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旅宋 > 第二十四章 城里买丫头
    马善知道,今天要是让这老//鸨把莺莺带走,她就绝对落不了好。那是什么地方,那可是,也可以说是狼窝。像莺莺长的这么清纯的女孩,进了那地方,又怎么可能会完壁的出来。

    一想到这儿,马善不由的也急了。“你等一下!”马善说着,急急在身上乱掏。可是他身上也只有几两碎银,除此,就只有那一副墨镜了。

    那可是他姐失踪前送他的最后礼物。马善手里拿着那副墨镜,看着对面盈盈欲滴的莺莺,终于一咬牙,掏出墨镜。

    “这东西先抵你这儿。待我明天拿了钱,再来换回。这总可以了吧!”

    老//鸨看了一眼马善手里的墨镜,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你当我傻呀!就你这破烂玩意儿,就敢抵三百五十贯钱。我看它连五贯钱也抵不上。

    没钱还是趁早闪开一边。老娘还要赶着回去做生意呢!”

    正说着,一个穿着一身青色长衫的年轻人走了过来。“这东西我要了。我出五百贯。”

    马善扭头一看。正是前些天在银凤楼,花五十贯买他一副眼镜的那个年轻人。

    青衫人走出来,掏出一张交子,递给老//鸨,然后拿起老//鸨手里的眼镜。说了一句,“钱是你的,人是你的,东西归我了。”

    老//鸨一见此人居然愿意花五百贯买这墨镜,不由的大为后悔。可是此时后悔已迟。不过,她也不亏,买了个丫头,一转手就赚了三百贯。

    马善一见那青衫人拿起墨镜便走,不由的大急。“我这东西只抵押,不卖的。”

    青衫人这才回过头,向马善露出一个狡猾的笑容。“没关系。你想要赎回它,就拿十副上次我买的那种眼镜,来换就行!”

    马善暗暗松了口气。原来只要十副眼镜,这对他来说,不过是小事一桩罢了。一副眼镜的成本对马善来说,还不到一贯钱,十副也就顶多十贯钱。用十贯换五百贯。看来,今天这生意做的还是赚了不少。

    眼见青衫人要走,马善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赶紧朝着他大喊,“可我到哪儿去找你啊?”

    “你做好了十副眼镜,直接拿到银凤楼,还找上次的那掌柜,便可以了。”青衫人说完,踱着步子离开了市场。

    最终结果,马善买了个丫环,却一文钱没花。当然,如果要算上那眼镜的成本,就是十贯钱。把三叔公都看的呆了。

    青衫人和老//鸨走后,马善这才走过去,问女孩的情况。

    这女孩名叫黄莺莺,父亲黄度本是江北开封大户,无耐靖康之后,不得不携家小逃到江南,母亲与弟弟在南逃的路上失散了。他们父女一直逃到梓潼才立足下来。可是因为在此地没有营生,加上父亲又不事生产。一路南逃,身上带的钱也花的差不多了。

    因为明年是省试之期,黄度便想到成都参加省试。也好有个出路。可是成都府应试,那也得至少要花上几十贯钱的。而他们家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在城外破庙里牺身,自然拿不出这笔钱。于是黄莺莺便想出这个自卖的法子,好助父亲赴成都府应试。

    了解了黄莺莺的情况,马善带着她在城里订做了几套衣服。她身上这套衣服实在是太破了,已经破的快赶上丐帮了。

    办完这些,马善又在城里买了点糖果,这才与三叔公一起,带着黄莺莺由刘三驾车回到村里。

    小兰见马善给她买了糖果回来,原本挺高兴。可是看到马善身后跟着的黄莺莺,小丫头的脸色便变的十分难看起来。倒是三娘,听说了黄莺莺的遭遇,十分的同情,忙进屋拿了两套自己的衣服出来给莺莺换上。

    两人的身材相似。莺莺换上三娘的这一身衣服,果然气质大为不同,一股小家碧玉的清新之气,看了人赏心悦目。

    马善暗暗点了点头。小兰的嘴巴却翘的更高了。

    第二天天没亮,马善便听到院子里有人浆洗的声音。悄悄爬起床,发现莺莺正在院子里给他洗衣服。马善看了看手机,才五点。这时节已进入初冬,清晨的室外寒气很重。

    看到莺莺的双手冻的通红,马善走了过去,直接夺下莺莺手里的衣服丢进木盆里。拉着莺莺就往屋里走。

    莺莺被马善拉进屋,满面通红。马善看着静静的坐在桌边,头低的都快顶到桌面的莺莺,有些奇怪,不明白这丫头为什么突然害臊起来。昨晚自己睡觉时,她还进来给自己脱衣来着,也没见她这个样子啊!

    马善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不懂!”。嘴上却道,“太早了,再睡会儿吧!”。说完,他便重新钻进了被窝。

    莺莺满脸血红,微不可闻的“嗯”了一声,便站起身要脱衣服。吓的马善一把跳起来,按住了她正要解腰带的小手。

    “你干嘛?”

    莺莺不答,却一脸疑惑的看着马善。马善这才想起三叔公的话。“她以后就是你的人了。你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想让她暖床陪侍,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看来,这丫头显然是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他急急拉她进屋,是要跟她办那事。马善这时真想抽自己一巴掌。

    “我是说让你回自己屋里再睡会儿。咱们家就我们两人,家里也没什么家务,你完全没必要这么早起来的。”

    莺莺这才知道自己误解了马善的意思,脸更红了。这丫头赶紧系好腰带,扭头出门继续洗衣服去了。

    马善有些郁闷,看莺莺出去的模样,这丫头显然并不太高兴,只是因为身份和性格的原因,她没有像小兰那样直接表现出来。

    一个上午,莺莺只顾着收捡屋子、做饭、洗衣服,一句话也没跟马善说。马善几次找她说话,她都当作没听见。搞的马善郁闷之极。而且看她的样子,似乎并不是因为臊着了。

    马善到陶坊里找三娘,发现三娘对他的态度也淡淡的。小兰就更不用说了,一见马善过来,便马上扭头走开了。

    马善更郁闷了。可是却找不到原因,只好去找刘三。别看刘三这小子人小,可是他却什么都懂。

    刘三正在院子里给马善赢来的那匹马刷毛。这小子对马儿有着一种特殊的爱好,虽然马善这匹拉车的马儿实在算不上好马,但这小子却一直对它视如珍宝。

    见家里没有别人,老太太也下地种菜去了,马善便把自己这几天的苦恼跟刘三说了一遍。

    刘三听马善诉完了苦,装模做样的摇着头。“知道莺莺姐为什么生气吗?”

    马善摇头。

    “再给我做两副老花镜,我就告诉你?”

    马善见这小子居然挟要起自己,不由的心中有气。“好啊!这太容易了。不过,既然这样,那这造玻璃的秘法我可就教给大头了。”

    刘三一听这话,赶紧一把抱住马善的大腿。“大哥。您就是我亲大哥啊!刚刚是跟您开玩笑来着呢!我哪能跟您要东西啊。前天我还跟我爹商议着,要帮大哥您再修个三进三出的的大院子呢!”

    马善自然知道刘三这小子的性子,根本不把他的话当真。“别说那些没用的。先说说你的分析。”

    刘三眼珠一转。“那,那制玻璃的秘方?”

    “就看你分析的怎么样了。我认为有理,回头这秘方就归你了!你要是有办法帮我将莺莺和三娘、小兰这三人都哄高兴了,我连做眼镜的秘方都可以一并告诉你!”

    “真的啊!”刘三一听这话,喜的又一把抱住了马善。

    马善赶紧推开这小子。“别在这儿跟哥卖萌。赶紧说正事。分析的不好,别说做眼镜,做玻璃的法子你也别想要。”

    刘三一听这话,赶紧收起笑脸,然后一本正经的道,“以我看吧!莺莺姐所以会生你的气,主要是因为她以为你不要她,是嫌弃她。要知道,以莺莺姐的美貌,放哪个男人的屋里,也都早被他们拉上床了。除非这个男人有毛病。

    所以,你早上的作为,一定是让莺莺姐误,以为你嫌弃她身份低微。”

    马善一听刘三这小子的分析,倒还真有几分道理。看来,他有空还真的好好研究研究这大宋的风俗才行。免得总搞误会。

    知道了原因,马善也就放心了。

    “那三娘和小兰又为什么生气?”马善继续问。

    “小兰生气是当然的啦。你想啊!原来你的生活都是由她负责照料的,你的生活起居可都是由她说的算的。她让你今天穿哪套衣服,你就得穿哪套衣服,让你今天吃饭,你就的吃饭,让你喝粥你就得喝粥。

    现在你买了莺莺姐回来,便等于是夺了她的大权啊!以后她再也管不到你了。她当然不高兴。

    至于三姑为什么生气,我就不知道了。三姑一向大度,为人又善良,虽然大哥买了莺莺姐,但莺莺姐身份低微,根本不可能威胁到她。按理说,她是不应该生气的。”

    刘三正一脸认真的分析着,院子外传来一群孩子的哄闹声。

    “怎么了?”马善向院子外看了一眼。

    刘三跑到门口看了一眼,赶紧又跑回来向马善报告。

    “村里来了个油头粉面的书生。”

    “嗯?”马善心中一惊。自从发生瓷神事件以后,马善便对任何一个靠近三娘的男人,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叶陶村可没有读书人,这书生到这村里来,明显有些不合常情啊!

    想到这里,马善让刘三带路,要去会会这个书生,探探他的来路。

    叶陶村的水泥大晒谷场上,此时正停着一辆豪华的马车。这辆车的车身四面,居然是用黄金镀边的,看上去奢华高贵,比马善的那辆马车明显的档次高多了。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穿着一身的文士服,正摇着把折扇在那儿与一名书童模样的人说着话。

    “柳安,我看这庄子风水不错。不如咱们就在这儿结庐吧!在外面四处跑了大半年,我也累了。想找个地方住下来,用心读一读书,好准备来年的省试。”

    那书童柳安听了年轻人的吩咐,答应一声,便去找保长商议去了。

    此时的晒谷场上,已经围了许多人。这些人有的是来看车的,有的是来看人的。因为这个年轻的书生长的实在太俊俏,俊到连马善都感觉到了危机。

    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们都围着这书生议论着,连邻村的女人们也都闻讯赶来了。

    不过,三娘没有来,小兰和莺莺也没有来。这是马善最欣慰的。

    正在马善欣慰的时候,刘三突然小声的在马善的耳边说了一句话。这一句话,让马善的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危机感,也让马善猜测这个年轻人的到来,只怕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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