猛兽助阵,,那效果。

    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在这个世界加工,要知道这个世界的魔法师都会制作一些魔法装备,就像叶林身上挂的到处都是的小零件,满手的戒指,护腕,都是瑞文的实验品。。

    骑在骆驼上,叶林伸出双手,十个蓝莹莹的宝石戒指戴在手上,怎么看,怎么刺眼。

    “喂,瑞文,我戴着这个怎么觉得自己超像土豪!”

    “土豪?”瑞文不解的回过头,“什么意思!”

    “呃!”叶林眨了眨眼,“你可以理解为有钱人!”

    十个戒指,附着了十种低级魔法,进攻的,防御的,护腕,项链,也是如此,在沙漠里的古堡里,两人收获了大量的水晶宝石,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这些东西,都被充分利用了。

    别的不说,为了适应酷热的天气,就连这些骆驼身上都的鞍座上,都镶嵌着一颗附着了恒温术的宝石。

    “——---”

    最前头的一匹骆驼猛地的一声长嘶,双蹄前抬,一时间整个驼队的骆驼都惊叫起来。

    “又是那群东西!”

    叶林有些厌恶的盯着地面,沙虫,从形状上看有些像放大了的蚯蚓,浑身粘液,在黄沙中有类似地遁的能力,大嘴一张,可以占到身体的一半,它们往往埋伏在沙子下面,偷袭来往的动物,行人,一口能将一匹马咬成两半。

    随着几句拗口的咒语,一道黄色光芒乍现,无数黄沙被一股力量凝聚在了一起,一个四五米高,黄色的沙人出现在了叶林面前。

    土系魔法——傀儡术。

    “把藏在地底下的那些怪物干掉!”

    随着叶林一声令下,黄沙傀儡咆哮一声,噔噔噔,跑到驼队前方,一伸手,足有磨盘大小的巴掌,就像伸入水里一样,直没进了沙土堆里,抄手一捞,捏出一条足有水桶粗的沙虫;

    沙虫在黄沙傀儡的大手中拼命甩动,挣扎着,尾部抽打在黄沙傀儡的身上,尘土飞扬,出现了一条条触目惊心的凹痕,不过黄沙涌动,转瞬就恢复如初了。

    “等等!”

    眼看这条沙虫就要像的它之前的同伴那样,被捏爆成黏糊糊的一团,叶林突然想起了一些事,赶紧喝止了它。

    从挣扎的沙虫身上沾了一些黄色的液状物,涂在水晶上,叶林轻轻的念动咒语,水晶发出淡淡的光芒,表面的血液渐渐被吸收,当恢复原有的光泽后,水晶的表面再看不出一点异样。

    叶林捏着水晶,对着沙虫念诵了封印咒语,水晶中猛地射出一道光芒,迅速将沙虫吸入水晶中。

    “叶林,你封印这东西干什么,出了沙漠,这东西就是个废物!”

    两个多月的相处,瑞文和叶林也混的很熟了,彼此之间的很多客套也都免了,不过他对于叶林这种看到怪兽就封印的行为很不理解,尤其是在他自己被压迫成苦工的情况下。

    “管那么多干嘛,总能用到,我教你的那套伏魔剑法练得怎么样,说好的,我要检查的,你要是不及格,两壶“森林之露”,这可是你答应我的!”

    “两壶,你周扒皮啊!”瑞文几乎从骆驼上跳起来,此刻他深深理解了叶林讲得故事里在周扒皮手底下受苦的那些租户们的感受,要知道,森林之露是他采集了各种珍稀药物,还有各种奇花异果酿造的,是精灵族的特产,酿造不易不说,而且酿造方法绝不外传,价格昂贵的可比黄金。瑞文也是融合了精灵血脉之后从记忆里学会了酿造这种酒。

    瑞文采用了一种秘法,将酿造的药水和精灵酒压缩,,喝的时候,只要将少量浓缩的酒液按一定比例滴入清水或其他酒中,就能得到大量的美酒了,不过就算这样,面对这个贪婪的叶扒皮,这点酒也不够啊。

    “两壶?你想也别想!”

    “是吗!”

    叶林奸笑一声,精灵之露入口清香甘冽,转而变的极为辛辣苦涩,吞入腹中后有时暖烘烘的,有时冰凉凉的,饮后口齿间会保留淡淡的清香,不过最让他心动的是,这种酒能让他体会到微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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