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超级时钟 > 第五十五章
    伏魔剑法,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在善用戒刀,禅杖的少林寺,这门剑法知名度不高,也甚少有人修炼,但要论其威力,这一门大开大阔的剑法绝不逊于拈花指,袈裟伏魔功等知名绝技。

    一门正经的少林武学,想要修炼成功,依靠的唯有时间的磨砺,少林寺里绝没有那种一撮而就的武功,他们的底蕴正向他们藏经阁里的藏书一样,有多少武学秘籍,估计除了管理藏经阁的僧人,就是连少林方丈自己也不清楚。

    金庸世界除了一个《越女剑》,其余的世界,从北宋开始,到乾隆年间的书剑恩仇,有一个门派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少林,千年的光阴,它似乎一直默默的打着龙套,但当逍遥派堙没在时光里,它在,当乔峰,段誉,郭靖,黄蓉,五绝这些主角配角一一消失在记忆的长河里,它在,当英雄侠少老去,红颜不负,它依旧在。

    叶林搬空了天龙,笑傲两个世界的少林寺的藏经阁,把里面的藏书都复印了一份,伏魔剑法在他的记忆里算是一门顶好的剑法了,不过想要修炼到大成,一个资质和悟性都不错的少林僧人,至少要下二十年的苦工。

    他给瑞文订下的标准并不算高,伏魔剑法小成而已,当然他绝不会承认这是他专门为精灵之露订下的计划。

    扁平的银色小壶,这种魔法器具的容量可比古代天朝的一大坛要多得多,两壶,叶林斜躺在骆驼上,脸上戴着一顶树枝编成的遮阳帽,享受着冰凉甘冽的酒液在嘴里流淌的感觉,在他的身后,瑞文有气无力的跟在骆驼身后跑着,边跑边舞动着长剑,一招一式,赫然是伏魔剑招。

    瑞文的脚腕手腕处,各戴着两个皮腕,上面用兽牙雕刻出精美的花纹,镶刻着一颗精美的宝石,魔法宝石,只附着了一个魔法——重力术。

    这就是魔法的好处,要是在地球上,或是别的世界,叶林想要搞这种特训,至少要准备一大堆的沙袋,现在好了,几个皮腕就搞定了,最关键的是,这东西还不用他自己准备。

    幸福,有对比就有幸福,酷热的太阳底下,自己坐在骆驼上,别人跑在沙地上,这就是妥妥的幸福啊!

    “瑞文,第三招有点问题啊,你的手臂再往右三寸,出剑的速度也要快!”

    瑞文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手里的剑依言朝着右偏了三寸——

    三天后,

    叶林死命的跑在沙地上,身上好像压着一座大山一样,三倍重力,这是瑞文特意制作的一些小礼物,美名其曰,赠送。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古人诚不欺我,当叶林真正理解到这具话的寒意的时候,已经晚了,得意忘形的他忘了,除了瑞文跟他学剑之外,他还跟着瑞文学习魔法,考试这件事,可不是单方面的。

    于是他悲催了。

    “你这是报复,你问我那些魔法常识我可以理解,你问的精灵语的语法是什么鬼,还有用龙语念出火球术的咒语,你在耍我啊!”

    “魔法的境界就像你说的,学无止境,现在学点东西,对你以后,有用,看你的精神不错,看来三倍重力不够,要不,调到五倍?”瑞文戴着一副黑色水晶制成的墨镜,戏虐的看着叶林,脸上满满的全是幸福。

    叶林恨恨的瞪了他一眼,尤其是他脸上戴的那副墨镜,这是他特意给自己制作的好不好,不过他也不想想,这孩子是被谁祸害的,人家可是一个正统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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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三个月的跋涉,成百上千的怪兽,有半数倒在了瑞文的剑下,半数惨死在叶林不生不熟的魔法下,他们两个终于穿过了茫茫的沙漠,到达了华长风地图里标记里的胡杨林。

    “穿过这片胡杨林,就踏入西部诸国了,瑞文,到时候我们就要分道扬镳了!”

    看着眼前蔓延数十里茂密的胡杨林,叶林灌了口酒,有欣喜,也有几分惆怅,毕竟人不是动物,几个月的相处,他跟瑞文之间说不是朋友那是假的,不过到了西部诸国,他在这个世界的旅途基本上就完成了大半,剩下的无非就是去取几样东西罢了。

    “终于少了一个人打我这些酒的主意,我这些可是一年的储备,都快被你喝光了!对了,你想去哪?”

    瑞文咧了咧嘴,他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叶林一开始就告诉他了,到了西部诸国,他就要离开,瑞文看着眼前教了自己很多东西的家伙,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先去取一样东西,再去西部诸国随便转转,听说弗瑞斯是一个森林国家,既然来了,就去转转看看也不错!”

    叶林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两个大男人难道要学那些小女生一样抱在一起大声痛苦吗——

    “作为老师,临走前我送你一样东西!”

    “巧了,我也有东西送给你,不过我好像是你的老师吧!”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呵呵,要不然咱们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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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笨拙的骆驼无法穿山越岭,叶林无奈之下只有将它们舍弃了,在密林中穿行了两天,叶林终于碰到了一个小村子。

    花了两个银币,叶林在村子里雇了一个向导,让他带路到最近的城市,向导是一个很普通的农夫,两个银币在这个边远的地区,足够他们一家舒舒服服的生活一个月了。

    黄昏来临的时候,叶林坐在餐厅里享受着了一顿大餐“松子炖鸡”,“香菇鹌鹑”,“辣味熏鱼”,“肉汁土豆泥”“烟熏野猪肉”,“水果拼盘”,森林之国的美誉果然名不虚传,虽然只是一个边城,但香喷喷的菜肴,全是纯天然的美味,菜是野菜,肉是纯天然的野味,就连水果也是野外摘来的野果,不过这一顿饭可不便宜,三个银币,普通人一个多月的生活费。

    没办法,有钱,任性,至于辟谷丹,虽然说吃一颗七天不用进食,但没必要,谁吃那玩意。

    虽说修道之人,要戒口腹之欲,但他连那啥都不戒,自然不能亏了胃不是。

    喝着精灵之露,吃着美味的大餐,三个月沙漠的经历,终于被他从心头拂去了。

    “五阴袋的空间还是太小,不行,要把空间开大一点,怎么说也要装架波音客机进去,到时候再配几个漂亮的空姐!”叶林恨恨咬着一块野猪肉,吃苦受累倒没什么,有人告诉过你,他是路痴吗!

    在沙漠的时候,有瑞文带路还好,两个人照着地图,一路摸索,离开瑞文之后,他就有点抓瞎了。凭着他的轻功,硬生生在林子里转了两天。两天啊,御风术,加轻功,跑遍帝都,都用不了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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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叶城,在弗瑞斯除了绿水城等少数几个城市之外,很少有城市的人口超过五万,而针叶城的人口超过五十万,要知道,在森林中修建城市又不破坏森林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它需要考虑很多很多的诸如防火,防野兽等诸多问题。

    作为东西部物资的大型中转站,针叶城的被一道三十尺高,十尺厚,由草木混合构筑的城墙所包围,城墙的基座铺满了河沙,城墙外是一条很宽但是并不深的护城河,看的出这条河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火而不是防止敌人的入侵。

    在缴纳了两个铜币的入城税之后,卫兵就把叶林放进了城,至于路引什么的,貌似西部诸国从没有过这玩意,卫兵对人员的检查到是并不严禁,到是对于货物的盘查严格多了,要知道大宗的货物缴纳的入城税可不少,这年头,偷税漏税的人也不少。

    进了城,商铺林立,很是繁华,当然是跟现代那些城市没法比,但也挺热闹,这些商铺大部分贩卖的是本地的特产,木材,草药,珍稀的动植物,各种珍稀的植物种子,兵器防具等等的,应有尽有。

    不过,,叶林进了城之后发现,这座城市最多的就要数水塔和储水的沟渠了,毕竟也是,这座完全建在木材堆上的城市,要是没有点防火意识,早就不知道消失了多久了。

    先是找了间旅店,叶林缴纳了一个银币之后,领了钥匙,老实说这跟现代的宾馆没什么两样,当然硬件条件是没法比,不过清新的房间满是花香,按照老板的说法,这家旅店就是用一种产于森林中的香木建成的。

    想要在买草药,在森林之国当然是很简单的事情,除了木材,这里的动植物也是最多的,享用了一顿美味之后,叶林开始在针叶城的店铺里闲逛。

    “象头草有没有?”

    “老板,你们这有没有莲叶实!”

    针叶城贩卖草药的店铺叶林逛了一圈,三十多种草药,只找到了九种,而且量还不是很大,这三十多种草药是酿造“精灵之露”所需要的,“精灵之露”的秘方这就是瑞文送给叶林的礼物。

    “你要买的这些药草价值都不算高,所以贩卖的人也不多,你要是真想要,我建议你去佣兵工会,发个任务,你要多大的量,只要有钱,都能给你办成!”

    佣兵工会,一个为商人和佣兵提供便利的平台,有点像在天朝很火的由大幂幂代言的某某网,说白了就是一个赚取中间利润的平台,在西部,佣兵工会的实力不可小觑,是仅次于各大神殿的超级组织。

    听了草药店老板的话,叶林很快找到了佣兵工会,很大的建筑,门口一个悬挂着一个大大的剑型标志。

    从外面看,佣兵工会给人的感觉很肃穆,但叶林推开橡木大门,进了大厅才发现,这间佣兵工会的布置有点像现代的酒吧,一个优弧型的吧台,几个打扮漂亮的女郎,最惊奇的是她们竟然也出售酒水食品。

    在她们身后的墙上,一张大大的白纸,上面写满了各种任务,比如护送一只商队去去绿水城,需要的护卫对的规模,开出的价格,对佣兵的素质要求等等。

    “你好,先生,您是要接任务,还是要发任务!”

    “发任务,两个,一个是无限期任务,这是我要的东西和开的价格!”

    长相漂亮的女郎接过叶林递过的纸张,看了一眼,有些惊讶的张开了红润的小口。

    “先生,想要发布任务,您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按照您说的这些,您至少要缴纳三千金币的保证金!”

    “可以!”

    一小袋宝石被叶林随手放在吧台上,女郎拉了拉身旁的铃铛,三千金币的大买卖,这这至少要工会的负责人出面了。

    佣兵工会驻针叶城的负责人是一个身材魁梧的老人,他简单的找了个鉴定师鉴定了这些宝石的价值之后,就同意了,就吩咐在墙上张贴了关于收购三十多种草药的任务。

    吧台的周围,原本坐在四周喝酒的大汉,看到更新的任务告示之后,纷纷结账出了大厅,他们有一些是独行佣兵,有的是一些大中型佣兵团的包打听,这种收购指定东西的任务,对于佣兵们来说,快一步,往往代表着更多的金币。

    “先生,您的下一个任务是什么?”

    女郎不过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很是漂亮,尤其是她那一头银发,配着她那原本只算是清秀的面容,看起来让男人很有征服的欲望。

    “护送任务,我要雇佣一个佣兵团,护送我去乌里尔西南边境的查尔斯堡!一个小型的佣兵团就可以,五百金币!”

    从森林之国到骑士之国的边境可不算近,不过五百金币,护送的不是大宗的货物,只是一个人,这足够让一个不错的佣兵团动心了。

    事实上,当第二天早晨,叶林搂着银发女郎在床上起来的时候,旅馆里,已经有八九个人在等着他了。

    银币和金币的汇率早已随着金矿的开采从最初的三十比一,上升到了八十比一的程度,尤其是在光明神殿实际上统治了黄金之国的情况下,金币的购买力更是惊人。

    五百金币,一个很轻松的护送任务,这次找上门的甚至有两个人员三四百人的中型佣兵团,不过叶林找佣兵团的目的只是为了单纯的指路而已,人数的多少到是无所谓。

    最后叶林选择了一个八个人的小型佣兵团,说是佣兵团,其实就是一个冒险小队,冒险小队的人最年轻的都已经三十多岁了,具这只佣兵团的团长说他们都是精英。

    是不是精英,可不是这个络腮胡子说了算,叶林也没打算雇佣能作战的,这几个人的实力他看的清楚,也就比平民强点,当向导的话勉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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